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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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4日,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山东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鲁非公组发〔2021〕2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力量。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十三五”时期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省委、省政府将《规划》列入省重点专项规划,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编制了《规划》。
二、《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发展到1169.8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8%以上;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60万户。十四五”时期,是山东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在新的历史起点,编制《规划》,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重要现实意义。《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为“十四五”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指引。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5章,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二、三章,主要是总结成就及问题、研判形势,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规划》确定了总量发展、创新驱动、企业培育、服务支撑等4类指标,到“十四五”末,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成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主体和生力军。
第二部分为第四章,主要阐述了8大主要任务,确定了8个行动工程专栏。
一是健全公平竞争制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包括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建设诚信守法合规经营的信用环境。确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扩面提质工程。
二是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包括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确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三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供给能力。包括加快绿色低碳安全发展、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深入推进数字赋能、共建共享“好品山东”、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确定实施“上云用云”提升工程。
四是加强企业梯度培育,构建优良产业生态。包括提高中小企业规范化运营水平、打造“领航型”企业、培育高成长性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融通。确定实施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工程。
五是聚焦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包括大力培育企业家队伍、培养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引进经营管理人才、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企业职工队伍建设。确定实施企业家培育提升工程。
六是深化国内国际合作,融入全新发展格局。包括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搭建中小企业合作平台。确定实施营销渠道拓展工程。
七是保障生产要素供应,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包括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构建数据高效利用新机制。确定实施信贷产品创新工程和企业上市培育工程。
八是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包括完善政企沟通协商机制、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搭建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加强中小企业维权救济。
第三部分为第五章,主要是明确各项保障措施。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统筹推动、优化政策供给、强化示范引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施行日期
《规划》自2021年8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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