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如何優化自身上市製度?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如何優化自身上市製度?
香港為什麼稱為國際金融中心(IFC)?
原因之一就在於香港一直保持著高標準的上市製度,也非常注重上市質量,由此增強了全球投資者對香港上市公司的信心!
最近,香港金融發展局就此出了一篇專門的研究報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優化香港的上市製度》,它不僅總結了目前香港 IPO 的概況,還點出了香港未來的機遇,對於“如何加強香港作為全球集資中心”也非常有指導意義。
圖為研究報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優化香港的上市製度》封面
首先,我們來回顧一下報告里關於香港 IPO 的概況。
香港是全球主要的首次公開招股(IPO)地點,也是全球最大的資本市場之一。儘管過去兩年受到疫情影響,但香港本地經濟仍迅速恢復增長,香港 IPO 市場也維持強勁。在集資總額上,香港的 IPO 市場在2021年上半年創歷史新高。過去 13 年,香港有七年在全球 IPO 集資排名中稱冠。
2021 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新增了 98 家上市公司,集資總額達到 3290 億港元,還成為了亞洲醫療健康及生物科技公司第一大集資中心。截至 2021 年底,香港有 2572 家上市公司,總市值達 41.2 萬億港元。
圖為香港2021年IPO市場回顧
但是,香港的 IPO 市場不止於此,還有更大的潛力。
香港未來的機遇基於“新經濟”的加速發展。
什麼是“新經濟”?
新經濟主要由新世代資訊科技、高端電腦數控機床及機械人、航空航天設備等領域組成。根據財新新經濟指數,於 2021 年 12 月,新經濟產業佔中國內地整體經濟投入活動的 28.1%,而 2021 年的平均值估計為 28.6%,這一切都預示著中國“新經濟”正快速發展著。
而 2018 年,香港在《上市規則》中引進了三個新章節,這些章節在策略上增強了香港作為尋求集資的科技及生物科技公司匯集中心的地位,香港也因此成為中國“新經濟”公司的上市首選地。
科普
2018年,香港在《上市規則》中引進了三個新章節,分別是:
第8A章,就具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新經濟發行人上市作出規定;
第19C章,就已在某些合資格交易所作主要上市的公司作新的第二上市路線作出規定;及
第18A章,就尚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的上市作出規定。
在香港 2021 年的 IPO上市中 ,傳媒及電訊業、醫療保健及生命科學公司及工業佔 IPO 集資額的 73%,另有 5 家公司和 20 家生物科技公司分別遵循第 19C 章和第 18A 章上市,還有 9 家具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上市。這些在其他地區交易所已經上市過的公司,“回流”到香港第二次上市,也給他們帶了新的發展機遇(如小鵬汽車及理想汽車)。
圖為香港2020年及2021年IPO集資額排名前三的行業(資料來源:畢馬威)
香港股票市場享譽全球,為各種商業規模的企業提供融資平台,即便如今機遇滿滿,仍需有充分的“憂患意識”——香港應該適應不斷變化的外在環境,持續評估自身的競爭力,並尋找有待改善之處。
為了提升香港全球集資中心的價值,有必要對現行上市規定進行策略性檢討甚至革新。
具體有哪些點呢?
首先市場參與者(包括自認為屬於創新產業公司的潛在發行人)傾向認為,“創新產業”的標準應該更清晰,以減少達致該要求所涉及的不確定性及所需資源。為了讓香港把握潛在的市場機遇,並考慮到新經濟公司的業務性質,建議香港交易所應在第 18A 章生物科技公司上市的規則成功推行的基礎上,考慮將未有收入的科技公司上市相關規定擴展至其他產業。
此外,在避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成為常態的基礎下,應重新審視具有不同投票權架構並透過上市規則第 8A 章上市的發行人的“創新性”主觀資格規定。
除了改善上市製度以迎合優質海外發行人的需要,還可以考慮為中小企融資提供更多支援。如果能解決這些問題,香港可利用其世界一流的資本形成能力,推動全球及本地(尤其大灣區)中小企業社區的進一步發展。
總結
如何加強香港作為全球主要集資中心的地位?
1. 因應市場發展而更新上市製度,考慮將包括未有收入規定等上市框架延申至其他產業,如硬科技及綠色創新產業;
2. 在不讓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成為常態的基礎下,重新審視具有不同投票權架構並透過上市規則第8A章上市的發行人的“創新性”規定;
3.研究設立專為中小企發展而設的新框架或業務。
香港金融市場歷來穩健,香港未來的經濟繁榮大致取決於香港能否繼續維持及繼續發展其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而IPO市場長期以來是增長的動力。
香港金融發展局相信,透過相關製度和市場的持續改善,香港的上市市場將會向前邁進,讓香港鞏固其作為全球主要集資中心的地位。
圖為香港交易所
只要香港有這樣的決心,相信廣大投資者也會對香港報以同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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