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新生态城联动创新区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和“新型智慧城市”、“开放兴区”战略,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国家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赋能生态城国际合作示范区、绿色发展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智慧城市示范区建设,努力实现自贸试验区建设和中新双边合作政策互动、优势叠加、联动发展和双向溢出,加快打造“生态城市升级版”和“智慧城市创新版”,努力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二)发展目标
用两到三年时间,推动自贸试验区政策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新生态城联动创新区(以下简称“联动创新区”)延伸复制,实施一批协同创新项目,支持开展自主改革,突出生态、绿色的本色和底色,努力在绿色发展、国际合作、新动能引育等方面形成若干高水平创新成果,加快打造面向东盟地区的自贸服务平台、面向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标杆、面向京津冀的现代康养和亲海旅游目的地,成为现代产业集聚、要素高效流动、营商环境优良、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高质量联动创新区。
(三)实施范围
坚持国家战略引领、创新赋能产业、具有较强承载能力和创新潜力的原则,确定联动创新区区域范围。联动创新区总面积3.1平方公里,分为六个区块,分别为:城市主中心及信息产业园区块,总面积0.7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智能科技产业(四至范围为东至中央大道,南至中泰大道,西至中新大道,北至汉北路);服务贸易园区区块,总面积0.4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文旅产业(四至范围为东至中新大道,南至规划边界,西至动漫西路,北至动漫北路);科技创新园区区块,总面积0.2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科技研发(四至范围为东至中央大道,南至中津大道,西至中天大道,北至中生大道);南部产业园区块,总面积1.11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健康产业(四至范围东至弘通路,南至海旭道,西至安盛路,北至海博道);生态城医院区块,总面积0.025平方公里,重点开展医疗创新(四至范围为东至和畅路,南至规划边界,西至生态谷,北至和顺路);北部产业园区块,总面积0.4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智能生产服务产业(四至范围为东至渔泽路,南至嘉泽道,西至中央大道,北至嘉顺道)。联动创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须遵守土地利用法律法规,并符合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有关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联动赋能智能科技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核心区的示范效应,探索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在数据交易、数据增值等方面实现更大程度的创新突破。
1.加快建设国际化的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以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为载体,研究建设自贸试验区数据交易联动创新示范基地,积极吸引自贸试验区内外的市场主体参与,形成涵盖大数据汇聚、清洗加工、流通、应用等环节的数据交易生态系统。促进政府侧公共数据和社会侧行业数据融合,持续开发数据产品。(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金融局、滨海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2.协同开展保税研发。围绕智能科技和生物医药等高研发投入的企业,支持联动创新区采用与综合保税区联动等灵活方式建设保税研发平台,为进口耗材和进口器械提供保税服务,降低企业研发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吸引更多研发企业集聚。(责任部门:天津海关、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二)联动打造国际一流健康事业
按照幸福之城的发展定位,借助自贸试验区开放措施,重点面向新加坡等东盟国家,探索引入国际先进的医疗康养机构、医师团队、药品及器械,全方位发展健康事业,建设成为增强京津冀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现代康养目的地。
3.积极引进国际医疗康养项目。持续拓展同国外先进机构的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前沿技术,支持在联动创新区内以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由新加坡团队运营的医疗健康机构。(责任单位:滨海新区政府、市卫生健康委)
4.提高医师跨境合作便利度。支持新加坡等境外国家及地区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医疗团体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含医师、药剂师、护士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相关主管部门注册后来联动创新区短期执业,按照相应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在聘用的医疗机构内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责任单位:滨海新区政府、市卫生健康委)
5.放宽国际新药和医疗器械准入。与国家药监局建立办理临床急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协调机制,加快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审批速度,支持联动创新区指定医疗机构经批准后,进口临床急需、已在新加坡等境外国家和地区上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联动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利用好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1亿人口的生活岸线优势,放大旅游设施对国内外游客的集聚作用,进一步拉动旅游消费潜力,进一步将客流量转化为经济效益。
6.增强过境游客的旅游粘性。依托生态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结合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和天津空港口岸,为出入境游客制定联动旅游路线,利用好京津冀区域内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吸引京津冀—东盟的往来游客。(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7.促进旅行社经营跨境游业务。申请国家支持,支持在联动创新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境(不包括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重点开拓京津冀游客赴东盟的旅游业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联动建设京津冀—东盟贸易服务平台
着重突出生态城在中新经贸合作中的窗口作用,在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寻求发展机会,融通贸易元素,推动京津冀企业借力新加坡进入东盟市场,进一步打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渠道。
8.设立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利用中新两国合作机制,设立以企业为主体、政企联动的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对内对接京津冀及国内的进出口贸易商,对外对接新加坡等东盟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商,提供贸易规则解读、通关、合作伙伴对接等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打造跨境电商直播带货基地。架设跨境直播带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网红主播团队提供场地设施、财务代理、供应链管理等专业服务。针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清单内的商品,采用与综合保税区联动等方式,综合开展网购保税进口和直购进口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
(五)联动探索绿色金融创新
率先复制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政策,建设与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10.试点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推动联动创新区开展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协调金融机构开发保险产品、开展差别化信贷、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责任单位:滨海新区政府、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相关单位)
11.探索拓宽自由贸易(FT)账户相关政策适用范围。探索通过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制度”等方式拓展FT账户政策适用范围至联动创新区,推动FT账户服务经济发展。(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科技局、市金融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12.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研究设立产业基金,支持区内投资管理公司申请外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责任单位:市金融局)
(六)联动创新服务管理机制
13.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模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城市空间统筹水平,支持联动创新区在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提升土地空间化利用水平。支持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的灵活度,优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14.创新企业服务制度。对标通行的评价标准,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在开办企业、获得贷款、信用体系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市场监管委、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建设始终贯穿于联动创新区规划建设的全过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联动创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坚强保障。
(二)完善保障机制。支持生态城管委会以新设、挂牌等方式设立自贸工作机构,组建稳定、专业的干部队伍,建立从研究到落实的全周期推动机制,持续升级创新举措,切实发挥联动创新对经济社会的拉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滨海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三)建立联动机制。推动联动创新区融入自贸试验区决策推动、协同创新等相关工作机制,联动创新区参加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例会等工作会议,鼓励联动创新区申报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项目。推动自贸试验区列席中新天津生态城联合协调理事会会议、新加坡—天津经济贸易理事会会议。(责任单位: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四)抓好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实施的制度政策措施,符合联动创新区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的,可在联动创新区直接适用。生态城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总体筹划、分步实施、率先突破、逐步完善的原则组织实施。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调整试点内容和政策措施,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要做好对联动创新区建设的统筹推动和支持指导,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大赋权力度,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创新,把联动创新区建设好、管理好。(责任单位: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滨海新区政府、市商务局)
(五)建立评估推广机制。联动创新区要加强各领域试点经验系统集成,及时总结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联动创新区试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和专项评估,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对试点效果好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可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责任单位: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滨海新区政府、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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