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政府94號文!
12月29日消息,蘇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印發《蘇州市促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實現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2023-2025年)》,力爭202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總數超300家,力爭每年通過資本市場募集資金近千億元,到2025年千億市值上市公司累計達到5家以上。
《意見》指出:支持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以及發行優先股、可轉債、公司債、資產證券化(ABS)、發行全球存托憑證(GDR)、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資本市場工具開展再融資的,各縣級市(區)可按每次募集資金投資于蘇州部分的5‰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每年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蘇州市促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實現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2023-2025年)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決策部署,助力更多企業搶抓全面註冊制改革機遇,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支持產業創新集群發展作用,提升我市企業直接融資比重,根據《蘇州市推進數位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發展的指導意見》(蘇委發〔2022〕1號)等檔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我市產業反覆運算升級和集群創新能力提升,緊緊抓住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的歷史機遇,持續優化我市企業上市服務生態體系,促進企業通過登陸資本市場實現更高品質發展,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在推動科技創新、推進新舊動能轉換、促進實體經濟轉型升級中的樞紐作用,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打造產業資本集聚標杆城市,為“強富美高”新蘇州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資本支撐。
二、主要目標
——彙聚“資本活水”,有效助力新興企業培育。集聚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打造創業投資最佳地區,培育一批具備行業領先優勢、全國知名的本地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到2025年末在中基協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規模超過7000億元,股權投資基金孵化培育作用明顯,新增上市公司中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度超過80%。
——實施“育林計畫”,上市公司數量保持領先。夯實分層分級可持續的上市掛牌企業後備梯隊,動態保持上市後備企業500家以上(其中市級重點上市後備企業百家以上)。力爭202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總數超300家,境內上市公司數保持全國領先。
——推進“參天計畫”,上市公司領航作用凸顯。上市公司品質和持續發展水準顯著提高,科技含量和核心競爭力有效提升,治理能力和內控制度更加規範,借助資本市場打造產業創新集群龍頭企業,力爭每年通過資本市場募集資金近千億元,到2025年千億市值上市公司累計達到5家以上。
——打造“森林生態”,完善資本市場服務體系。加強組織領導、優化整合政府服務,數位化賦能資本市場綜合服務體系。提升頭部服務機構對蘇州資本市場的綜合參與度,培育一批專業化、品牌化的本地資本市場服務團隊。
三、彙聚“資本活水”,強化資本要素配置
1.促進國有資本更高效率引領。加快蘇州創新投資集團發展,以全週期科技投資業務為支柱,打造國內一流的創新投資平臺。設立蘇州市產業創新集群發展基金,帶動各類基金聯動發展。進一步強化市域股權投資的統籌發展,形成“市-縣(區)”股權投資聯動模式,促進各縣級市(區)引導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範風險”原則運行發展,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支援我市產業創新集群發展。(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蘇創投集團)
2.吸引社會資本更高水準集聚。面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頭部機構開展“靶向招商”,加強與國家級、省級政策性基金合作組建大基金,引育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S基金、並購基金、PIPE基金、QFLP基金、QDLP基金等在蘇集聚發展,形成覆蓋企業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等全生命週期的股權投資體系。豐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管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機構申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實物分配股票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集聚區,對符合條件的新設私募證券投資機構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
3.推動資本生態更高品質建設。支援條件成熟的區域打造全國知名的股權投資集聚示範區,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務,吸引股權投資業態入駐紮根。充分發揮蘇州市基金業聯合會等行業協會服務、自律、協調作用,促進股權投資機構增進交流、資源分享、協同合作。建設蘇州私募基金綜合服務平臺,優化我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市場准入環境、健全行業治理機制,防範“偽私募”、資本無序擴張等風險。(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實施“育林計畫”,夯實上市後備企業梯隊建設
4.靠前挖掘後備“金種子”。產業部門、各縣級市(區)聚焦瞪羚企業、獨角獸培育企業、創新創業領軍人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動態排摸篩選出一批上市意願明確、預期符合境內外上市主要條件的企業,推動納入市、縣(區)兩級上市後備企業培育庫,金融監管部門依託“常態化申報、及時審核、動態管理”工作機制,做好對上市後備企業的分類指導、跟蹤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
5.精准培育上市“好苗子”。支援各地設立上市企業產業園,鼓勵各地配置上市服務專員“一對一”提供“保姆式”服務,積極推廣工業園區“苗圃工程”模式。市級依託蘇州市金融發展服務中心開展市區聯動培育輔導活動,宣傳資本市場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動向等,引導企業科學規劃目標板塊和上市路徑,指導企業做好與服務機構對接,督促機構依法合規提供優質上市輔導服務,相關單位可以對符合條件的培訓活動給予適當補助。(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蘇州市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
6.加大企業上市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到境外上市,鼓勵優質紅籌企業回歸A股上市。對在境內外主要資本市場實現IPO的企業,符合一定條件的,各縣級市(區)可給予不低於500萬元獎勵。企業實現新三板掛牌的,縣級市(區)可給予不低於50萬元獎勵。優質境內A股上市公司將註冊地遷入蘇州,並將募集資金用於蘇州經濟發展的,參照享受上市獎勵政策。(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
7.有效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做好普適性稅收政策宣傳和個性化涉稅事項輔導,增強企業規範納稅意識。對符合條件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所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個人股東可申請分期繳納。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並購重組等各類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蘇州市稅務局、工業園區稅務局)
五、推進“參天計畫”,引導上市公司做優做強
8.支持上市公司彙聚高端要素。支持上市公司按照《推進蘇州上市公司做優做強若干措施》充分享受政策,通過彙聚高端人才、提升創新能力、引領產業發展、加強品牌建設等實現高品質發展。鼓勵上市公司加快智轉數改步伐,向高端化、品牌化、智慧化、綠色化方向發展。(責任單位:蘇州市促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9.支持上市公司開展並購重組。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達到中國證監會重大資產重組標準的,以及上市公司並購本地非關聯未上市企業,並購金額在並購對象淨資產2倍以上的,各縣級市(區)可按照並購交易實際發生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扶持。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圍繞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創新產品,提供投貸聯動、並購貸款等綜合融資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蘇州銀保監分局,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
10.支持上市公司用好資本市場融資工具。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以及發行優先股、可轉債、公司債、資產證券化(ABS)、發行全球存托憑證(GDR)、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資本市場工具開展再融資的,各縣級市(區)可按每次募集資金投資于蘇州部分的5‰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每年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
11.提升資本市場“蘇州板塊”良好形象。引導上市公司加強輿情管理,提高輿情應對能力,加強聲譽維護。充分用好新聞媒
體橋樑紐帶作用,開展真實、準確、全面、客觀的新聞報導,營造支援企業上市良好氛圍。建立網路侵權舉報受理處置快速通道,開展涉企輿情監測保護工程,加強對上市公司、上市後備企業不實報導和虛假新聞的整治,支援上市公司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金融監管局)
六、打造“森林生態”,完善資本市場服務體系
12.壯大市場服務機構力量。積極引進境內外頭部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協力廠商仲介機構來蘇展業,引導在我市設有分支機搆的證券公司提檔升級,配強投行業務團隊。鼓勵駐蘇證券公司、股權投資機構等市場機構發揮專業優勢,在蘇舉辦有影響力的專業高端論壇、交流沙龍、投資策略會等,促進上下游產業鏈融合對接。發揮蘇州上市公司服務聯盟作用,為上市公司提供多層次、全方位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發改委,蘇創投集團)
13.做優做強地方法人服務機構。支持地方法人證券公司提升資本實力、完善業務鏈條,增強為地方資本市場發展服務的專業化水準。培育具備證券業務資質的本土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對在中注協公佈的年度全國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資訊排名中,首次進入前50、前100的蘇州本地會計師事務所,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8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法律服務機構,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司法局)
14.加強資本市場服務載體建設。充分用好滬深交易所、北交所、全國股轉系統在蘇基地資源,構建分階段、多層次、全面化的服務體系,提升上市公司和上市後備企業對接資本市場專業能力。依託江蘇企業赴港上市培育基地等載體,加強與港交所等境外證券交易所的溝通協作。發揮中國(蘇州)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企業上市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等作用,引導上市公司和上市後備企業加強智慧財產權佈局與管理。(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智慧財產權局>,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
七、完善工作機制,提升政府部門服務效能
15.強化組織領導推進。優化調整蘇州市促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將上市公司納入協調服務範圍,將行業主管部門增補進成員單位。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調整完善相應機制,指定部門常態化跟蹤上市公司和重點後備企業發展動態,定期會診相關難題,及時向市級領導小組報送需協調解決的重大事項。(責任單位:蘇州市促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領導小組)
16.優化政府服務機制。探索“上市合規審查一件事”模式,以信用資訊報告代替行政合規證明開具。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對企業上市和再融資涉及的專案審批、社保、土地、環評、市場監管、消防、產權確認等事項開闢“綠色通道”,予以優先辦理。對於特殊歷史遺留問題,由企業註冊地政府採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的辦法,本著尊重歷史和解決問題的態度,依法及時妥善解決。對生產經營存在不規範行為程度較輕的上市公司和上市後備企業,應通過教育、限期整改等方式,妥善予以處置,促進企業守法、規範經營,避免“以罰代管”。(責任單位:蘇州市促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7.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對各縣級市(區)政府推進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運用資本市場情況實施考核,並將考核結果納入縣級市(區)高品質發展評價體系。對年度目標任務完成較好的地區,予以通報激勵。開展“券商貢獻”服務評價,鼓勵券商不斷提升對蘇州項目的資源支持力度。引導縣級市(區)積極參與江蘇省上市公司高品質發展示範區建設,對於成效突出的地區,及時推廣典型經驗。(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委考核辦)
本實施意見自發佈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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