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物流|6大类船舶新能源动力研发!我国鼓励外商投资
10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简称新版目录),旨在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记者梳理新版目录发现,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相比,新版目录关于船舶制造领域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的内容更加细化,并明确了鼓励外商投资6大类船用清洁能源动力研发,数字化造船以及相关核心配套设备、相关生产设备设施等研发内容。
新版目录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新版目录明确,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大中型邮轮、小型邮轮的设计、研发,邮轮内部装饰、数字影音、信息化系统等专业配套研发、制造;船用液化天然气(LNG)双燃料动力、纯电池动力、氢燃料电池动力、甲醇燃料动力、氨燃料动力、生物质燃料动力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动力的设计、研发。
新版目录提出,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船用甲板机械、舱室设备的设计、研发;船舶通讯导航系统设备的设计、研发;游艇及专业配套设备的设计、研发;智能船舶的智能系统总体设计以及智能感知系统、智能航行系统、智能能效管理系统等设计、研发。
在海工领域,新版目录明确,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深远海养殖平台、大型养殖工船、深海矿产资源开发装备等新型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研发;深远海油气钻井平台(船)、浮式液化天然气装置(FLNG)、浮式储存及再气化装置(FSRU)等海洋油气装备的设计、研发 ;海上风电装备、海洋新能源装备(含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等)的设计、研发。
新版目录还增加了,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单点系泊系统、液货围护系统、水下生产系统等专用系统的设计、研发;船舶总装建造精度管理控制、数字化造船、预舾装和模块化、高效焊接、绿色涂装、超高压水除锈、智能焊接生产线、智能化分段流水线、智能管子加工生产线等绿色智能装备的设计、研发。
新版目录还提出,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船舶等领域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等领域高性能轻金属及铜合金材料深加工;船用可变桨齿轮传动系统等制造;1000吨及以上挖泥船的挖泥装置设计、制造;水产品养殖、深水网箱养殖、工厂化水产养殖、生态型海洋增养殖等。
在航运领域,新版目录明确,鼓励设立外商国际船舶管理机构、船员外派机构;投资船舶管理、航运经纪等现代高端航运服务业;国际船舶代理、外轮理货;船舶供应、第三方船舶管理、航运仲裁、海损理算、航运交易、航运租赁、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航运信息服务、船员服务、海事培训等航运服务业。
此外,新版目录还提出,在海南省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研发;邮轮/游艇的设计、制造、维修及相关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供船服务、旅游产品经营服务等。在黑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重庆市等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燃气轮机研发、制造等内容。
据了解,新版目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日起,《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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