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6日第四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上通过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今日(12月30日)正式发布及施行。 粤港澳大湾区有内地、香港和澳门三种不同法制,而三地调解的模式、体制及发展亦各有不同。配合去年通过和落实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和《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调解示范规则可起示范作用,让粤港澳大湾区内的调解机构和调解员作参照和自愿采纳。 由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制定及颁布的各项调解标准和准则,将有助进一步推广调解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广泛应用。这不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及香港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一大里程碑,更能够鼓励三地商界和市民善用调解解决跨境争议,创造互惠共赢的方案。 长按或扫描以下二维码, 浏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
在12月16日第四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上通过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今日(12月30日)正式发布及施行。 粤港澳大湾区有内地、香港和澳门三种不同法制,而三地调解的模式、体制及发展亦各有不同。配合去年通过和落实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和《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调解示范规则可起示范作用,让粤港澳大湾区内的调解机构和调解员作参照和自愿采纳。 由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制定及颁布的各项调解标准和准则,将有助进一步推广调解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广泛应用。这不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及香港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一大里程碑,更能够鼓励三地商界和市民善用调解解决跨境争议,创造互惠共赢的方案。 长按或扫描以下二维码, 浏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 粤港澳大湾区 调解平台 跨境争议 调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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