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國銀行業展望:邁向金融新格局
2022年泰國商業銀行業經受了各種考驗,包括為在新冠疫情中遭遇財務困難的債務人解決債務問題;官方政策從注重向幫助債務人的金融機構提供協助措施調整為采取針對性的具體措施,並逐步結束通過金融機構提供的協助措施;政策利率上調等等。
2022年首9個月泰國商業銀行(在泰國注冊的商業銀行)的經營業績比2021年有所好轉,2022年全年泰國商業銀行系統的經營利潤(計提准備金和扣除所得稅前)估計可達約4,500億泰銖,比去年同期增長約12.4%,與貸款總額持續增長的方向一致。如果加上計提的准備金比去年積極撥備的情況降低,估計2022年泰國商業銀行系統的淨利潤約為2,300億泰銖,比去年增長約34%。
展望2023年,盡管泰國經濟在旅遊業的帶動下趨於持續複蘇,但從受益於複蘇的行業類型還是業務規模來看仍是不全面的複蘇,導致2023年泰國商業銀行業仍呈溫和複蘇趨勢,同時仍需關注多個方面的進展,主要關注點如下:
貸款總額溫和增長。開泰研究中心預計,2023年泰國商業銀行系統的貸款總額可望在4.2-5.2%(中間值為4.7%)的有限範圍內增長,而2022年估計增長5.0%,源於受到經濟仍存在高度不確定性以及援助措施結束的影響。引領增長的貸款來自能更好地應對運營成本增加以及經濟不確定性的大型企業貸款。此外,與旅遊、醫療保健、食品和飲料出口以及零售相關的行業的複蘇應能為大中型運營商帶來更多的正面效應。而中小企業尤其是貸款額度低於2,000萬泰銖的小企業尚未從上一輪新冠肺炎疫情中完全複蘇。在家庭債務依然高企的壓力下,零售貸款可望保持與2022年相同的增長率。
不良貸款不會下降。預計商業銀行系統(包括在泰國注冊的商業銀行和外國銀行)截至2023年底的不良貸款率將在2.55-2.80%之間,而2022年底估計為2.65-2.75%。除了中小企業貸款外,貸款質量方面的壓力仍在於開始出現貸款風險高於其他零售貸款的汽車租購貸款(第2階段)以及無抵押零售貸款如信用卡貸款和個人貸款。
與2022年不同的是,2023年沒有面向債務人的額外援助措施。因此,減少不良貸款將主要依靠各家金融機構的債務重組,以符合泰國銀行(BOT)鼓勵可持續債務重組的政策,即減輕分期付款負擔並延長分期付款期限,使之適合各債務人的潛力。
2023年,在客戶償債能力恢複有限的情況下,利率上升對利差的正面影響將減弱,因為必須逐漸確認自2022年底以來增加的定期存款成本。同時,在客戶償債能力恢複有限的情況下,貸款利率上調空間有限,盡管自2023年初起存款成本將隨著對金融機構發展基金(FIDF)的繳款率提高而增加。
仍不能大幅減少的准備金計提額也將對淨利潤構成壓力,因為經濟形勢仍不穩定。將此前泰國的數據與周邊國家進行比較發現,泰國的不良債務仍高於周邊國家,導致准備金計提額高於周邊國家,進而對權益收益率(ROE)回升造成壓力。預料2023年這種情況還將繼續存在,預測泰國商業銀行系統的淨利潤增長將低於2022年的34%,因為准備金計提額與貸款的比率可能無法降至1%以下(相當於1,500多億泰銖的准備金計提負擔),而2022年為1.2%(相當於1,700-1,800億泰銖的准備金計提負擔)。
提高貸款服務可及性和擴大商機的挑戰促使泰國商業銀行在2023年繼續提供數字貸款(Digital Lending)。盡管家庭債務總額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主要因作為基數的國內生產總值增長而可能降至85%以下,但家庭債務水平仍處於高位,這使多方對通過數字貸款向零售客戶或小微型經營商發放貸款的情況感到擔憂。但由於尋找新商機的必要性,泰國商業銀行必須不斷推進此類業務,包括努力理解客戶行為方式,增加償還債務的吸引力,並創建一個可獲得有意義的在線客戶信息並足以進行有效的信貸評估的生態系統。開泰研究中心預測,在一般情況下數字貸款可望增長約10%,未償貸款餘額達560.5-607.2億泰銖,但由於單筆信貸額度小和還款周期快,其占個人貸款總額的比例將不超過8%。
除了數字貸款業務,商業銀行還將更加重視開拓其他新業務領域,如與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相關的業務、數字資產(Digital Assets)、國際業務以及其他非金融業務如食品和娛樂休閑等。所有這些都凸顯出未來銀行業務將朝著超越銀行業務(Beyond Banking Business)的方向發展,從而使未來泰國商業銀行的非利息收入和來自所持股的新設立公司的收入趨向增加。
對商業銀行而言,2023年與2022年的另一個關鍵差異來自多個層面的監管標准變化,與泰國銀行(BOT)針對泰國金融新格局(New Thai Financial Landscape)政策相一致。除了環境、社會和治理(ESG)或綠色金融分類標准(Green Taxonomy)以及數字資產(Digital Assets)外,其他需要關注的重要議題包括:
頒發建立在數字渠道上運營的商業銀行(虛擬銀行,Virtual Bank)許可證。
改進與非銀行外匯服務提供商相關的規則,以擴展其業務多元化,在合理成本下使用基礎設施,如允許通過平臺進行外匯交易或將業務範圍擴大至非銀行業務。
通過商業智能金融和支付基礎設施項目(Smart Financial and Payment Infrastructure for Business),為商業部門開發支持數字貿易和支付交易的基礎設施,如數字貿易和支付以及數字供應鏈金融。
開發零售央行數字貨幣(Retail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或Retail CBDC)
數字化對賬單(dStatement),用於金融機構之間交換存款賬戶或報表的數字數據。
負責任授信(Responsible Lending)。
加強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包括提供具有系統重要性的各類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綜合監管),以及提供租購、租賃、儲蓄合作社等非銀行零售信貸服務提供商。
來源:開泰研究中心KResearch Center
微信號:KRC-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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