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外汇局上调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至1.25
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资金来源,引导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人民银行、外汇局决定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上调至1.25。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人民银行与外汇局建立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取消外债事前审批,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最初该管理框架先进行了小范围试点,而后扩大至全国的金融机构和企业。
由1上调至1.25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相应提高,这将有助于便利境内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当前,我国外债规模和结构较合理,外债风险总体可控,提高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在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的同时,不会引发外债规模大幅上升。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同时,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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