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
【卢森堡投资基金】
(1)发展情况。据卢森堡金融推广署统计,卢森堡的资产管理规模超过3.4万亿欧元,是欧洲最大的投资基金中心,在全球仅次于美国。卢森堡基金占全球资产的23%,占投资中国大陆的欧洲资产的68%。
(2)投资载体分类。卢森堡投资基金载体主要可以分为UCITS(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集体投资机构)第一部分、UCITS第二部分、专业化投资基金(SIF)及养老基金。
基金注册发行需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审批并受其监管,其资产必须托管于某一卢森堡金融机构。
(3)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投资基金可通过以下3种形式:
①普通合同基金(FCP,非公司形式,由特别的管理公司管理);
②浮动股本投资公司(SICAV);
③固定股本投资公司(SICAF)。
后两者以投资公司(一般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
(4)集体投资机构(UCITS)。根据卢森堡2002年12月20日关于集体投资机构的法律(UCI法),UCITS第一部分规定项下的证券集体投资机构具有“欧盟护照”,即在欧盟某一成员国审批后,不需再有目标市场审批,可在欧盟范围内自由发行股票或股份,仅在销售文件形式上由目标市场国家监管机构进行审查。UCITS第二部分规定项下的证券集体投资机构需在每一个目标市场所在成员国审批。需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审批后方可发行相应基金。UCITS免征所得税、净资产税,其分红、清算盈余、利息支付等免征预扣税,每年缴纳年度注册税(0.05%),按每季度结尾净资产额计算。
(5)卢森堡专业化投资基金(SIF)。SIF是卢森堡特有的集体投资机构形式,操作灵活,面对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或投资额达125万欧元以上的投资者。它通过资本、债务和隐蔽性融资工具进行融资。SIF税制与UCITS基本相同,年度注册税更加优惠(0.01%)。向SIF提供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非卢森堡居民投资者的利得免税(6个月内实质性控股的股本收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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