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發佈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官網8月22日發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
重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力度支持政策如下:
對疫情期間獲得新增融資擔保支持的合作區中小微企業,給予最高融資擔保費用50%的補貼,單個企業年度不超過30萬元。給予融資擔保機構最高50%的政府風險分攤。單個融資擔保公司的風險補償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o
實施“首貸戶”貸款貼息補助,按照市場報價利率(LPR)的60%給予利息補貼,若貸款利率低於LPR的,按實際利率的60%予以貼息。
支持外資和社會資本參與合作區重點產業建設,進一步推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業務,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資產管理機構參與合作區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和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o
簡化QFLP試點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率,優化澳資企業的綠色通道機制,提升試點企業便利化程度。o
引導優質企業積極申報QDLP試點,推動更多試點專案落地。o
精准施策積極培育發展新產業政策包括:
o謀劃引進一批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重大產業專案,進一步充實專案儲備庫。
o加快推進一批引領性強、帶動性大、成長性好的重大專案落地建設,對已簽約的產業專案實行“服務專員”一對一服務,促進專案早開工、早落地、早投產。
o舉辦第三屆橫琴科技創業大賽,對優勝團隊給予研發費無償資助,總金額達3億元,單個團隊最高可獲得1億元資助。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在貫徹落實國務院及省政府出臺的《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基礎上,結合合作區發展實際,新增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加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力度
(一)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合作區中小微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對疫情期間獲得新增融資擔保支持的合作區中小微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實際發生融資擔保費用50%的補貼,單個企業年度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當發生代償時,給予融資擔保機構最高50%的政府風險分攤。單個融資擔保公司的風險補償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實施“首貸戶”貸款貼息補助,對2022年全年在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的小微企業“首貸戶”,按照貸款合同簽訂當期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60%給予利息補貼,若貸款利率低於LPR的,按實際利率的60%予以貼息,並視貼息效果,對補貼時限給予適當延長。
(三)制定出臺合作區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原有風險補償政策基礎上適當調增風險補償金額度,新增貸款貼息、保險費用補貼、融資擔保費用補貼、融資租賃貼息、商業保理貼息等措施條款,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營造良好融資環境。
(四)依託廣東省資本市場培育資訊系統,建立擬上市企業儲備庫,制定合作區內企業境內外上市及掛牌扶持辦法,指導推進合作區企業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
(五)積極支持合作區內企業赴澳門發行債券,有效利用境外市場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合作區企業用好現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支持企業赴澳門發行公司債券專項扶持辦法(暫行)》,適時優化該扶持辦法,提升扶持效果。支持開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股權份額轉讓試點,拓寬市場化退出管道。
(六)支持外資和社會資本參與合作區重點產業建設,進一步推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業務,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資產管理機構參與合作區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和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簡化QFLP試點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率,優化澳資企業的綠色通道機制,提升試點企業便利化程度。引導優質企業積極申報QDLP試點,推動更多試點專案落地。
二、謀劃推動一批重點專案建設
(七)加快橫琴“一線”口岸二期工程建設,加快出入境車道聯合一站式查驗模式創新,提升琴澳通關便利化水準。推進橫琴“二線”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建設,力爭年底具備封關運作條件。建設合作區智慧口岸公共服務平臺。
(八)加快推進合作區防洪排澇完善提升工程、深井村排洪渠和排澇泵站工程、合作區供水保障工程(一期)、橫琴水質淨化廠等一批水務基礎設施工程專案投資建設。
(九)全力推進廣珠澳高鐵鶴洲至橫琴段專案規劃建設,實現澳門及合作區儘快聯通國家高鐵網。推動珠機城際二期儘快建成,推進橫琴客運碼頭改擴建專案。
(十)發展分佈式光伏發電及儲能技術應用,推進橫琴供電局線路工區大樓近零碳示範樓宇專案,鼓勵新建和現有加油站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通過加設光伏、充電樁、加氫儲氫設備等,推動升級為綜合能源站。
(十一)推動橫琴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加快建設220kV洋環、杧洲數位化變電站專案。佈局建設輸、變、配、調控的全方位數字智能電網,推廣覆蓋新一代智能電錶。建立健全電力供應保障應急機制和天然氣保供穩價機制,推進接駁合作區管道天然氣與上游高壓管網,保障合作區企業、居民天然氣供應充足、價格平穩。
(十二)完善合作區公共服務配套。規劃建設子期中學、國際居住區初中、逸璟公館小學、金融島片區小學、國際居住區幼稚園等一批義務教育學校。加快推進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橫琴醫院建設,爭取於2025年建成。加快推進“澳門新街坊”建設,保障各項民生基礎設施供給。
三、精准施策積極培育發展新產業
(十三)謀劃引進一批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重大產業專案,進一步充實專案儲備庫。加快推進一批引領性強、帶動性大、成長性好的重大專案落地建設,對已簽約的產業專案實行“服務專員”一對一服務,促進專案早開工、早落地、早投產。舉辦第三屆橫琴科技創業大賽,對優勝團隊給予研發費無償資助,總金額達3億元,單個團隊最高可獲得1億元資助,推動國內外一流技術和團隊的科創專案向合作區聚集。
(十四)優化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發展路徑,提升產業園運營管理水準。發揮產業園平臺作用和對外鏈接功能,借助澳門鏈接全球先進藥械的醫療優勢,引入更多澳門元素,推動中醫藥國際化發展。加快出臺支持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啟動大健康產業各類主體的市場活力。
(十五)培育發展元宇宙等下一代互聯網新業態,聚焦元宇宙關鍵技術的集成創新與融合應用,支持建設合作區元宇宙產業鏈股份制聯盟,研究出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元宇宙產業促進辦法》,打造全國首個元宇宙開放創新試驗區。佈局發展無人駕駛汽車,加強在機器人、人工智慧、感應器、車聯網等多領域的技術應用。
四、優化審批程式提升服務效能
(十六)對工業、物流、倉儲等產業類專案,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類專案,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低風險專案實施規劃審批“告知承諾制”,規劃部門依承諾實行容缺受理、容缺審查,推動建設專案“直接落地”。
(十七)優化規劃條件核實流程。針對低風險專案和一般風險專案,推進甩項核實機制,保障專案如期交付、如期使用,保障民生需求。
(十八)推行產業專案審批開工前“零收費”。支持產業專案拿地即開工,在合作區內建設單位承諾在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開具之日起90天內繳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前提下,可先行核發產業專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十九)在土地用途和建築功能不發生改變、符合新進產業使用要求、各方面安全達標的情況下,支持盤活利用已確權登記的存量產業專案物業,用於發展符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的產業專案。
(二十)推動在建專案儘快建設施工或投入使用,為降低新冠疫情影響並減輕企業負擔,針對本政策頒佈之日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全部建設專案,給予一年的紓困期,不計入竣工違約期。在紓困期內已(可)按期竣工的專案,免於追究其未按期開工責任。
五、加大紓困力度降低市場主體經營成本
(二十一)降低合作區產業辦公場地租金成本。將合作區內所有已制定或擬制定的產業辦公場地租金補貼時間由3年延長至5年,後2年按前3年補貼標準的50%給予租金扶持。
(二十二)對在合作區內實體運營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按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實際繳納的商業用電、用水、用冷費用總額給予50%的補貼(含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企業直接抄表到戶的,給予該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企業未直接抄表到戶的,由該企業入駐的產業園區、商業樓宇、景區、商業綜合體等運營主體統一申報,每家運營主體最高補貼300萬元,用冷費用補貼將延續至2022年12月31日,補貼標準將適時調整。完善集中供冷價格體系,持續清理規範轉供電、轉供冷加價行為,加大檢查執法力度。
(二十三)減輕防疫消殺成本負擔。對在合作區內有實體店鋪且正常經營的納入合作區統計的限額以上零售、餐飲企業、規上營利性服務業企業,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的防疫物資、消殺服務等支出,按照企業實際支出金額予以50%的補貼,最高10萬元。其中,對在2022年6月30日前註冊的澳資企業按照企業實際支出金額予以60%的補貼,每家最高補貼10萬元。
(二十四)開展促消費專項行動。安排5000萬元專項資金,圍繞受疫情影響重的餐飲、零售等服務行業,定向發放消費券、服務券等惠民補貼,帶動形成消費熱點。
(二十五)開展文旅推廣系列活動(澳門站)。安排2000萬專項資金,發售橫琴旅遊產品及餐飲消費券,邀請符合條件的澳門居民參與活動,帶動合作區旅遊經濟復蘇。
(二十六)對在合作區內以“集群註冊”形式規範登記並開展實際運營的企業,按其2022年本年度實際繳納的租金、管理費給予50%的補貼,由“集群註冊”住所管理機構統一申報。
(二十七)建立節能補貼機制,鼓勵採用分戶計量管理,對進行分戶計量、分區管理以及其他各類節能改造的運營主體,根據節能量審核,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15%及以上,同時安裝能耗分項計量裝置的,受益面積每平方米補貼15-30元。資助金額不超過申請專案改造成本的40%,上限為100萬元。
(二十八)減輕初創企業法律服務成本負擔。對在合作區設立,且在合作區內實體運營的初創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提供為期一年的免費法律服務。
(二十九)對2022年承租合作區屬國有房屋從事經營活動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6個月租金,已繳交租金的,可順延減免。
(三十)研究新增水路客運航線補貼及客運碼頭運營補貼,保障現有航班維持運營,鼓勵開通合作區往返深圳、廣州等城市的航線。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國家、廣東省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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