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國際金融中心稅收優惠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是迪拜政府為吸引銀行及金融機構而設立的金融自由貿易區。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是根據聯邦及迪拜法律法規於 2004 年成立的。
迪拜法律認可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對金融監管以及設立於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內機構的獨立性。迪拜法律授權迪拜統治者委任迪拜國際金融中心主席並允許迪拜國際金融中心主席出臺適用於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內部的法規和規章製度以及設立運營機構。運營機構包括:迪拜國際金融中心當局、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公司註冊處、迪拜國際金融中心金融服務局(DFSA)。同時,迪拜法律允許在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內建立其他機構。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行業範圍包括:
(1)銀行服務(投資、公司或私人銀行);
(2)資本市場(權益或債權工具,衍生品和期貨貿易);
(3)資產管理和基金(基金註冊、監管和管理);
(4)再保險;
(5)伊斯蘭金融;
(6)後臺操作。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已生效的法律主要包括:
(1)監管法;
(2)公司法;
(3)有限責任合夥企業法;
(4)合同法;
(5)伊斯蘭金融商務監管法;
(6)民商法應用法;
(7)法律應用法;
(8)破產法;
(9)仲裁法;
(10)數據保護法;
(11)普通合夥法;
(12)市場法;
(13)房地產法;
(14)分層所有權法。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優惠政策包括:
(1)收入和利息享受零稅率;
(2)外資 100%控股;
(3)無外匯管製,無資本或利得匯回限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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