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啟程出訪葡萄牙、盧森堡及比利時 加強友好關系、深化合作領域、開拓合作機遇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今次本屆政府首次組團外訪,旨在加強友好關係、深化合作領域、開拓合作機遇這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外訪首站選在葡萄牙,充分體現特區政府對深化澳葡友好關係的高度重視和助力中葡交流合作的使命擔當。
行政長官率領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代表團及澳門企業家代表團,於4月18日至22日訪問葡萄牙里斯本,隨後政府代表團轉往盧森堡及比利時布魯塞爾訪問,至27日完成整個行程返澳。
行政長官18日晚上啟程前在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會見記者,簡介是次外訪活動。他指出,是次訪葡,目的就是把握新形勢下的新機遇,推動澳門進一步加快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更好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行政長官表示,在里斯本期間,將分別拜會葡萄牙總統、總理和外交部長,並拜會中國駐葡萄牙大使館等,就拓展澳葡友好關係和進一步深化多個領域合作交換意見。此外,特區政府計畫通過在里斯本舉行經貿旅遊推介會、與在葡澳門學生交流座談等一系列活動,向當地推介澳門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新發展和新機遇,促進澳葡經貿旅遊合作,同時支持澳門商界和青年到葡萄牙交流和發展。而是次隨同出訪的企業家以青年企業家為主,希望青年企業家此行能與葡萄牙的企業家多進行交流和學習。
在澳葡經貿旅遊合作方面,行政長官強調,特區政府正集中精力促復蘇、拼經濟、謀發展,為此,這次出訪專門組織了澳門企業家代表團赴葡萄牙作商務交流,並舉辦“澳門—葡萄牙投資及旅遊推介會”等活動,藉此促進澳葡雙方經貿旅遊合作實現新的發展,為澳門各行各業提供更多合作發展機遇。
行政長官指出,澳門現時正圍繞“一中心、一平臺、一基地”的發展定位,積極參與和推進“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其中,葡萄牙是“一帶一路”倡議的重要節點,適逢今年是“一帶一路”倡議提出十周年、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成立二十周年,為此,特區政府會充分利用這次外訪機會,展現澳門在助力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節點角色,展現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平臺的橋樑作用。
行政長官表示,特區政府採取“1+4”適度多元發展策略,此行希望能與葡萄牙的企業加強在四大產業方面的合作,歡迎葡萄牙的企業能多瞭解澳門相關產業的發展,將來開拓更多合作機會,期望葡萄牙的藥品、科創,以及會展商貿和文化體育企業未來能參與深合區的發展,拓展商機。
行政長官相信,藉今次訪問將有利於進一步鞏固和加強澳葡友好關係,促進民心相通,以及結合葡萄牙在醫藥、高新技術、海洋經濟等優勢,進一步深化澳門與葡萄牙在經貿、科創、醫療和文化等領域的合作。同時,期望帶動葡語系國家企業透過澳門進入大灣區和深合區發展,拓展內地市場。
在結束里斯本行程後,特區政府代表團將轉往盧森堡、比利時訪問。行政長官表示,屆時將拜會盧森堡首相、比利時副首相、歐盟官員及中國駐當地大使館等,就促進澳門與歐盟成員國之間在經貿、金融、科技、旅遊和居民正常往來等事宜進行交流。
行政長官表示,盧森堡和比利時都是發展得相當成功的經濟體,澳門要研究、學習和借鑒他們在金融、科創及基礎建設等方面的成功經驗,以助力澳門的多元及穩健發展。同時,此行將有助澳門進一步擴闊與兩國的交流和聯繫網路,在經貿、金融等方面開拓新的合作空間和機遇。
行政長官指出,特區政府將按照二十大報告的部署,積極善用“一國兩制”制度優勢,持續深化同各國各地區更加開放、更加密切的交往合作,奮力開創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實踐新局面。
在回應居民基本權利自由問題時,行政長官強調,法治是澳門的核心價值之一,特區政府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保障居民合法權益,為澳門特區的“一國兩制”實踐提供了重要保障。澳門回歸祖國以來,治理體系日益完善,經濟實現跨越發展,居民生活持續改善,社會保持穩定和諧,向世界展示了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他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結合新的形勢和新的需要,特區政府依法不斷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和執行機制,與時俱進推動國安法修訂工作,確保澳門長治久安。
行政長官強調,澳門特區於2009年根據《澳門基本法》第23條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法》,這是特區應盡的憲制義務和責任,而《澳門基本法》的上位法是憲法,作為中國公民就必須遵守憲法。《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至今,並沒有對人權帶來妨礙或掣肘,他指出,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的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也並非大修改,而且之前已作充分的公開諮詢,並有橫向對比歐盟成員國在內其他國家的同類法律,澳門法律淵源源自葡萄牙,故《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標準和相關刑責不會高於相關國家。任何國家,包括歐盟27個成員國都有制定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也不會影響人權。近期會見了40多個國家駐港澳的總領事,他們聽取澳門國安法的介紹後均表達了正面回應。
隨同行政長官出訪的特區政府代表團成員有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許麗芳、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辜美玲及多名局級領導等。
行政長官不在澳門期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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