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中瑞实现审计准则与审计监管等效的Q&A
财政部:关于中瑞实现审计准则与审计监管等效的Q&A
为深化中瑞经贸交流与财金合作,近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中瑞审计准则与审计监管等效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37号,以下简称《公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公告》相关问题回答提问。
问:发布《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瑞两国高层达成的重要共识,促进双方财金领域务实合作和资本市场互联互通,2022年4月,财政部与瑞士联邦审计监管局(FAOA)正式启动中瑞审计准则与审计监管等效互评工作。财政部组成工作组,经多轮问答和充分沟通,认可瑞士审计准则和审计监管与中方等效。同时,工作组配合FAOA完成了对中方审计准则和审计监管等效评估工作。2022年11月23日,瑞士联邦委员会审议FAOA评估报告并发布公告,认可中国审计准则和审计监管与瑞方等效,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至此,中瑞双方实现了审计准则和审计监管等效。
问:《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在审计准则方面,中方认可,瑞士审计准则及其认可的国际审计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等效。在审计监管方面,中方认可,对于分别在瑞士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对经济主体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士联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计监管体系等效。
问:中瑞实现审计准则和审计监管等效的主要意义是什么?
答:中瑞实现审计准则和审计监管等效,是两国开展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磋商、建立互利长效审计监管合作机制的重要基础,将有利于两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本国公司跨境融资提供审计服务时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有利于深化中瑞经贸财金合作、扩大会计审计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利于推动两国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有利于推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发展、扩大国际影响力。
附:政策原文
《财政部关于中瑞审计准则与审计监管等效的公告》(2022年第37号):
为深化中瑞经贸交流与财金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瑞士联邦审计监管局开展了审计准则与审计监管等效互评工作,相关工作现已完成。按照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瑞士审计准则及其认可的国际审计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等效。
二、对于分别在瑞士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对经济主体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士联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计监管体系等效。
特此公告。
财 政 部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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