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中資企業出海工程項目頻繁暴雷
一、低價中標到含淚墊資的血淚史
工程企業為了拿下專案,經常在未進行充分核算成本的情況下就進行投標,然後以低價的方式中標。這也導致了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因為一些前期根本就未考慮的因素或者突發事件導致整個合同的執行完後完全沒有利潤甚至虧本。
案例:中國A公司低價中標印尼國企的招標專案後,由於俄烏戰爭、疫情等原因導致作為工程專案中比重極大的原材料鋼材價格在短時間內急劇上漲了2-3倍,同時海運價格也上漲嚴重,這兩項成本的巨大變化使得繼續執行合同將處於虧損的狀態,加之合同價格調整條款十分苛刻,處於優勢地位的業主不同意補償成本上漲費用,中方不得已和印尼方提出終止合同,而終止合同可能面臨著印尼方提出的巨額索賠以及被拉入黑名單的風險。
律師建議:在投標時應當派遣專業人士進行實地考察,全面瞭解施工地的地理環境、宗教習俗、勞動聘用的法律規定及材料採購成本漲幅等,綜合核算工程承包的成本。同時預留一部分的風險準備金用於應對可能發生的無法預料的風險;在合同條款上對與專案可能發生的比較大的成本變化進行考量,儘量與業主在正式合同中達成價格上應有一定彈性的合意,以便合同在發生情勢變更的情況下可以向業主主張一定的補償。
二、工程合同陷阱多,審查預防是重點
中資企業簽署的工程合同大多數條款都是不利於中方的,在實操過程中,對於一些可能頻發糾紛的合同條款應當予以重點審查。比如:業主的扣款條款、承包商的義務性條款、價格條款、保函條款及爭議解決條款等等。
律師建議:一個工程專案往往不止一個合同,通常存在通用條款、特殊條款以及諸多附件,要注意文本之間的不一致和矛盾之處,以及不同文本之間的優先順序。只有在合同條款上多為己方爭取權利,在後續發生糾紛時才能從雙方的合同上找到支持己方的依據。很多企業抱著僥倖的心態,忽視後續的風險發生的高概率性,前期為了迎合業主,在合同文本上作出諸多讓步。殊不知,在全球經濟、政治環境不穩定的形勢下,對於執行週期長、存在多個主體履行一個工程專案的情況下極其容易出現糾紛。
三、當地分包商的風險,不可不防
當地分包商的天然強勢地位是國際工程的一大痛點,實務中,分包商往往是當地企業,對於作為外資的中資企業的承包商在目標國往往處於“強龍難壓地頭蛇”的情況,其實在很多工程承包過程當中,看似承包商是甲方,卻處處受到分包商的牽制。施工過程中分包商人手不足、設備短缺、不能及時完成任務,導致承包商需要對業主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比比皆是。在付款問題上,雖然分包合同一般設置的是與承包合同的“背靠背條款”,但是在業主無法及時支付承包商款項的時候,一些分包商會糾集工人罷工或者鬧事,甚至會對承包商在當地的中方人員進行人身威脅。
律師建議:對於分包商存在的潛在風險,可以事先對擬遴選的分包商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和社會調查,瞭解該分包商的資質、信用和財務情況;有條件的情況下,要求分包商開具履約保函;在工程分包過程中,如果分包商存在違約的情形要及時給予信函通知,及時保留書面證據,在未來面臨分包商索賠的情形下可以有效應對。
【結語】
除了以上提到的要點,海外工程承包的風險存在於各個環節,其中包括銀行保函承兌風險、稅務風險等。縱觀當前中資企業出海承接工程所遇到的眾多風險而言,提高風險預防意識,採取有力高效的風險防控措施,對於他們仍任重而道遠。
*根據商務部合作司,《2022年1-9月我國對外承包工程業務簡明統計》,2022年1-9月,我國對外承包工程業務完成營業額7069.5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7%(折合1070億美元, 同比下降0.4%),新簽合同額9716.6億元人民幣,同比下降5.9%(折合1470.7億美元, 同比下降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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