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境外投资者开放!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发布
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上交所债券市场的托管、开户、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实施细则》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如何参与上交所市场债券交易?上证报记者为你划出五大重点:
一、谁能参与?
经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认可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相关托管、交易、账户、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细则。
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作为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二、如何参与?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委托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境内证券公司作为交易参与人参与债券交易,并按照中国结算相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一个证券账户只能指定一家交易参与人。
同时,交易参与人应当对作为其经纪客户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上交所债券交易行为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图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下同
三、交易品种有哪些?
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参与债券(包括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借贷、以风险管理为目的的相关衍生产品、债券基金(含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发行认购、交易或转让。
其中,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可交换公司债券需转股或换股的,应当通过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进行转换,并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等关于权益变动以及境外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等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如何结算?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委托具有中国结算结算参与人资格的境内证券公司办理结算业务。
根据《实施细则》,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投资管理需要,按照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办理其证券账户与其合格境外投资者项下证券账户之间债券等品种的双向划转。可双向划转的品种范围应当与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交易或转让的品种范围保持一致。
五、信息报送与监管要注意什么?
根据《实施细则》,境外机构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托管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或客户通知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有关情况报送交易所。
需要注意的是,交易所对可能发生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或者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可以要求相应托管人及时报告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持有情况;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产品管理人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所可以要求托管人报告产品投资人及其债券持有情况。
此外,上交所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上交所债券投资活动进行自律监管,对其异常交易行为予以监测分析和重点监控,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实施细则》规范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相关行为,拓宽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渠道。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中国证监会统一指导下,持续完善各项债券交易制度安排,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加友好、便利的投资环境,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新格局。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06-28
上证发〔2022〕9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便利和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投资业务,根据2022年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第4号)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并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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