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驅動、開放共享——《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亮點解讀
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表决通過《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條例》起草徵求意見階段,北京市環球律所事務所積極參與,建言獻策,爲首都數字經濟發展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條例》針對數字經濟發展所必需的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資源和信息技術“三要素”,規定了信息網絡基礎設施、算力基礎設施、新技術基礎設施等的建設要求,明確了數據彙聚、利用、開放、交易等規則。特別是針對數字經濟發展的“兩條路”,即數字産業化和産業數字化,《條例》中還規定了數字産業化的技術、産業方向和企業發展目標,列舉了數字化轉型提升的産業領域及推動措施。其中對北京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設用專章予以表述,幷對强化數字安全、彌合“信息鴻溝”等進行了制度設計。
亮點一:確定數字經濟定義
《條例》在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數字經濟發展戰略部署相關表述的基礎上,結合北京的實踐探索,幷根據立法規範要求,經過反復論證,在制度層面對數字經濟作出明確界定。明確數字經濟是“以數據資源爲關鍵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爲主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融合應用、全要素數字化轉型爲重要推動力,促進公平與效率更加統一的新經濟形態。”開創性地提出數字經濟的出現將促進公平與效率的有機統一。
亮點二:提出數字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要求
數字基礎設施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地基和底座。針對當前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中缺乏全面、統一的規劃引領、設施重複建設、共建共享程度不高等問題,《條例》主要作了以下規定:
一是要求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集約高效、綠色低碳的原則組織編制數字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建設專項計劃,要求能源、土地、市政、交通等部門做好配套保障。
二是明確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應當按照標準配套建設移動通信基礎設施,與主體建築物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幷率先在全國數字基礎建設領域提出不得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爲。
三是提出數字基礎設施應當具有技術引領性,前瞻性。要求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應當重點支持新一代高速固定寬帶和移動通信網絡、衛星互聯網、量子通信等,形成高速泛在、天地一體、雲網融合、安全可控的網絡服務體系。
亮點三:提出數據資源開放新舉措
爲有效解决實踐中社會公衆期盼公共數據共享程度能够更加開放、數據質量能够更進一步提高、交易流轉能够更加順暢等訴求,《條例》提出了促進數據資源開放共享的相關舉措:
一是實行公共數據資源統一的目錄管理,有助于數據資源的管理集中統一,數據要素流動有序、高效配置、繁榮市場。
二是建立全市公共數據共享機制。公共數據是數據要素市場的壓艙石,共享經濟是數字經濟發展的促進劑。依法依規共享、加工、處理可公開的公共數據有助于提高數據資源的利用效率,促進數字産業化以及産業數字化。
三是制定幷公布年度公共數據開放清單或者計劃,向社會開放公共數據,鼓勵單位和個人開放非公共數據。將公共數據和非公共數據予以開放,是産生數據融合創新的必要前提。
四是設立金融、醫療、交通、空間四大領域公共數據專區,建立新型監管方式,推動建設公共數據開放創新基地及研究機構,促進數據融合創新應用。通過新型監管,鼓勵和促進數據融合創新應用。
五是有條件地允許對城市基礎設施、建築物、構築物、物品等進行數字化仿真,幷對所形成的數字化仿真産品持有相關權益。該舉措是北京市《條例》較比其他省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更爲領先的一步,有利于推動數字孿生、元宇宙、智慧園區等相關産業高質量發展。
六是推進數據資産流通機制的運行。首先是明確數據資産的定價以及登記評估等機制的建立健全,使得數據資産具有明確的價值,創造可流通的前提條件。同時,推進數據資産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機構中開展數據交易活動,保障交易雙方的財産安全,保障交易流程公平可靠。
亮點四:細化北京數字産業化發展具體措施
針對當前北京數字産業發展中存在的規模體量有待進一步增大、創新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創新平臺引領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等不足,《條例》主要作了以下規定:
一是明確市、區各級政府應當統籌全市數字産業發展,幷明確北京重點支持和發展的數字産業,要求各區結合實際確定發展重點。
二是規定市、區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支持數字産業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涵蓋高端芯片、新型顯示、基礎軟件、工業軟件、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等數字經濟核心産業,推動創新資源共建共享。
三是規定市、區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培育形成大中小微企業多層次梯隊協同共生的數字經濟産業生態,支持企業創建數字經濟領域創新創業平臺,鼓勵第三方機構爲數字産業發展提供相關服務。
四是探索放寬數字經濟新業態准入標準、建設數字口岸、國際信息産業和數字貿易港,支持發展跨境貿易、跨境物流和跨境支付,促進數字證書和電子簽名國際互認,構建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國際化數據信息專用通道和基于區塊鏈等先進技術的應用支撑平臺,推動數字貿易交付、結算便利化等國際化、一體化發展。
全文共提及“平臺”31次,涉及政府/政務平臺、平臺企業。通過打造大數據平臺、公共數據開放平臺等政府/政務平臺,有利助推其作爲“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通過大數據平臺的建設,能够有效彙聚數據資源,保障數據安全有序流轉使用,更加有利于企業和個人合理合法利用。進一步優化監管、服務的體系與流程,不斷探索監管、服務新模式,擴展監管、服務功能,凝聚推動北京市數字經濟發展的政府/政務監管、服務高質量發展。與此同時,《條例》明確政府應當對平臺企業進行規範,助力平臺企業在數字經濟浪潮中持續發展。數字經濟時代,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打擊企業不當競爭將成爲保護創新的主要制度基礎,從工業經濟時代强調市場份額、關注企業在價格、供給方面的競爭,轉向更多關注創新在市場競爭的地位與價值,通過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共治實現創新高質量發展與市場公平競爭相統一。
此外,需要關注的是,《條例》全文共出現“區塊鏈”技術5次,分別涉及“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數字産業化發展”“傳統産業數字化轉型”以及“智慧城市建設”四大領域。此舉標志著北京將部署落實體系性區塊鏈配套設施,集中力量推動區塊鏈在剛需場景的加快落地應用,以地方性法規的方式爲區塊鏈産業生態和産業鏈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亮點五:提出北京産業數字化轉型具體措施
爲推動北京傳統企業數字化轉型速度能够進一步加快、質量能够進一步提高、基礎支撑能够進一步加强,以及解决部分中小企業存在不願、不敢、不會轉型等現實問題,《條例》在以下幾方面對市、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促進産業數字化轉型的職責和措施作出規定和要求:
一是通過服務指導、試點示範、政策支持等方式推廣農業物聯網應用,加强農業生産、農産品加工、農産品流通領域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支持製造業互聯網普及應用,推動數字化産業升級。
二是推動數字金融體系建設,支持金融機構加快數字化轉型建設,鼓勵企業和個人使用數字人民幣。
三是通過培育轉型試點等方式推動數字技術與生活性服務業、生産性服務業深度融合,通過建設數字文化創意産業試驗區等方式發展文創産業。
亮點六:細化激勵和保障數字經濟發展綜合性措施
《條例》將北京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和激勵措施予以固化提升,規定應當通過財政資金和産業基金支持首台(套)産品采購、知識産權保護等方式加大數字經濟發展支持力度。明確首都人才吸引優勢,開創數字經濟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在住房、子女教育、醫療服務、職稱評定等方面提供支持。支持開展國際間合作,舉辦數字經濟領域國際會展、論壇、商貿、賽事、培訓等,引領數據的跨境流動以及數字服務市場開放等領域的國際融合。
寫在最後:
對于企業而言,《條例》實施將帶來數據確權、數字資産價值激活、數字基礎設施優化等難得的機遇,未來也將帶動更多數字經濟場景應用和數字經濟新模式、新業態在北京的“試水創新”。企業可以在投資選址、研發投入、人員安排等方面充分利用好《條例》所帶來的積極政策效應。同時,爲迎接區塊鏈、人工智能、開源項目等元宇宙要素的建設與發展,提升文娛行業數字藏品産業的安全性能,完善價格機制。數字經濟從業企業不應囿于《條例》中“數據資産”的概念,要同時擁抱元宇宙中“數字資産”的概念,即包括以分布式賬本技術記錄的數字藏品、元宇宙資産等能够帶來經濟效益或具有潜在經濟價值的非貨幣性資産。在劃清監管的底綫和紅綫的前提下,通過數字人、元宇宙、數字藏品等數字産品與現實融合幷觸達消費者的方式更好地抓住《條例》出臺後北京數字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機遇。
來源:環球律師事務所 作者:宋偉 王晨翼 指導:王錸 審校:葉永堯
王錸wanglai@glo.com.cn
王錸主要從事經濟犯罪、金融犯罪、職務犯罪、企業刑事風控與合規、大數據合規與安全防控、反洗錢與反制裁、項目投資合規性審查、企業內部合規制度構建、企業預警機制建立等業務。王錸在20多年的從業過程中已經爲包括跨國企業、國企、民企在內的百餘家企業提供經濟犯罪相關法律服務,包括在企業日常運營和重大交易過程中提供刑事合規與風控法律諮詢,以及在各類危機事件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及刑事辯護法律服務。王錸針對企業經營模式,結合國家政策及法律法規等監管規定,爲企業提供定制化事前、事中、事後風險防控方案,采用刑民交叉等法律手段全方位爲客戶提供法律救濟途徑,形成企業一旦出現相關風險事件,第一時間介入、第一時間提出解决方案、及時與媒體、監管部門進行溝通的服務模式。同時通過服務過程中發現的風險,爲企業制定有針對性的合規方案,協助企業開展日常的合規調查業務,幫助企業建立合規文化、培養員工合規職業素養等。
宋偉songwei@glo.com.cn
宋偉此前曾在北京市檢察機關負責金融犯罪公訴工作13年,此後在螞蟻金服及阿裏巴巴集團擔任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法務總監等職務,負責創新業務風險防控與爭議解决,幷曾在中國建設銀行金融科技子公司擔任合規部負責人。目前兼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智庫刑事合規專家等職務。
王晨翼wangchenyi@glo.com.cn
王晨翼主要業務領域爲訴訟與仲裁、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合規與風控、數據專項合規、建設工程與房地産類糾紛等相關業務領域的民事爭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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