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貿區:高質量落實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行動方案
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網站發佈了《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高質量落實〈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行動方案》的通知。該方案提出八大方向20條重點任務,其中針對提高金融對外開放水準方向的重點任務、具體要求如下
以下為行動方案:
關於印發《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高質量落實〈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行動方案》的通知 津自貿發〔2022〕13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高質量落實〈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高質量落實《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行動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進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加快全面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投資規則,重點圍繞《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把握市場開放機遇,實現投資和貿易高水準發展,促進產業升級,制定以下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關於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的指導意見》(商國際發〔2022〕10號)和《天津市高質量落實〈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的若干措施》(津政辦發〔2022〕26號),結合天津自貿試驗區實際,不斷拓展和深化與RCEP成員國區域的經貿合作,努力實現更高合作水準、更高投入效益、更高供給品質、更高發展韌性。
二、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RCEP經貿規則和標準,推動區域間合作機制更加健全,市場融合更加深入,營商環境更加良好。推進天津自貿試驗區投資、貿易、金融、運輸、人員等要素流動更加自由,促進數據在區域間安全有序流動,實現資源配置更加靈活高效,打造面向世界的高水準自由貿易園區。
三、重點任務
(一)合力推動RCEP落地實施
1.建立跨部門協作推進工作機制。加強商務、海關、金融、貿促等相關部門和各片區、聯動創新區的協作,建立RCEP跨部門協作推進機制,組織各成員單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RCEP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責任單位:自貿區創新發展局、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區金融局、自貿區行政審批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市金融局、天津海關、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貿促會)
2.提升國際經貿規則運用水準。設立RCEP自貿服務窗口,為企業提供原產地證書簽發、商事證明、企業出口退稅、政務服務、人才服務、境外投資、知識產權保護等立體式服務。建立自貿試驗區國際經貿規則專家智庫,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加強對CPTPP、DEPA國際經貿規則進行前瞻性研究和對標分析,並向國家爭取在天津自貿試驗區開展壓力測試。(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自貿區創新發展局、自貿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區人社局、自貿區行政審批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知識產權局、市貿促會)
3.開展全方位宣傳培訓。各片區、聯動創新區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宣傳計畫,運用各類平臺和網路媒介,對區內企業開展全方位、多層次、全覆蓋的RCEP政策宣講和專題培訓,幫助企業熟悉並掌握RCEP規則,全面認識協定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提高企業運用國際經貿規則能力和水準,提高市場佔有率,提升國際競爭力。(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自貿區創新發展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貿促會)
(二)提升貨物貿易便利化
4.進一步優化貨物通關服務。支持企業申請AEO認證,優化、細化預裁定和抵達前處理等便捷通關流程,精簡預提交材料,壓縮處理時限。對抵達海關監管作業場所且完整提交相關資訊的RCEP成員國原產易腐貨物和快運貨物,爭取實行6小時內放行便利措施。(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支持單位:天津海關、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天津港集團)
5.推動原產地規則適用。鼓勵企業用好區域原產地累積規則,協助企業優化國際供應鏈,指導企業用足用好原產地自主聲明便利化措施,引導企業熟練運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經核准出口商管理辦法》等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自貿區創新發展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貿促會)
6.擴大機電產品貿易規模。聚焦我國對RCEP成員國關稅減讓政策,引導擴大相關進出口機電產品尤其是汽車及零部件產品規模。進一步發揮汽車進口口岸功能,擴大汽車平行進口作用,積極對接東盟國家開展新車和二手車出口業務,探索打造全國新能源汽車出口基地。(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貿促會、天津港集團)
(三)提高電子商務發展水準
7.推動跨境電商創新發展。對接國家“絲路電商”合作機制,利用貿易便利化規則,與RCEP成員國開展電子商務務實合作。探索跨境電商轉口貿易等新模式,培育保稅倉直播銷售模式,鼓勵大宗產品向RCEP成員國出口,完善跨境電商產業進出口結構。培育和壯大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企業提供與跨境電商相關的商事服務、報關查驗、退稅、融資、結匯等外貿綜合服務。(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區稅務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貿促會、天津港集團)
8.支持海外倉建設佈局。加快和優化在RCEP成員國海外倉佈局,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RCEP成員國建立電子商務零售體系,完善國際行銷網路和跨境電商綜合服務體系。探索“海外倉+保稅倉”的聯動佈局模式,推進跨境電商與跨境物流等深度融合。(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貿促會)
(四)深化服務貿易合作
9.加快推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落實RCEP服務貿易開放措施,在醫療、教育、金融、電信、國際運輸、物流與供應鏈管理、跨境電子商務、研發測試、產品維修等領域,與RCEP成員國區域進行全方位的合作。積極對標國內服務貿易發展先進地區,結合天津自貿試驗區發展實際,圍繞服務貿易特色領域,開展創新探索。(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區衛健委、區教體局、區金融局、區工信局、區交運局、自貿區創新發展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教委、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委、市貿促會)
10.提升數字貿易發展水準。加快培育數位化產業鏈,大力發展數字基建、數字產業、數字服務,加強與RCEP成員國在智慧城市、工業互聯網、區塊鏈等領域合作。積極引進跨國數字服務企業,擴大軟體和資訊服務、先進技術出口規模,拓展數字出版、網路視聽、動漫遊戲等數字內容出口。高標準建設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國家文化出口基地,提升服務貿易數位化水準。探索商業數據跨境流動模式,構建數據流通便利化體系。(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區委網信辦、區發改委、區工信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貿促會)
(五)提高金融對外開放水準
11.提升本土金融業國際化服務能力。鼓勵結合外貿企業需求,創新融資產品和服務,加大對外貿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發揮信用保險對融資的增信功能,優化外貿企業融資服務。支持提升真實、合規離岸轉手買賣等跨境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外匯收支便利化水準。鼓勵開展離岸租賃、出口租賃及國際保理業務。鼓勵開立和使用自由貿易帳戶,進一步提升企業用戶規模,探索進一步擴大FT帳戶企業使用範圍和展業銀行數量。鼓勵本地有需求的法人金融機構在RCEP成員國投資設立、參股、收購境外機構。(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金融局、自貿區創新發展局、中國人民銀行海新區中心支行;支持單位: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天津證監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
12.支持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支持和鼓勵RCEP成員國投資者依法設立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支持RCEP成員國金融機構依法以跨境交付方式對境內主體進行金融服務。支持RCEP成員國背景的外資金融機構在境內依法展業、與中資金融機構公平競爭。(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金融局、自貿區創新發展局、中國人民銀行海新區中心支行、濱海銀保監分局;支持單位: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天津證監局)
13.提高人民幣結算對貿易投資發展的支持作用。推動擴大RCEP區域內貿易投資活動的跨境人民幣結算規模。支持金融機構創新人民幣交易、投資、避險產品,為市場主體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幣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天津自貿試驗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境外同業開展短期人民幣資金拆借業務。探索支持本地銀行機構按照銀行間市場等相關政策規定和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整體部署為境外機構辦理人民幣衍生品業務。(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金融局、自貿區創新發展局、中國人民銀行海新區中心支行;支持單位: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
(六)構建中日韓自貿區戰略先導區
14.深化與日韓經貿規則合作。對接RCEP中對日本和韓國投資、檢驗結果國際互認、原產地聲明制度、服務貿易、跨境電商、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相關承諾率先進行開放和創新,為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進行風險壓力測試。(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自貿區市場監管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知識產權局、市貿促會)
15.推進與日韓貿易投資對接。加強與日本、韓國相關地區在汽車、生物醫藥、積體電路、人工智慧、醫療美容等方面的合作,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和分銷網路的調整和重塑。設立中日韓雙向跨境投資服務平臺,建立重大項目協調調度和項目促進全流程跟蹤服務機制,採取集中對接和“一對一”服務相結合的方式,為企業協調解決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貿促會)
(七)加大區域經貿合作力度
16.強化招商引資效能。搶抓RCEP成員國開放投資市場機遇,建立專業+管家式服務平臺和團隊,提供“保姆式+專家式”服務,圍繞“十二條產業鏈”穩鏈、固鏈、強鏈開展招商。探索建立針對RCEP成員國的外資招商項目庫和企業庫,加大重點產業招商引資力度。加強與RCEP成員國行業協會及華人華僑商會對接聯繫,推動RCEP區域開展全方位投資促進合作,拓展引資管道。(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外辦、市貿促會)
17.構建多層次經貿合作網絡。設立“跨境投融資服務中心和海外工程投資服務中心”,為區內企業雙向投資提供資訊共用、交易合作等綜合性服務,為自貿試驗區企業“走出去”和境外企業“引進來”提供全方位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龍頭企業根據市場原則加強對RCEP成員國的投資合作,推動構建更優化的區域產業鏈供應鏈,培育多元化全球供應鏈網路,增強供應鏈靈活性、可靠性。(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貿促會、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
(八)積極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18.強化知識產權運用保護。落實RCEP中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措施,持續加強著作權、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制度建設。發揮天津知識產權法庭、自貿區法院、各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等機構作用,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和維權援助機制建設。建立健全進出口環節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機制,加強海關知識產權保護。鼓勵企業充分利用RCEP知識產權規則,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維權能力。(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自貿區市場監管局、自貿區法院;支持單位:天津海關、市知識產權局、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19.優化涉外法律服務環境。落實《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的決定》,加強對RCEP成員國投資貿易法律風險的有效識別和防範。積極申請設立自貿試驗區國際商事法庭,推動建立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機制,鼓勵引導我市法律服務機構與RCEP成員國區域開展法律事務合作,提高涉外法律綜合服務水準,為企業參與RCEP區域經貿合作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推動法院與國際商事仲裁、調解等組織機構的創新合作機制,支持市場主體依法協議選擇商事糾紛解決方式,打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投資司法環境,為區內企業提供“事前預防、事中調解、事後解決”全鏈條商事法律解決方案,提升國際話語權和競爭力。(責任單位:自貿區法院、區司法局、自貿區創新發展局;支持單位: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貿促會)
20.開展制度規則壓力測試。在積極落實RCEP的基礎上,主動對標CPTPP、DEPA等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在知識產權、數字貿易、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等重點領域進行風險壓力測試,探索“放得開”的實踐路徑、積累“管得住”的風險防範經驗,為更大力度、更廣範圍和更高層次開放做好準備。(責任單位: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區商促局、自貿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局、區人社局、區交運局、自貿區行政審批局;支持單位:市商務局、市知識產權局、市金融局、市人社局、市交通運輸委、市政務服務辦、天津海關、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貿促會)
四、加強組織實施
成立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高質量落實《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工作領導小組,由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專職副主任任組長,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及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貿區創新發展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及各相關部門要提高站位,深刻認識全面做好RCEP實施的重大意義,加強部門聯動、協同創新,要按照責任分工抓好方案落實,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舉措,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並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推動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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