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在美三大交易所上市的中资公司
截至2023年1月9日止,共有252家中资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和美国证券交易所(NYSE American或称American Stock Exchange 缩写AMEX)等美国三大交易所上市。总市值为1.02万亿美元。该市值较2022年第三季度末的262家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中资公司的市值7,756亿美元有所上升。这一市值的增加很大程度上由于中资上市公司股价在过去四个月的时间持续上涨的结果。不过,与2021年5月1日在美上市中资公司的总市值2.11万亿美元相比,目前在美三大交易所上市的中资公司的总市值不足当时的一半。如下图所示:
赴美上市,原本会带来的“好处”包括:(1)开通和维持进入全球最具深度和广度的资本市场的渠道,以及获得硬通货;(2)建立国际品牌知名度和海外扩张的途径;(3)拓宽获取国际领先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渠道;(4)获得利用上市载体和上市股票作为海外并购的基础等。然而实施起来道路曲折,致使近年新增赴美上市的中资企业寥寥无几,原有已在美上市的中资企业要么选择自愿从美退市,要么选择在香港地区进行双重上市(Dual listing)或二级上市(secondary listing)。
自2022年9月以来,仅有两家中资公司在美国交易所上市,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筹集了6,400万美元。2022年8月12日,包括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末,这5家国有企业的总市值为3,413亿美元)等五家中国国有企业以“美国的交易额少和高行政负担和成本”为由,宣布自愿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迄今为止,仅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有限公司(市值132亿美元)和中国南方航空有限公司(市值191亿美元)这两家国家级的中国国有企业仍在美国的交易所上市。与此同时,鉴于《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 规定的强制退市风险,包括阿里巴巴(市值2,935亿美元)在内的一些中国公司已于2022年申请在香港证券交易所首次上市(primary listing)。与在该交易所二次上市相反,这要求有关公司在符合条件的美国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保持首次上市,首次上市的发行人将继续在香港上市,即使他们被强制从美国交易所除名。双重上市可以为持有一些中国发行人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者创造一条继续投资中资上市公司途径——根据美国存托契约的细节规定,这些投资者可以将其股票转换为在香港上市的相应证券。截至2023年1月9日,31家中国公司在这两家交易所上市,其中13家在香港为二级上市公司,所有这些公司之前均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告知不符合《外国公司问责法》要求。自2022年9月以来,3家双重上市公司已将其在香港的上市转换为一级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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