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貨幣政策
歐洲中央銀行(ECB)於1998年6月1日成立。 1999年1月1日,歐洲中央銀行承擔起在歐元區製定貨幣政策的責任,實現了實施單一貨幣歐元和在歐元區國家實行統一貨幣政策的目標。
【歐洲中央銀行體系及其獨立性】
(1)歐洲中央銀行體系。歐洲中央銀行體係由兩個層面構成,一個層面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歐洲中央銀行,另一個是歐盟成員國的中央銀行。歐盟成員國中尚未採用歐元的國家,雖然是歐洲中央銀行體系的成員,但不能參與歐元區貨幣政策的製定,也不能參與貨幣政策的操作和實施。歐洲中央銀行行長理事會(Governing Council)和執行董事會(Executive Board)是歐洲中央銀行兩個主要決策機構。
①行長理事會,是一個超國家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和實施歐元區貨幣政策,主要職責是確定歐元區貨幣政策目標、主要利率水平和中央銀行體系準備金數量等。行長理事會由執行理事會的6名成員和7個歐元區國家的中央銀行行長組成。當制定貨幣政策時,行長理事會成員並不作為國家代表而行動,必須考慮歐元區整體利益,而不是各自成員國利益。同時,歐洲中央銀行體系堅持分權原則,規定歐洲中央銀行依靠國家中央銀行開展銀行業務,但國家中央銀行作為歐洲中央銀行的業務部門,必須遵循歐洲中央銀行的導向和指令。
②執行董事會,主要負責貨幣政策的執行,即履行行長理事會制定的貨幣政策,負責歐洲中央銀行的日常業務。
為了有效地形成和促進歐洲中央銀行體系的決策進程,歐洲中央銀行體系設立了12個由成員國中央銀行和其他國家監管機構代表組成的專家委員會:會計與貨幣委員會、銀行監管委員會、鈔票委員會、外部聯絡委員會、信息技術委員會、內部審計委員會、國際關係委員會、法律委員會、市場操作委員會、貨幣政策委員會、支付與結算委員會和統計委員會。
(2)歐洲中央銀行的目標及獨立性。歐洲中央銀行的首要目標是保持價格穩定。在不影響價格穩定總目標下,中央銀行有義務支持歐元區經濟增長、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其他經濟政策。
為保證歐洲中央銀行首要目標實現,《馬約》規定中央銀行的獨立性原則,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機構獨立性。無論是歐洲中央銀行還是成員國中央銀行,或者決策機構任何成員,在行使權力和履行責任時,都不得從歐共體任何機構、成員國政府或其他組織尋求和接受指導。歐共體各機構和組織及成員國政府不得對歐洲中央銀行決策機構成員施加影響。二是人事獨立性。行長理事會成員可長期任職,在任期上,首任中央銀行的行長任期為8年,其後為5年,成員國中央銀行行長的任期至少達5年。只有當行長不再滿足履行其職務的條件或犯下嚴重錯誤時,才能解除其職務。三是資金預算上的獨立性。歐洲中央銀行有自己的預算,它的資本金由歐元區各國中央銀行認購和支付,禁止中央銀行向公共部門貸款。
【歐洲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機制】歐洲中央銀行體系的貨幣政策可分為三類:公開市場業務、常設工具和最低準備金。
(1)公開市場業務。公開市場業務在指導利率、管理貨幣市場、向市場發出政策信號等方面發揮主要作用,具體有四種方式:一是再融資,成員國中央銀行根據投標程序每週進行一次,兩周到期,向市場發出政策信號。再融資利率也是歐洲中央銀行調控經濟的最主要的槓桿利率。二是長期融資業務,成員國中央銀行根據投標程序每月進行一次,三個月到期。三是微調操作,由成員國中央銀行在特定情況下通過投標程序和雙邊程序進行。四是結構操作,只要歐洲中央銀行想調整資金結構,就可由成員國中央銀行通過投標程序和雙邊程序進行。
(2)管理流動資金的常設工具(Standing Facility)。歐洲中央銀行通過管理流動資金常設工具提供和吸納隔夜流動資金,規定隔夜拆借利率,並通過改變隔夜拆借利率向市場傳遞政策信號。
(3)準備金制度。歐元區內銀行和信貸機構必鬚根據歐洲中央銀行體系規定的標準和條件,在所在國中央銀行賬戶上保持最低限度準備金。銀行存入的最低準備金是計息的。
【歐洲中央銀行的匯率機制】匯率政策是歐元區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歐元區將在保持價格穩定的前提下制定匯率政策。
(1)匯率政策的製定機制。歐元區匯率政策制定權歸歐盟理事會,歐洲中央銀行和歐委會也發揮重要作用。在協調匯率政策方面,歐盟理事會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對歐元匯率走勢進行監督,向歐洲中央銀行行長理事會提出有關看法,歐洲中央銀行負責組織實施歐盟理事會制定的匯率政策,歐盟理事會有權決定簽署有關匯率體制協議,確定與第三國及國際組織有關匯率的立場。
(2)外匯管理和乾預。 《馬約》規定歐洲中央銀行具有實施外匯業務的全部權力。歐洲中央銀行擁有外匯儲備500億歐元,這些外匯由成員國中央銀行按其所在國的人口和經濟總量比例繳納。根據歐洲中央銀行體系規定,歐洲中央銀行可自由支配這500億歐元外匯儲備,在必要時,還可動用成員國中央銀行外匯儲備。歐元區成員國中央銀行在動用其外匯儲備時,必須徵得歐洲中央銀行批准,以防止成員國中央銀行進行外匯業務時出現與歐元區匯率政策不一致問題。必要時,歐洲中央銀行可在歐洲理事會指示下,對歐元區與美元、日元以及其他貨幣進行外匯干預。歐洲中央銀行行長理事會確定如何分配外匯干預的職權範圍,並根據信貸信譽、競爭價格、資產規模等標準,選定進行外匯干預的銀行和信貸機構。
歐元區匯率政策的製定權歸歐洲理事會,歐洲中央銀行和歐委會也發揮重要作用。在協調匯率政策方面,歐盟理事會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對歐元匯率趨勢進行監督,向歐洲中央銀行行長理事會提出有關看法,歐洲中央銀行負責組織實施歐洲理事會制定的匯率政策。歐洲理事會有權決定簽署有關匯率體制的協議,確定與第三國以及國際組織有關匯率政策的立場。
【歐洲銀行業聯盟】2012年6月舉行的歐盟領導人峰會提出了建立銀行業聯盟的構想,其由三大支柱支撐。除了“單一清算機制”外,另外兩大支柱是“單一監管機制”和“共同存款保險機制”,即建立一套完善機制來保護歐元區銀行儲戶的存款。歐盟希望銀行業聯盟能夠成為阻斷銀行業危機向主權債務危機蔓延擴散的防火牆,並為建立更廣泛深化的歐洲經濟與貨幣聯盟打下基礎。
2012年12月,歐盟財政部長達成協議,賦予歐洲中央銀行新的權力,自2014年起統一監管歐元區銀行業。這意味著歐洲向建立銀行聯盟邁出實質性的第一步。財政部長還決定,允許歐委會立即直接監管至少150家歐洲大型銀行,並且在麻煩初露端倪時介入規模較小的銀行。
2014年3月,歐洲議會、歐盟委員會和歐盟理事會經過長時間談判,就銀行業單一清算機制規則取得一致,為該機制如期立法生效鋪平道路。 “單一清算機制”旨在讓銀行股東及債權人在銀行破產時實行“自救”,而不是像上次歐債危機時那樣接受政府救助。此外,單一清算機制有助於讓資不抵債的銀行進行有序破產,讓銀行業健康的部分繼續存活下去。
歐元區銀行將接受歐盟最高銀行業監管機構——歐洲央行(ECB)的監督,並在必要時不必顧及成員國政府的阻撓,由一個550億歐元(約合760億美元)專項的救助基金對問題銀行進行清算,幫助納稅人從救助問題銀行的負擔中解脫出來。該基金由參與該清算機制的銀行繳納,通過8年籌集,比之前預計的10年期限縮短2年。
【債務危機以來歐元區的貨幣政策】2009年第四季度歐債危機爆發後,歐元區金融形勢再度緊張。多個外圍國家融資成本升至歐元啟動以來新高,希臘10年期國債收益率一度超過35%;銀行業之間互不信任,同業拆借規模大幅下降,導致拆借利率飆升;銀行為規避風險,紛紛提高貸款標準,收縮信貸資金投放,導致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無法融資;美國貨幣市場基金等外部投資者抽逃資金,進一步加劇歐洲金融市場流動性緊張局面。針對這一系列問題,歐央行會同成員國央行一起,創造性地推出多項貨幣政策操作,向市場投放大量流動性,以穩定金融市場,避免金融動盪衝擊實體經濟。 2011年11月新行長德拉吉上台後,歐央行的貨幣政策更加靈活、務實。
(1)購債。 2010年5月10日,歐央行推出名為證券市場計劃的購債措施,通過購買希臘、意大利、西班牙等外圍國家國債,向市場注入流動性,穩定歐元區主權債券市場。截至2012年3月12日,歐央行通過證券市場計劃總計已購入2180億歐元的外圍國家國債。證券市場計劃推出之初,一度穩定了市場信心,降低了外圍國家國債收益率。但隨著經濟復甦乏力,更多國家財政窟窿和競爭力問題浮出水面,證券市場計劃的作用明顯遞減。 2011年11月,意大利10年期國債收益率一度超過7%,西班牙超過6.5%。 2012年2月,歐元區達成第二輪希臘救助計劃,歐央行和各成員國央行同意將持有的希臘國債的利潤交還給希臘。
(2)降息。經過數次降息,從2014年6月11日起歐央行將主要再融資利率從0.25%降至0.15%,邊際貸款利率從0.75%降至0.4%,存款利率從0%降為負0.1%。
(3)流動性操作。債務危機發生後,歐央行重啟金融危機時期曾使用過的長期再融資操作工具,先後恢復了6個月和一年期再融資操作,向銀行業提供較長時期貸款資金。特別是2011年11月和2012年2月,歐央行以1%的固定利率,分兩批向銀行業提供了合計10185億歐元的3年期貸款。這一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銀行業特別是外圍國家銀行業的燃眉之急,改善了歐元區流動性緊張的狀況。但也有銀行將藉自歐央行的資金又存放在歐央行,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2011年9月歐央行與美聯儲、英國央行、日本央行和瑞士央行聯手向市場提供超過500億美元流動性,幫助改善了歐洲金融市場美元流動性短缺的局面。 2014年6月,歐央行表示將繼續推出為期4年的定向長期再融資計劃,總額預計將達到4000億歐元。
(4)直接貨幣 交易機制。 2012年9月初,歐央行通過“直接貨幣 交易機制”(OMTS),干預歐元區主權債券二級市場,以保障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有效性以及貨幣政策的統一性。歐央行所購債券沒有明確收益率目標,購買數量不設上限,且放棄“優先償債權”。此舉對恢復投資者對目標主權債券市場的信心,提升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功能,具有積極意義。歐洲股市大漲,在年中創近年內新低後連續3個月攀升21.7%。歐元兌美元在年中跌至1.2左右後回升。新舉措得到市場認可,市場大幅動蕩的情況相對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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