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負責人就《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國資委令第42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出臺後,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負責人就《辦法》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辦法》起草背景。
答:習近平總書記强調,守法經營是任何企業都必須遵守的一個大原則,企業只有依法合規經營才能行穩致遠。黨的十九大後,黨中央明確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國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等中央文件對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提出明確要求。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國務院國資委高度重視合規管理工作,2018年印發《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組織編制一系列重點領域合規指南,幷將今年確定爲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强化年”,進一步加大推動力度。中央企業認真落實有關要求,合規管理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爲企業改革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
黨中央明確提出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目標,一流的企業必須要有一流的法治工作爲保障。在當前國際競爭越來越體現爲規則之爭、法律之爭的大背景下,中央企業面臨的國內外環境和風險挑戰日趨複雜嚴峻,必須加快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確保改革發展各項任務在法治軌道上穩步推進。爲此,國務院國資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在總結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實踐、借鑒國際大企業先進做法的基礎上起草了《辦法》,廣泛徵求了中央企業意見,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建議,經由國資委黨委會、委務會審議通過後印發。
問:與此前印發的《指引》相比,此次出臺的《辦法》主要有哪些變化?
答:《辦法》以國資委令的形式印發,通過部門規章對中央企業進一步深化合規管理提出明確要求,與《指引》相比更加突出剛性約束,內容更全、要求更高、措施更實。具體來講,
一是明確合規管理相關主體職責。按照法人治理結構,規定了企業黨委(黨組)、董事會、經理層、首席合規官等主體的合規管理職責,進一步明確了業務及職能部門、合規管理部門和監督部門合規管理“三道防綫”職責。
二是建立健全合規管理制度體系。要求中央企業結合實際,制定合規管理基本制度、具體制度或專項指南,構建分級分類的合規管理制度體系,强化對制度執行情况的檢查。
三是全面規範合規管理流程。對合規風險識別評估預警、合規審查、風險應對、問題整改、責任追究等提出明確要求,實現合規風險閉環管理。四是積極培育合規文化。要求中央企業通過法治專題學習、業務培訓、加强宣傳教育等,多方式、全方位提升全員合規意識,營造合規文化氛圍。五是加快推進合規管理信息化建設。推動中央企業運用信息化手段將合規要求嵌入業務流程,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對重點領域、關鍵節點開展實時動態監測,實現合規風險即時預警、快速處置。
問:我們注意到《辦法》中明確規定中央企業設立首席合規官,請介紹一下有關情况。
答:在中央企業設立首席合規官,是强化合規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從國際大企業實踐看,設立首席合規官是世界一流企業的普遍做法,首席合規官作爲企業核心管理層成員,全面領導合規管理體系建設與運行,發揮了積極作用。從中央企業實際看,近年來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頂層設計和統籌依然不够,工作協同有待進一步强化。爲此,一些企業已經設置了首席合規官幷取得良好效果。
2021年國際標准化組織印發的《合規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 37301:2021)明確規定,應當指定一人對合規管理體系運行負有職責、享有權限。世界銀行、經合組織等國際組織鼓勵企業設立首席合規官,幷作爲評估合規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因此,在中央企業設立首席合規官,既有利于進一步明確合規管理職責、落實責任,統籌各方力量更好推動工作,也展現了中央企業對强化合規管理的高度重視和積極態度,對推動各類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具有重要示範帶動作用。綜合以上考慮,我們在《辦法》中提出,中央企業應當結合實際設立首席合規官,領導合規管理部門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加强合規管理。
問:《辦法》中對合規審查作了明確規定,請問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加强合規審查是規範經營行爲、防範違規風險的第一道關口,合規審查做到位就能從源頭上防住大部分合規風險。對此,我們在《辦法》中對合規審查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明晰各部門合規審查職責和界限。業務及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經營管理行爲的合規審查,合規管理部門負責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項的合規審查,進一步明確各自分工,便于職責落地。
二是進一步提升合規審查的剛性。企業應當將合規審查作爲必經程序嵌入流程,重大决策事項的合規審查意見應當由首席合規官簽字,對决策事項的合規性提出明確意見,進一步突出合規審查的剛性約束,確保“應審必審”。
三是完善合規審查閉環管理。參考部分企業的經驗做法,業務及職能部門、合規管理部門依據職責權限,不斷完善審查標準、流程、重點等,定期對審查情况開展後評估以及合規評價,通過閉環管理不斷提升審查質量,更好支撑保障中心工作。
問:《辦法》對合規管理信息化建設專章作出規定,請介紹下有關情况。
答:《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首次提出,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設“智慧法治”,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數據化、網絡化、智能化。這爲企業法治建設搭乘數字化快車、實現加速發展帶來新機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超過半數中央企業建立了法治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統,但合規管理信息化建設方面還有一些差距。我們體會,世界一流企業之所以合規管理做得好,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手段,真正將合規要求嵌入經營管理流程,幷通過數據分析、智能控制等方式,實現即時預警、快速處置,切實提高了管理效能。因此,適應這一發展趨勢,《辦法》專章對合規管理信息化建設作出規定,從明確主要功能、推進與其他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加强重點領域和關鍵節點實時動態監測等提出要求。
問:請介紹國資委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答:下一步,國務院國資委將推動中央企業認真落實《辦法》各項要求,完善制度機制,細化工作措施,將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加强對《辦法》貫徹落實的督促指導,組織開展企業間互學互鑒,加快補齊短板。同時,指導各省級國資委參照《辦法》,積極推進所出資企業合規管理工作,加快提升國有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整體水平,爲深化改革與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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