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外商投资政策简介
前言
2022年7月, 印度尼西亚(“印尼”)总统佐科应习近平主席邀请访问中国, 并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2023年4月, 印尼对华合作牵头人、海洋与投资统筹部长卢胡特也来到中国, 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领导进行了深入交流。可见, 中国与印尼的两国合作正在进一步加深, 这也为中国企业出海东南亚开启海外投资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在中国企业出海充满机遇的同时, 也同样应当注意当地法律风险、尊重当地风俗。我们在跨境投资领域富有实务经验, 希望能够通过本文向读者简要介绍中国企业在印尼投资的关键注意事项。
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印尼存在与中国类似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2020年10月, 印尼出台了一份《创造就业综合法》, 以应对新冠疫情导致的当地经济及就业问题。根据《创造就业综合法》要求, 印尼政府于2021年进一步颁布了一份新的《投资清单》(“2021年版《投资清单》”), 并对外商投资限制进行了调整和放开。
1. 禁止及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
在投资者拟在印尼开展外商投资前, 需首先确认拟投资行业是否为2021年版《投资清单》所禁止(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主要涉及第一类麻醉品种植生产、赌博、捕捞濒危野生鱼类、采集珊瑚、化学武器、工业化学品、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或战略性国防/国家安全活动等), 或者是否受到诸如股权比例上限、仅对中小微企业开放投资、必须与合作社及中小微企业合作、需取得政府或行业批准等方面限制。
如不属于2021年版《投资清单》所禁止或限制的行业, 则该项行业对外商投资开放且外资比例最高可达100%。
2. 优先发展行业
2021年版《投资清单》中还列明了一系列印尼当地的优先发展行业。优先发展行业的标准是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项目、资本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项目、需要尖端技术的项目、以出口为导向和/或以研究、开发及创新为导向的前沿产业。优先发展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产业、钢铁产业、数字经济、小微发电站、特定金属的开采、加工和精炼等。
外商于印尼从事该等优先发展行业可能享受到以下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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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补贴、税收减免或投资补贴等形式的税收激励; -
对进口机械、货物和材料免征进口关税的关税激励; -
简化业务许可、提供配套基建、保证能源供给、提供原材料、放宽移民和人力资源相关事宜等方面的业务便利。
综上, 建议印尼外商可依照2021年版《投资清单》中对于印尼外商禁止或限制行业以及优先发展行业的相关规定, 研究和确定其在印尼拟投资并开展的具体行业。
印尼外商投资企业的最低资本金要求
根据印尼法律规定, 外商在印尼从事的每一项经济活动和每个项目场址的投资金额(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实缴资本及股东或第三方向其提供的贷款)必须至少达到100亿印尼盾(约67万美元, 投资金额不包括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与建筑物价值), 并且印尼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已实缴资本亦至少应达到100亿印尼盾(约67万美元)。
根据不同的具体行业, 对于投资金额及最低注册资本可能还会有更高的要求, 比如针对从事大规模工业业务的印尼外商投资企业, 投资金额应高于150亿印尼盾(约107万美元)。
印尼外商投资的主要方式
在不违反印尼当地外商投资准入要求的前提下, 印尼外商可考虑通过在印尼设立全资子公司, 或者与其他外商或当地企业在印尼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开展外商投资。请注意, 根据印尼法律规定, 印尼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和/或向子公司进行实物出资的行为可能需要国资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设立方案, 因此, 如印尼的外商涉及到与当地国企合作, 建议提前与合作方沟通确认合资方案的可行性。
同时, 在印尼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均需先将设立文件提交公证人员进行公证, 并由印尼法律与人权部进行批准。
印尼的外商亦可考虑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取得印尼公司的控制权。但请注意, 在发生控制权转移的兼并收购项目中, 如由兼并收购导致的相关主体合并计算的全球范围资产和/或印尼销售额超过一定金额, 则将可能触发印尼法律项下的反垄断申报。此外, 兼并收购交易还可能触发被收购企业在当地向债权人和员工进行公告的法定程序。
当然, 即使新设合资公司的交易在印尼不触发反垄断申报, 相关主体新设合资公司的行为也有可能构成相关主体的共同控制从而在其他法域项下触发其他法域的反垄断申报义务, 建议届时结合项目情况具体分析。
印尼土地使用的主要方式
在印尼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以多种方式使用印尼土地。比较常见的是使用建设权(Right to build, HGB)土地,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建设权土地上投资、建设和持有厂房及相关设施。建设权土地可由印尼政府部门授予, 亦可由持有管理权(Right to manage, HPL)土地的权利人(通常为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等具有国有属性的法律主体)从管理权土地上设置建设权土地并授予给外商投资企业, 具体取决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当地政府或国有企业协商的用地安排。建设权土地的使用期限最高为30年, 并可分别再延长20年和30年, 合计最高80年。
除常见的建设权土地使用方式之外, 外商投资企业还可以使用开采权(Right to cultivate, HGU)土地用于开展农业、种植园、渔业和/或家禽养殖等业务, 或者以使用权(Right to use, HP)的方式使用和/或采收国有或私人土地上的产品。
印尼公司治理
根据印尼法律规定, 印尼公司同样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主要职能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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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 股东会有权根据印尼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命董事和监事、决定公司的特定事项(如实物出资、债转股、股份回购、增资、减资、批准公司经营计划、批准年度报告、修改公司章程、股息分配等)。 与中国公司法中重大事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类似, 印尼法律对于股东会决议事项也按照相关事项重要程度设置了不同的表决比例, 例如, 对于股东或债权人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增加或减少授权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 需要取得印尼公司股东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而对于合并、收购、分立、提交破产申请、延长公司存续期、解散、转让或处置公司重大资产等事项, 需要取得印尼公司股东表决权总数四分之三以上通过。 -
董事会: 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利益和目标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除非章程另有规定, 每一名董事均有权代表公司。与中国公司董事会不同的是, 通常在印尼公司中, 每名董事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均有内部的职权划分(例如总裁、商业发展董事、生产董事、财务董事、人力资源董事等), 具体通常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
监事会: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履行其管理职责的方式, 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相对中国公司监事会而言, 印尼公司法赋予了印尼公司监事会更大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审批前审查公司的年度计划、签署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批准公司分配中期股息、暂停董事会成员职务、特定情况下代表公司等。 -
除董事和监事由股东会任命之外, 其他的高级职位, 例如总经理、公司秘书、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地区经理等, 通常可以由董事会任命及雇用。
另外, 如股东需向印尼外商投资企业委派印尼籍以外的外籍人士作为董事或监事, 需注意以下国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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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通常可以为印尼籍或外籍, 但是负责人力资源的董事(如有)必须为印尼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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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董事会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管理事务, 因此印尼法律要求董事会中至少有一位成员为印尼籍或者合法居住在印尼的外籍人士。
建议印尼外商结合董事会及监事会职权、成员国籍等方面的印尼法律特别规定, 提前考虑设置和确定当地公司的治理结构及董事及监事的任命安排。
外籍员工的特殊要求
根据印尼法律规定, 原则上印尼以外的外籍人士仅可任职于印尼国民不能胜任或不符合开展工作要求, 且只限开放给外籍人士的职位。如印尼外商投资企业拟聘请外籍专业技术人员或外籍高级管理人员, 则该等岗位还需配备一位印尼籍雇员一同工作。外籍员工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育水平及工作经验, 并持有工作许可证。为聘请外籍员工, 印尼企业也需要准备外籍员工聘用计划书并申请取得外籍员工聘用许可证。
根据印尼法律规定, 禁止外籍员工担任负责人事/人力资源事务的职位, 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董事、负责劳资关系、人力资源、招聘、人员安置、职业发展等相关方面的经理、主管、专员、顾问、管理员等。
对于印尼外商投资企业董事和监事的国籍要求, 请参考上文第五部分内容。
建议印尼外商充分结合外籍员工的上述法定要求及限制, 并提前考虑外商投资企业员工岗位的设置方案以及当地和外籍员工的招募计划。
我们作为中国律师担任过大量境外投资项目的总协调律所, 拥有丰富境外投资经验。以上简介是我们结合实操角度汇总的印尼外商投资关键注意事项, 仅供初步参考。以上简介并未包括印尼外商投资实务中需要关注的全部问题, 亦并不构成我们在中国之外任何其他法域项下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但与此同时, 我们与印尼及其他东南亚国家的头部律师事务所均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 如有需要, 我们非常乐意为中国企业协调对接当地律所并进一步落地当地外商投资项目、落实相关法律问题。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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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一帆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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