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將需獲證監會發牌
2月20日香港證監會網站消息,香港證監會20日就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的建議規定展開諮詢。
根據將於2023年6月1日生效的新發牌制度,所有在香港經營業務或向香港投資者積極進行推廣的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將需獲香港證監會發牌。
香港證監會就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所建議的監管規定乃建基於《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現行制度中的監管規定,並與適用於持牌證券經紀商及自動化交易場所的有關規定相若。香港證監會亦借此機會,建議對現行制度中的某些規定作出修改。
在是次諮詢中,香港證監會特別就以下事項徵詢市場意見:應否准許持牌平臺營運者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如准許的話,除了所建議一系列妥善的投資者保障措施(包括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確保合適性和代幣納入的有關規定)外,還應實行哪些措施。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一如我們自2018年以來所秉持的理念,本會依照‘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就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監管建議多項妥善的投資者保障措施。鑒於環球虛擬資產市場近期動盪不穩,加上部分主要的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相繼倒閉,各地監管機構達致了明確共識,認為需要對虛擬資產領域進行監管,以確保充分保障投資者,並有效管理主要風險。”
另外,計畫申領牌照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包括原有平臺)的營運者應開始檢視及修改有關系統及監控措施,為新制度作好準備。至於無意申領牌照的營運者,則應著手預備以有序方式結束其在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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