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AEO互认安排昨起实施 53家AEO认证渝企迎来新机遇
中日AEO互认安排昨起实施 53家AEO认证渝企迎来新机遇
6月1日,记者从中国海关总署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和日本国海关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互认的安排》于当天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中日进出口贸易的便利化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企业可从中获取更大红利。目前,重庆有53家AEO认证企业,这一政策的发布,将为中日间贸易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什么是AEO?AEO是由中国海关依照国际准则和认证标准,对进出口企业进行认证评定,并享受我国与其他互认国家或地区海关所赋予的优惠待遇和通关便利措施。重庆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重庆有53家AEO认证企业。
根据《互认安排》,中国和日本海关向来自对方的AEO企业货物给予最大程度的通关便利,包括在开展风险评估以减少查验和监管时充分考虑AEO资质;对需要查验的货物,在最大程度上进行快速处置;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以解决AEO企业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主要基础设施从贸易中断恢复后,致力于在最大程度上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快速通关等一系列措施。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中日进出口值达3276.6亿美元,同比增长8.1%;同期,有1752家中国AEO企业开展了对日出口业务,出口值占中国对日出口总值的24%。
企业获评海关AEO高级认证后,重庆海关形成以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参与的良性工作机制,推出了多项惠及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实实在在促进企业发展。
具体而言,这些通关便利措施包括允许企业在办结海关其它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该措施极大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给予企业不超过0.5%的最低实货查验率,每一次申报可节省企业近500元通关成本和5000元仓储成本,大大加快了企业的通关速度和货物交付速度;简化进出口单证审核流程,优先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创新推出“限时办结、立等可取”等便利措施;设立海关协调员,为企业“一对一、点对点”协调解决通关难题年均百次以上,实现海关与企业间的及时联络、无缝对接。
据了解,去年以来,海关总署持续对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从通关时间、查验率等维度对已实施的互认安排开展评估分析,推动便利措施有效落地。
下一步,还将加快与俄罗斯、马来西亚、阿联酋、伊朗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和墨西哥、巴西、智利等重要贸易国家(地区)的AEO互认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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