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1億!財政部提前下達2023年光伏、風電補助地方資金預算(附各地預算表)
11月14日,財政部發佈《關於提前下達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地方資金預算的通知》。根據通知,光伏補助預算為257,993萬元、風電補助預算為204,582萬元、生物質發電補助預算為8,425萬元,共計471,000萬元。
以下为实录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2〕384号
山西、內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和你單位申請情況,現提前下達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資金支付方式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具體金額及支付方式見附件2。專案代碼和名稱為“10000017Z175060070001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地方資金”,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6001 風力發電補助”、“2116002 太陽能發電補助”、“2116003 生物質能發電補助”。具體金額見附件2。待2023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式撥付使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嚴格按照預算管理要求,儘快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電網企業或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專案企業。
二、電網企業應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已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助專案清單範圍的發電專案。在撥付補貼資金時,應優先足額撥付國家光伏扶貧專案、50kW及以下裝機規模的自然人分佈式專案至2023年底;優先足額撥付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系統專案至2022年底;優先足額撥付2019年採取競價方式確定的光伏專案、2020年起採取“以收定支”原則確定的符合撥款條件的新增專案至2022年底;對於國家確定的光伏“領跑者”專案和地方參照中央政策建設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優先保障撥付專案至2022年底應付補貼資金的50%;對於其他發電專案,按照各項目至2022年底應付補貼資金,採取等比例方式撥付。
三、按照《資金管理辦法》,電網企業在撥付單個專案補貼資金時,不得超過發展改革委確定的合理利用小時數。
四、為保障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電網企業應按年度對補貼資金申請使用等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必要時可聘請獨立第三方。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你單位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績效目標(附件3)做好績效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同時,你單位應按規定及時上報績效自評結果,績效自評結果將作為分配預算資金的重要依據。
附件:1.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地方資金預算匯總表
3.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地方資金績效目標表
財 政 部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汇总表
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绩效目标表
365光伏整理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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