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出臺16項措施支持支持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
繼9月7日海關總署印發《海關總署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提升粵港澳合作水平。9月20日海關總署再次印發《海關總署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打造成爲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臺,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更好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若干措施》涵蓋“促進大灣區要素便捷流動,增强國際航運物流樞紐功能”“支持重點項目建設,助推重大戰略性平臺發展”“支持建設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促進國際經濟合作”“加强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支持打造高質量城市發展標杆”四方面內容。
其中,在加强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支持打造高質量城市發展標杆方面,《若干措施》明確提出;
01
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
推進跨境貿易便利專項行動措施常態化。用好用足自貿創新舉措。
02
優化信用培育賦能企業發展
提升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信用培育、信用監管、信用服務水平,對“專精特新”、先進製造業、貿易新業態等相關領域重點企業開展信用培育,發揮示範作用。
03
深化“智慧海關”改革促進安全便利
實現海關行政許可事項“在綫辦理”和“一體通辦”。深化與“單一窗口”“數字廣東”等平臺對接合作,推進“智慧口岸”與“智慧海關”深度銜接。
04
强化粵港澳三地知識産權保護執法合作
充分發揮海關與地方法院聯合設立知識産權糾紛調處中心功能。
以下爲措施全文:
海關總署關于印發《海關總署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署綜函〔2022〕143號
廣東分署,廣州、深圳、拱北、汕頭、黃埔、江門、湛江海關,總署各部門:
現將《海關總署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海關總署
2022年9月20日
海關總署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
爲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實《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要求,支持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打造成爲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臺,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更好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進大灣區要素便捷流動,增强國際航運物流樞紐功能
(一)支持跨境科研物資自由流動。支持開展“跨境科研用物資正面清單”、生物醫藥研發用物品進口“白名單”制度試點。推廣進境動物源性生物材料檢疫監管便利措施。對港澳科研機構因科研、測試、認證檢查所需的産品和樣品,憑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免予辦理强制性産品認證證明》加快驗放。
(二)便利粵港澳三地人員往來。對享受國家高層次留學人才和海外科技專家待遇的科研人員及其行李物品給予通關便利。支持地方政府爭取游艇自由行政策全面落地南沙。支持南沙客運港拓展航綫,提升智能通關水平。支持探索在南沙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支持海關健康申報信息與廣東省“粵康碼”、香港“港康碼”信息共享、結果互認、疫情聯防。
(三)促進口岸物流多維發展。在符合條件的港口深入推進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海運中轉集拼業務。穩妥擴大“灣區一港通”模式試點。優化粵港澳大灣區機場共享國際貨運中心(南沙)運作,支持貨物在南沙口岸“一站式”辦理通關查驗手續後,便捷快速運至機場出口。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應用“跨境一鎖”,積極參與粵港澳跨境合作項目。支持南沙國際物流中心、國際通用碼頭、南沙港五期工程等建設,完善口岸配套查驗設施。
(四)助力國際分撥中心融合發展。支持不同貿易方式的物流相互融合,助力南沙綜保區打造商品供應鏈管理平臺。支持南沙特色分撥産業發展,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推動南沙建設集聚全品類、拓展多業態、輻射國內外的國際分撥中心。
(五)支持中歐班列快速發展。落實《海關支持中歐班列發展的措施》,支持南沙港南站開展中歐班列業務、拓展中歐班列綫路,加强與內陸、內河、海運貿易通道對接,提升南沙港區集疏運和臨港産業發展水平。
二、支持重點項目建設,助推重大戰略性平臺發展
(六)支持跨境電商業務發展。優化跨境電商進出口商品退貨管理,深化跨境電商零售出口退貨“合包”措施運用,支持南沙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業務。加快出口海外倉企業備案,實施“一地備案,全國通用”,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出口海外倉業務發展。
(七)支持“保稅+”業務發展。支持飛機保稅租賃業務發展,助力南沙與港澳共建全球飛機租賃中心。支持依托綜保區開展大宗商品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支持綜保區內企業按照清單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符合環保要求的全球維修業務。支持企業享受國際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出口退稅政策紅利,依托保稅倉庫開展保稅油供應國際航行船舶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供應企業在廣東省範圍內開展保稅油直供業務。支持開展文物及文化藝術品保稅存儲、出區保稅展示等業務。
(八)助力汽車産業鏈發展。支持在南沙綜保區開展平行進口汽車符合性整改等業務。支持企業依托綜保區開展平行進口汽車保稅展示交易業務。綜合運用綜保區、出口監管倉等政策優勢,支持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等産業發展,對汽車整車及核心零配件便捷通關。
三、支持建設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促進國際經濟合作
(九)支持服務貿易發展。强化新型國際貿易樞紐功能,鼓勵大型企業集團在南沙設立區域總部或功能總部,支持大型設備、消費品、汽車等“走出去”。支持南沙建立離岸貿易綜合服務平臺,試點開展離岸數據服務,培育發展數字經濟。
(十)支持南沙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推動南沙高質量實施涉及海關領域相關條款,助力區內企業充分享受RCEP政策紅利。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等國際高水平自貿協定規則,加大壓力測試力度。
(十一)支持構建綜合服務體系。率先在南沙口岸試點優化出口監管流程改革。加强技術性貿易措施精准服務能力建設,推動建設技術性貿易措施粵港澳大灣區研究評議基地。加强主要貿易夥伴、重點産業、關鍵准入要求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力度,强化技貿措施的預警和評議關注。支持全球質量溯源體系在南沙口岸試點應用。
(十二)積極服務國際交往新平臺。支持全球人道主義倉庫和樞紐建設運作,實行海關便利化通關管理模式。支持南沙探索舉辦“一帶一路”相關主題展會,以及國際金融論壇(IFF)全球年會等國際重要論壇、大型文體賽事等對外交流活動,保障人員、物資的高效監管和通關服務。强化中歐安智貿合作,根據中歐雙方合作實際需求,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實現海關間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助力維護産業鏈供應鏈安全暢通。
四、加强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支持打造高質量城市發展標杆
(十三)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推進跨境貿易便利專項行動措施常態化,大力推廣應用進口貨物電子提貨單、設備交接單,推動實現全流程無紙化作業。積極配合落實啓運港退稅政策,推動擴大政策適用範圍。支持在南沙試點對農産品、食品以外的部分法檢商品檢驗實施采信。用好用足“優化船運進境散裝糧食檢疫審批流程”自貿創新舉措。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藥品、醫療器械便利通關。優化海關實驗室布局,提升口岸技術支撑保障能力,提高口岸通關效率。
(十四)優化信用培育賦能企業發展。提升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信用培育、信用監管、信用服務水平,對“專精特新”、先進製造業、貿易新業態等相關領域重點企業開展信用培育,發揮示範作用。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深化海關與其他部門核查領域部門間聯合抽查。
(十五)深化“智慧海關”改革促進安全便利。踐行“三智”理念,加强國際海關合作。推動與香港電子證書合作安排落地,對內地供港禽肉、猪肉等肉類産品獸醫衛生證書實施電子證書數據傳輸。完善海關行政審批網上辦理平臺,實現海關行政許可事項“在綫辦理”和“一體通辦”。深化與“單一窗口”“數字廣東”等平臺對接合作,推進“智慧口岸”與“智慧海關”深度銜接。
(十六)强化粵港澳三地知識産權保護執法合作。充分發揮海關與地方法院聯合設立知識産權糾紛調處中心功能,將司法調解等機制廣泛引入侵權糾紛産生初期,實現知識産權糾紛調處一站式處理,提前化解知識産權民事糾紛,减少權利人訴訟、倉儲等各項費用支出,便利權利人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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