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一帶一路”國家會計準則合作論壇機制建設的安排
關於深化“一帶一路”國家會計準則合作論壇機制建設的安排
2019年,在中國財政部的倡議下,中國財政部、老撾財政部、蒙古註冊會計師協會、尼泊爾會計準則理事會、新西蘭外部報告委員會、巴基斯坦特許會計師公會、俄羅斯聯邦財政部、沙特註冊會計師協會、敘利亞註冊會計師協會、越南財政部以及柬埔寨國家會計準則委員會等國家會計準則制定機構(以下簡稱參與方)共同發起並對外發布了《“一帶一路”國家關於加強會計準則合作的倡議》(以下簡稱《倡議》),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則,以“一帶一路”國家會計準則合作論壇(以下簡稱合作論壇)為平台,共同推進會計準則合作。2019年11月8日,來自中國、柬埔寨、蒙古、尼泊爾、新西蘭、巴基斯坦、俄羅斯、沙特等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的代表就“一帶一路”國家會計準則合作論壇下的相互交流進行了討論。經《倡議》參與方共同協商,提出以下安排。
一、我們的目標
通過“一帶一路”國家在會計準則領域加強技術研討、信息交流、經驗分享,推動會計準則建設和能力提升,為建設全球統一的高質量會計準則貢獻力量,為“一帶一路”國家之間的經貿往來和資本流動創造良好的會計環境。
1.技術信息交流。加強會計準則方面的技術研討,交流看法、協調立場,共同應對會計準則建設過程中遇到的挑戰,為國家會計準則建設作出貢獻。
2.政策宣傳。彼此宣傳本國會計準則、相關會計法規實施及監管等情況,以便利經貿交往和資本流動。
3.能力建設。在適當的情況下,探討提升會計準則能力建設的方法,包括培訓的最佳方式。
4.合作研究。在適當的情況下,加強對會計準則技術議題的研究,解決各國家在會計準則方面遇到的問題。
二、合作機制
以定期舉辦合作論壇為全體《倡議》參與方的主要交流合作的方式。鼓勵《倡議》參與方在《倡議》框架下舉行雙邊或多邊的信息交流,按需開展雙邊或多邊能力建設等工作。
1.合作論壇近期內每一年舉行一次。
2.鼓勵各《倡議》參與方申請承辦合作論壇。如果沒有參與方提出承辦合作論壇的申請,則由中國財政部負責承辦。
3.承辦合作論壇的參與方,應提供會議場地、相關設施及會議服務的相關費用。 《倡議》參與方代表出席論壇的差旅費、食宿費等由其自行承擔。
4.合作論壇主要圍繞上述四項目標及多數《倡議》參與方認同的議題開展活動。為使合作論壇的活動更有針對性和有效性,合作論壇將製定工作計劃,並根據《倡議》參與方意見定期充實、更新。工作計劃應經全體《倡議》參與方同意並向全體參與方發布。
合作論壇結束後,應形成會議公報,經參加合作論壇代表同意後發布。
三、運作程序
1.合作論壇持開放立場,贊同《倡議》內容的有意者,即可參與合作論壇。
2.每次合作論壇的會議將由會議主席主持,由合作論壇承辦方的會計準則制定機構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擔任。會議主席的職責在每次合作論壇會議結束後自行終止。
3.設立聯絡辦公室,負責合作論壇中《倡議》參與方之間的聯絡溝通,主要承擔以下工作:
(1)負責起草和更新工作計劃,對工作計劃落實情況進行總結並提交全體《倡議》參與方審議;
(2)協助論壇承辦方籌辦合作論壇的會議;
(3)對《倡議》參與方提出的技術性議題,以及涉及合作論壇的意見、建議等進行前期研究並提出方案,提交全體《倡議》參與方討論;
(4)籌建《倡議》相關網頁並負責日常維護;
(5)負責《倡議》參與方之間的聯絡、日常郵件處理、聯繫方式更新等日常聯絡工作;
(6)承辦《倡議》參與方共同決定後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絡辦公室設在“一帶一路”財經發展研究中心(中國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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