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貫徹《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規劃》實施方案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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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貫徹《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規劃》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為貫徹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規劃》,加快推進西部金融中心建設,四川省貫徹《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規劃》實施方案由四川省政府近日發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以推動西部金融中心建設為抓手,以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為主線,以金融改革創新為動力,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為保障,不斷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促進金融資源合理流動和高效集聚,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提供有力金融支撐。到2025年,基本建成金融強省,成都金融極核作用顯著增強,科創金融、普惠金融、綠色金融、消費金融、供應鏈金融等特色金融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金融業態豐富、創新活力充沛、資源配置高效、開放合作深入、生態環境優化的金融業發展格局。到2035年,區域金融資源配置能力和輻射影響力明顯提高,服務國內國際雙迴圈的內陸金融開放服務體系更加健全,金融服務“一帶一路”功能更加完善,西部金融中心的國際影響力顯著增強。
二、形成具有競爭力的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一)培育壯大法人金融機構。
1.支持四川銀行、成都銀行、成都農商銀行、國寶人壽保險公司、錦泰財險公司、中航安盟財險公司、唯品富邦消費金融公司、錦程消費金融公司、天府金融租賃公司等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通過永續債、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方式多管道補充資本金,開展並購整合,做強做大資產規模,提升經營質效。支持成都農商銀行等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上市融資。支持華西證券、國金證券、川財證券、宏信證券等法人金融機構增強資本實力,提升專業服務能力。支援華西基金等持牌資產管理機構規範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參與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人行成都分行、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分號前為牽頭單位,未明確牽頭單位的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2.支持四川銀行、成都銀行、成都農商銀行等法人金融機構依法依規發起設立理財公司、金融科技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支持四川金控集團公司、成都交子金控集團公司等符合條件的主體申請金融控股公司、個人征信等金融牌照。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以轉變省農信聯社職能為重點,積極申請組建省級農商銀行,穩妥推進符合條件的地區組建市級統一法人農商銀行。穩妥有序推動村鎮銀行兼併重組改革,促進縣域金融服務改善升級。〔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積極引進金融後臺服務中心。
3.積極引進金融機構在成都設立研發運營、資產管理、清算結算等專營機構,支援金融後臺服務中心提檔升級。爭取數字人民幣運營機構的金融科技公司落地成都。積極爭取全國性交易所在成都設立交易系統備份中心、研發中心和業務分中心。支援境內外金融機構在成都建設資訊化平臺、資訊服務中心和資料備份中心。支持雅安引進金融機構資料備份中心。(責任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雅安市人民政府)
(三)大力引進外資金融機構。
4.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在成都依法依規設立法人金融機構或者分支機搆,爭取澳門國際銀行、韓亞銀行等設立分支機搆。鼓勵國際多邊開發金融機構設立服務共建“一帶一路”、中歐班列和西部陸海新通道的業務拓展中心和運營管理中心。推動香港交易所等國際證券交易所在成都設立服務機構。在中日(成都)地方發展合作示範區框架下,支持日資金融機構在成都設立合資清算機構、合資證券公司。(責任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
(四)規範發展地方金融組織。
5.支援符合條件的、有產業背景的優質企業依法依規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有效發揮支農支小功能,完善考核機制,適當提高代償風險容忍度。探索省市共建融資擔保集團。推動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商業保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在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下,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省國資委、人行成都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健全金融仲介服務和專業服務體系。
6.支持國內國際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全國性信用增進公司等設立分支機搆,加大法人仲介服務機構培育力度。鼓勵金融資料處理、金融軟體發展等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支持設立市場化征信、信用評級、信用增進等法人機構,鼓勵研發適合西部地區的征信產品。推廣“信易貸”模式,推動信用融資產品和服務創新。〔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財政廳、司法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構建具有區域輻射力的金融市場體系
(六)優化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7.深入實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動計畫,分級分類構建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推進規範化公司制改制,建立完善省、市聯動的全流程培育機制。支持上市公司引入優質戰略投資者,圍繞產業鏈上下游開展資源整合,通過資產重組、收購和分拆上市等方式進行市場化並購重組。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運用資產支援證券、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直接融資工具融資。〔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四川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資訊化廳、科技廳、省國資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8.爭取北京證券交易所在成都設立區域基地,推動上海證券交易所西部基地、深圳證券交易所西部基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西南基地功能提檔升級,加強企業上市、發債培育,搭建投融資對接平臺,承接中西部地區發行證券路演等服務,打造輻射中西部地區的資本市場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四川證監局)
(七)規範發展地方交易場所。
9.指導地方交易場所加強規範運營,提升服務要素市場化配置能力。支援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提升國有產權交易服務能力,深化川渝共同產權市場建設。支援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加強與全國性證券交易所和全國股轉系統溝通協作,積極參與企業改制、上市培育活動,依法合規開展登記託管、交易品種等業務創新。健全環境資源權益交易制度體系,依託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打造西部生態產品交易中心。充分發揮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對鄉村振興和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助推作用。建設四川數位資產交易中心,在健全資料資源產權等基礎制度和規範標準的基礎上,建立大資料產權交易和行業自律機制。〔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四川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省國資委、省大資料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推動基金服務實體經濟。
10.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作用,通過基金投資協同推進招商引資,支持重大產業化項目、科創項目、基礎設施項目等招引落地。支援市場化方式設立科創基金、產業基金,支持各類創業投資基金、並購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股權投資機構發展,鼓勵具有資本實力和管理經驗的個人和機構開展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活動。支援市場化設立服務實體經濟的境內外私募平行基金、技術並購基金和西部(國際)陸海新通道(私募)基金。支援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搭建私募基金公共服務平臺,探索開展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份額轉讓試點,拓寬私募投資基金退出管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經濟和資訊化廳、省國資委、科技廳、商務廳、人行成都分行、外匯局四川省分局、四川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健全保險市場功能。
11.引導保險業機構根據國家政策和市場需求開展保險產品與服務創新,重點發展農業保險、科技保險、綠色保險、巨災保險等,積極發展安全生產和環境污染綜合責任保險。鼓勵保險業機構參與健康養老保障體系建設,規範發展大病保險、城市定制型商業醫療保險,積極開發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推廣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加快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設。鼓勵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長期護理保險等醫保經辦服務。持續推進“險資入川”,創新融資對接機制,加大對重大戰略和重點項目的融資支持。〔責任單位:四川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推進成德眉資金融同城化。
12.支持成德眉資四市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互設分支機搆,推動融資擔保、小額貸款、融資租賃等業務同城化。發揮成德眉資金融顧問服務團作用,共同持續開展各類線上、線下投融資對接和培訓活動,打造“金融顧問連結產融、成德眉資共襄同城”的服務團品牌。共建共用交子金融“5+2”平臺,推動銀政通不動產業務系統成德眉資全覆蓋,實現不動產抵押登記同城化、公積金中心銀行機構資訊互通。支持成德眉資探索共建產業發展基金,支持成都、德陽共同設立先進製造基金。支持“蓉易貸”“天府金融風險監測大腦”向德陽、眉山、資陽三地輻射。推動成德眉資信用資訊共用,合力構建金融風險聯防聯控體系。(責任單位:成都市、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人民政府;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
四、構建支援高品質發展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
(十一)促進金融服務鄉村振興。
13.支援成都加快推進國家級普惠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試驗區建設,立足“大城市+農業農村現代化”,圍繞金融支持糧食安全、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新市民”金融服務等方面,探索普惠金融支援高水準城鄉融合發展路徑。加快推進打造鄉村振興金融創新示範區,重點圍繞拓寬農村資產抵質押物範圍、數字人民幣惠農場景、綠色低碳農業金融支持等方面開展金融創新。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提升信用類涉農貸款占比,推動“農貸通”平臺在全省推廣應用。支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加大對省內欠發達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盆周山區金融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鄉村振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4.支援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鄉村片區土地綜合整治等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援以市場化方式設立鄉村振興基金。統籌推進省、市、縣三級政策性農業擔保體系建設。〔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省鄉村振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5.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下沉服務重心,創新開發適應農業農村發展、農民需求的金融產品,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圍繞建設成渝現代高效特色農業帶,支援擴大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範圍和規模。加強信貸、保險、期貨、擔保等金融工具綜合應用,完善“政銀保”“保險+期貨”“銀行+保險”“保險+擔保”等聯動模式。加強農村支付環境建設,推動支付服務向生產、流通、消費及政務服務全鏈條延伸。〔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二)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創新。
16.推動出臺地方綠色金融相關制度。完善我省綠色企業(專案)標準,動態調整綠色企業(專案)庫。優化綠色金融資訊共用機制,構建綠色金融統計監測體系。完善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拓展綠色金融評價結果運用場景。推動金融機構、上市公司、發債企業開展環境資訊披露。〔責任單位:人行成都分行、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7.支持成都市申建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推動省級綠色金融創新試點提質擴面。支持四川天府新區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鼓勵銀行設立綠色金融專營機構,建立符合綠色企業和專案特點的信貸管理制度,向綠色領域傾斜更多信貸資源。大力支持綠色直接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各類綠色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產品。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綠色保險產品,探索生態補償市場化機制。依託天府信用通、“綠蓉融”等平臺完善綠色金融數位化服務。〔責任單位:人行成都分行、生態環境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三)推進供應鏈金融和貿易融資發展。
18.推動金融機構、核心企業、協力廠商專業機構等各方加強資訊共用,依託核心企業構建上下游一體化、數位化、智慧化的資訊系統、信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產業鏈提供結算、融資和財務管理等系統化的綜合解決方案。支援核心企業綜合運用信貸、債券等工具,提高融資能力和流動性管理水準。鼓勵核心企業簽發供應鏈票據,鼓勵銀行為供應鏈票據提供便利的貼現、質押等融資。鼓勵保險機構積極嵌入供應鏈環節,增加營業中斷險、倉單財產保險等供應鏈保險產品供給,提供抵押質押、純信用等多種形式的保證保險業務。〔責任單位: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經濟和資訊化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19.深化鐵路單證和鐵海聯運“一單制”試點,擴大鐵路單證在貿易結算融資業務中的運用,開展單證融資創新。支持保險機構開展物流相關保險,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支援有條件的地方建設物流金融資料庫,與公共資訊服務平臺、物流貿易資訊平臺、國際貿易“單一視窗”互聯互通。〔責任單位:四川銀保監局、省政府口岸物流辦、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四)探索特色金融服務模式。
20.有序發展消費金融。支持成都市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消費中心城市,支援有條件的市(州)建設具有區域特色的區域消費中心。引進培育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消費金融公司和個人征信機構。鼓勵消費金融公司提高流動性管理精細化水準,保持負債結構合理和流動性安全。鼓勵金融機構運用大資料、人工智慧等技術,完善線上消費信貸場景,開發適應新消費趨勢的金融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四川銀保監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商務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21.大力發展文旅金融。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打造文化與金融合作示範區,加大對文化產業基地和數位文旅等新業態項目的金融支持。拓寬文化和旅遊企業抵押質押物範圍,規範開展智慧財產權、收費權、經營權、在建專案抵質押融資業務。優化“天府文產貸”“文創通”等文旅金融產品,開發適合文化和旅遊企業的融資新模式。鼓勵金融機構設立文創支行等專營機構。〔責任單位:四川銀保監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文化和旅遊廳、財政廳、省委宣傳部,各市(州)人民政府〕
22.加快發展普惠金融。優化“天府信用通”數位普惠金融服務,深化“銀稅合作”“銀商合作”,深入實施“蓉易貸”普惠信貸工程。支援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設立普惠金融專營機構,加強小微企業首貸戶培育和信用貸款投放。發揮小額貸款公司和典當行融資功能,提升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服務水準。強化金融服務新市民,完善金融支持政策,推動信貸資源向新市民集中的行業以及創新創業基地、產業工業園區等傾斜。實施普惠金融發展示範區獎補政策,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激勵作用,推動普惠金融高品質發展。〔責任單位:四川銀保監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3.創新發展養老金融。支援銀行機構探索開展綜合性養老金融服務。鼓勵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加強與養老服務公司合作,穩妥研發養老消費信託計畫等適應養老需求新趨勢的金融產品。深化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積極開展養老儲蓄業務試點,更好滿足人民群眾養老金融需求。加強涉老金融市場的風險管理。〔責任單位: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民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建設服務高品質發展的金融創新體系
(十五)深入開展科創金融改革。
24.推動西部(成都)科學城、中國(綿陽)科技城開展科創金融先行先試,支持成都市、綿陽市聯合申建國家級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鼓勵銀行機構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或科技支行。探索投、貸、債聯動多元化試點,推進投貸聯動、孵投聯動、投債聯動、投保聯動等試點,創新“債權+股權”“銀行+創業投資”等融資服務,推廣“天府科創貸”“股債通”融資模式。支援保險機構創新科技保險產品,探索建立科技保險獎補機制,開展專利保險、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等服務。支持科創企業直接融資,推動優質科創企業掛牌、上市、發行公司債券。強化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科技創新專板融資功能,推動科技成果市場化估值和轉化融資。〔責任單位:科技廳、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25.探索創建智慧財產權金融生態示範區,構建金融機構聚集、要素市場完備、金融系統安全、營商環境一流的智慧財產權金融生態體系。依託四川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成都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智慧財產權融資服務平臺等服務平臺,強化政策集成、機制聯動和平臺共用,構建全鏈條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創新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基於智慧財產權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探索發行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產品。〔責任單位:省智慧財產權中心、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六)打造中國(西部)金融科技發展高地。
26.積極爭取在成都佈局金融科技相關的國家重大基礎設施、新型研發機構和重大創新平臺。持續推動成方金融科技(成都)公司、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成都基地等研發機構強化金融科技底層理論研究和關鍵技術攻關,推進人工智慧、大資料、雲計算、區塊鏈等金融科技領域研究成果在成都率先落地應用。發揮交子金融科技中心、天府國際金融科技產業園孵化功能,完善金融科技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打造金融科技領域的標杆企業。支持成都天府金融科技研究院爭取在硬錢包標準、跨境電商、跨境貿易金融等領域探索創新。(責任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
27.深入推進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作,積極爭取資本市場金融科技創新試點。支持金融機構對支付結算、授信貸款、數位票據、供應鏈融資等金融場景數位化、智能化改造。深化數位人民幣試點工作,完善數位人民幣應用生態體系,構建鄉村惠農、智慧民生、政務服務等數位人民幣應用場景。〔責任單位: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建設支援全球資本配置的內陸金融開放體系
(十七)有序推進跨境金融服務創新。
28.鼓勵企業在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對外貿易合作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向境外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支援使用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NRA帳戶)辦理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支援金融機構依法開發並投放面向國際市場的人民幣金融產品。〔責任單位:人行成都分行、外匯局四川省分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商務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29.積極開展外債便利化試點,支援非金融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一次性外債登記管理改革試點。在跨境直接投資交易環節,提升登記和兌換便利化程度。支援市場主體綜合運用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等便利化政策,提高外商投資企業資金使用效率。支持符合條件的機構申請結售匯業務資格。〔責任單位:外匯局四川省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30.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跨境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依法開展跨境貸款、跨境發行債券、跨境投資並購、跨境證券投資、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等跨境金融服務。支持符合要求的金融機構成為合格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期貨市場的託管人。支援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企業通過境外借款、境外發行債券或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拓寬融資管道。支持法人金融機構按監管規定在東盟國家爭取境外保薦上市、發行債券等業務牌照資格。依託跨境金融服務平臺,爭取推出更多服務企業融資、支援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的應用場景。〔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省發展改革委、四川證監局、四川銀保監局、外匯局四川省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31.支持非銀行支付機構穩妥拓展非現金支付應用領域,便利真實合規的經常項下交易跨境支付。拓展移動支付使用範圍,提升境外人員在境內使用移動支付便利化水準。持續推進海外人才用匯便利化。〔責任單位:人行成都分行、外匯局四川省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八)支援成都建設“一帶一路”金融服務中心。
32.推動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支持企業在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開展投資並購。推動建設“一帶一路”金融資產交易服務平臺,提升中歐交易所西部中心功能,為西部地區企業和金融機構走向海外提供支援。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開展共建“一帶一路”金融服務。支持設立成都創新金融研究院,加強與阿布達比、盧森堡、新加坡等交流合作,共同開展金融人才培育、金融業務創新和金融風險防範。支持跨國集團在成都依法合規設立全球資金管理中心或服務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的資金管理中心、財務公司。(責任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外匯局四川省分局、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33.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帳戶體系試點,探索與自貿試驗區建設相適應的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帳戶業務,提升跨境結算便利化水準。爭取更多帳戶制度改革和創新工作在成都先行先試。爭取開展跨國企業集團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支援跨國公司異地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作為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的合作銀行。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業務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期貨等機構申請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RQDII)業務資格。(責任單位:人行成都分行、外匯局四川省分局、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商務廳,成都市人民政府)
七、建設法治透明高效的金融生態體系
(十九)持續優化金融營商環境。
34.根據國家立法進程,適時修訂《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進一步完善各類地方金融組織監管規則,制定我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地方性配套規定,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地方金融執法隊伍建設,全面提升行政執法水準。充分發揮成渝金融法院作用,推進金融案件專門管轄、專業審判。加強司法合作,依法為金融債權提供更有效保護。〔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司法廳、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法院,各市(州)人民政府〕
35.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優化投訴維權網路,健全自行和解、外部調解、信訪調處、公證、仲裁、訴訟等多元化解決機制,及時有效解決金融消費爭議。深入開展金融消費者宣傳教育,建設金融教育示範基地,提升社會公眾金融素養。積極推進社會誠信建設,進一步建設完善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續深入開展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打造公平公正市場環境。〔責任單位: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法院、司法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信訪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36.加強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駐川機構在資訊共用、風險處置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領域的協調配合。綜合運用監測分析、預警提示、評估核查等各類手段,積極防範化解金融機構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對存在風險隱患的金融機構加強早期干預。加強金融監管部門與法院的資訊資料共用。加大公證機構參與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力度。〔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法院、司法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37.強化監管科技運用,完善監管資訊採集機制,推動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駐川機構與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金融風險監測系統資訊資料共用。優化升級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完善金融風險監測、分析、預警和處置體系,提升金融監管數位化智能化水準。支持成都市完善“天府金融風險監測大腦”,實現對區域金融風險的動態監測預警。〔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38.加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力度,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監測預警,及時發現非法集資風險並切斷傳播管道。重點防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穩妥推進高風險機構處置。加強債券違約風險、私募基金風險、上市公司違規擔保風險、資金佔用風險的防範處置,落實上市公司退市常態化機制,穩妥推進風險處置。加強對地方金融組織的風險防控。〔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公安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一)加強清廉金融文化建設。
39.建立健全清廉金融宣傳機制,打造“清廉蜀風”文化品牌。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營造廉潔從業文化氛圍主動性,將清廉金融要求嵌入到經營管理和績效考評體系。推動清廉金融文化進校園,組織舉辦清廉金融論壇和主題宣傳活動,形成良好的清廉金融文化氛圍。〔責任單位:四川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證監局、教育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保障措施
40.加強組織協調。成立省推進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專項工作組,統籌協調全省推進西部金融中心建設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重大問題。組建實體化工作專班,具體負責開展推進工作。各地各相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採取有力措施,推進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各項任務落實。〔責任單位:省推進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專項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41.優化政策支持。研究出臺支持西部金融中心建設的專項政策措施。積極向上爭取政策支持,爭取更多金融改革、創新試點示範。深化與金融機構總部的合作,持續爭取金融資源。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完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貸款、金融科技創新、普惠金融發展等風險補償基金和創業投資風險補償機制。〔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資訊化廳、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42.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金融人才集聚政策和激勵機制,依託“天府峨眉計畫”“天府青城計畫”,大力集聚具有全球視野和較強創新意識的國際化高端金融人才。高水準舉辦天府金融論壇和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金融資本對接會,促進人才鏈、創新鏈、資金鏈有機銜接。支持金融機構在川設立培訓中心。支援成都高標準建設西部金融中心高端智庫。積極推進將金融知識納入國民教育,分類開展領導幹部金融知識培訓。〔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委組織部、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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