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北京市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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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北京市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征集
依据文件
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北京市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征集通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
申报日期
2022年11月20日前
支持方向
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定于2022年11月5-10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举办进口博览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和行动。按照进博会组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常态化设置北京市交易团,设交易团秘书处(市商务局)、21个交易分团。
为扎实做好第五届进博会北京市交易团相关筹备工作,鼓励北京市企业利用进博会平台积极参与贸易洽谈,提升北京市交易团市场对接效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37号)《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商财务字〔2022〕16号)精神,现就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北京市参加第五届进博会提出如下征集通知。
条件要求
(一)支持对象
在进博会官网报名系统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北京市交易团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应在我市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期限内的企业;
2.申报主体为社会组织的,应在我市依法注册,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组织。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
1.申报企业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
2.申报企业被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应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或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3.项目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4.申报企业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统计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拖欠应缴还财政性资金的;
5.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服务流程
(一)申请资金支持的北京市企业及社会团体组织按要求提供书面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二)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及社会团体于2022年11月20日前向所属各区交易分团(各区商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或重点交易分团(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天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各交易分团初审;各交易分团初审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北京市交易团秘书处(市商务局)审核;
(三)经北京市交易团秘书处(市商务局)审核通过的参会单位人员交通、住宿补助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北京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结束后,北京市交易团秘书处(市商务局)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政策来源
http://sw.beijing.gov.cn/zwxx/zcfg/gfxwj/202211/t20221111_2856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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