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抓RCEP實施機遇 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
要點
人民幣在RCEP區域使用已初具規模,支付貨幣功能、投融資貨幣功能逐步深化,計價貨幣功能增強,未來可借RCEP經貿合作深化之機,進一步培育境內外主體人民幣使用習慣,充分釋放人民幣區域使用潛力。
2023年1月,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外經貿企業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 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下稱《通知》)。這是繼2020年人民銀行、商務部、外匯局等六部門聯合發文優化人民幣跨境業務政策措施之後,有關部門在總結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對人民幣跨境使用制度的進一步完善。《通知》提出,“支持我與周邊國家(地區)、RCEP區域內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
截至2023年2月末,《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已獲15個成員國全部批准。各成員國在貨物、服務、投資等領域均做出高水準開放承諾,在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式、電子商務、知識產權、技術標準等方面逐步實現規則統一,為本地區構建起包容、穩定、有預見性的經貿規則框架,將有力提升成員國間政治互信,密切區域內貿易投資往來,促進區域內經濟要素自由流動,推動區域生產網路深度一體化發展。這些重大利好都將給與經貿活動密切相關的貿易結算、投融資貨幣帶來深刻調整,並為人民幣跨境使用帶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自2009年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以來,人民幣跨境使用在市場需求驅動、金融基礎設施完善和金融開放程度提升等多重積極因素作用下得以穩步推進。人民幣跨境使用已逐步實現從經常專案到資本專案,從貿易投資到金融交易,從銀行、企業到個人的多元業務拓展。2022年,我國貨物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金額已達7.92萬億元,同比增長37.3%;直接投資跨境人民幣結算金額6.76萬億元,同比增長16.6%。根據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數據,人民幣為全球第五大支付結算貨幣、第三大貿易融資貨幣。
市場對人民幣跨境業務的真實需求持續增加。隨著RCEP經濟圈的逐步形成,各成員國之間的貿易投資程度逐步加深,彼此價值鏈、供應鏈與產業鏈的相互依賴程度不斷上升。一些RCEP成員國從中國進口原材料、中間品,加工後複出口給中國或其他成員國,不必再借助於美元計價結算。據亞洲開發銀行計算,亞洲與美國的進出口貿易占比不到亞洲進出口總額的10%;但亞洲出口商品中以美元計價的占比高達89%,亞洲進口商品中以美元計價的占比高達77%。因此,擴大人民幣在RCEP區域內的使用有助於企業減少匯兌環節、降低匯率風險。
市場主體在跨境貿易投資中使用人民幣的內生需求不斷上升。從市場主體面對的宏觀經濟形勢來看,人民幣匯率雙向波動、彈性不斷增強已是大勢所趨;世界經濟增長大幅放緩,美聯儲、歐洲央行等主要發達經濟體央行貨幣政策調整難度增大,全球流動性隱憂尚存。這使得市場主體在跨境貿易投資中使用人民幣以降低交易成本,規避匯率及貨幣錯配等經營風險的內生需求不斷上升。
境外主體增加人民幣使用規模的意願進一步提升。在地緣政治風險升級、大國戰略博弈加劇的背景下,金融制裁趨向於成為發達經濟體使用的慣常手段。這引發國際社會對主流國際貨幣公共產品屬性的信任危機。許多國家轉而尋求更加多元化的支付結算貨幣和國際儲備貨幣,境外主體增加人民幣使用規模的意願進一步提升。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2022年人民幣國際化報告》調查顯示,超過78%的受訪境內外企業考慮在跨境交易中使用人民幣或提升人民幣的使用比例;而當美元、歐元等國際貨幣流動性較為緊張時,超過70%的受訪境外企業考慮將人民幣作為融資貨幣。
目前,人民幣在RCEP區域使用已初具規模,支付貨幣功能、投融資貨幣功能逐步深化,計價貨幣功能進一步增強。
在人民幣跨境結算方面,RCEP成員國一直是使用人民幣的重要地區。根據《2022年人民幣國際化報告》,新加坡、日本、韓國是進行人民幣跨境結算較多的國家,在2021年人民幣跨境收付金額中的占比分別達到11.3%、2.5%和1.6%。東盟國家人民幣跨境使用增長前景良好。根據《2022年人民幣東盟國家使用報告》,2021年中國與東盟跨境人民幣結算金額4.8萬億元,同比增長16%,十年增長近20倍。東盟國家直接投資項下人民幣跨境收付金額合計6094.2億元,同比增長43.5%。
在大宗商品人民幣計價結算方面,2019年以來,國內多家鋼鐵公司及其貿易商與必和必拓、力拓等RCEP區域內主要鐵礦石供應商相繼完成多筆人民幣計價結算業務,鐵礦石貿易人民幣計價結算示範效應初步顯現。除此之外,上海期貨交易所天然橡膠期貨價格已經成為東南亞橡膠生產企業定價的基礎。
在離岸人民幣市場方面,RCEP區域覆蓋新加坡、韓國、澳大利亞和日本等主要的離岸人民幣金融中心。根據SWIFT 2022年12月數據,韓國、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亞分別是全球第4、5、7和8大人民幣外匯即期交易經濟體,相關交易在全球人民幣外匯即期交易份額中的占比分別為14.5%、12.8%、7.6%和7.3%。
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方面,人民幣與RCEP區域內國家可直接交易的貨幣範圍逐漸擴展,先後與馬來西亞林吉特、日元、澳元、新西蘭元、新加坡元、韓元及泰銖等貨幣開展直接交易,並與越南盾、柬埔寨瑞爾、印尼盧比實現區域掛牌交易。
在外匯儲備方面,截至2020年末,RCEP成員國中的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印尼、柬埔寨、菲律賓、韓國和澳大利亞8個國家已將人民幣納入外匯儲備。
在多雙邊貨幣合作方面,截至2021年末,中國與越南、印尼、柬埔寨、老撾等國簽訂了雙邊本幣結算協議;與韓國、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新西蘭、泰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國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推動使用本幣進行雙邊貿易和直接投資結算。2022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清算銀行(BIS)簽署參加人民幣流動性安排(RMBLA)的協議,印尼中央銀行、馬來西亞中央銀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均參與其中。RMBLA的啟用將鼓勵更多貿易投資商選擇人民幣作為貿易結算及投融資貨幣。
在清算機制方面,我國已在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老撾、日本、韓國、澳大利亞設有人民幣清算行;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也已經實現東盟國家全覆蓋,CIPS 2021年全年處理中國與東盟跨境人民幣業務3.3萬億元,同比增長超50%,逐步推動形成RCEP區域內的人民幣清算網路。
雖然人民幣在RCEP區域的使用已有一定基礎,但距離成為區域性重要貨幣仍有較大差距。其他RCEP國家對人民幣的市場接受程度和認可度高低不一,市場主體仍然存在較強的美元使用慣性。未來,可以借RCEP經貿合作深化之機,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培育境內外主體人民幣使用習慣、充分釋放人民幣區域使用潛力。
一是以我國在RCEP區域大宗商品主要交易品類為突破口,增強人民幣計價結算功能。RCEP成員國是全球大宗商品重要生產與消費區域,我國是區域內最重要的大宗商品進出口國之一。我國從RCEP區域進口的農副產品、金屬礦產、能源化石產品及原料等(具體商品品類見附表)在其他成員國大宗商品貿易中佔據重要份額。RCEP的關稅減讓承諾雖然對大宗商品貿易直接影響有限,但協定通過在海關程式、檢驗檢疫、技術標準等方面進一步統一規則、提升貿易便利化水準,有利於大幅降低大宗商品進出口貿易成本。此外,RCEP的投資章節採用“負面清單”模式和“棘輪機制”的高水準開放承諾,在農、林、漁和採礦業方面各方總體開放,有利於經營大宗商品貿易的企業優化區域佈局。而原產地累計規則的使用又會帶來區域製造業競爭優勢的提升,從而以下遊產品和設備在區域內的需求增長進一步帶動上游大宗商品貿易體量的擴大。從貨幣職能角度看,RCEP生效實施帶來的需求擴大、產業鏈關聯度加深將推動人民幣在大宗商品貿易計價職能方面得到進一步提升。
鑒此,應拓展區域內大宗商品貿易領域的人民幣跨境使用,積極推動我國與其他RCEP成員國在大宗商品交易中更廣泛使用人民幣訂立合同、創建人民幣計價報價方式、推動雙邊本幣結算。深化期貨市場改革,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豐富我國在RCEP區域大宗商品主要交易品種以人民幣計價的期貨種類及其他風險衍生品,提供更多人民幣保值增值金融工具,加快推動我國進口規模大、對區域價格影響力強的商品品類形成以人民幣期貨價格為基礎的貿易定價模式。此外,可借鑒低硫燃料油期貨“跨境交收”模式,研究我國大宗商品經營企業在RCEP區域內儲運貿易布點處建立更多特定品種的海外交割廠庫和交收庫,進一步便利大宗商品國際化交割服務,推動更多境內外市場主體參考或使用以人民幣計價的期貨市場定價。
二是以培育中小企業使用習慣為重點,支持跨境電商等外貿新業態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RCEP生效實施會給區域內的中小企業帶來更多發展機遇。一方面,RCEP為促進中小企業合作和發展設置專門章節,有力改善中小企業在區域內的貿易投資環境。另一方面,RCEP是在亞太區域內達成的範圍全面、水準較高的諸邊電子商務規則成果,有助於降低以中小企業為主的跨境電商在多個環節的成本。RCEP區域的東南亞成員國一直是我國中小企業的重點佈局地區。部分行業報告顯示,目前我國有15.8%的跨境出口企業已將東南亞作為第一目標市場,五成左右企業東南亞市場銷售額占其海外市場總銷售比重超過三分之一。但大部分中小企業匯率風險抵抗能力較差,且對流通環節效率和資金周轉週期更為敏感,因此引導中小企業更多跨境使用人民幣的優勢更加明顯。
鑒此,應支持銀行和支付機構對跨境電商、市場採購貿易、離岸貿易等外貿新業態提供跨境人民幣便利化服務,進一步簡化跨境人民幣結算流程、提升支付結算效率和資金到賬率,促進境內外市場主體使用人民幣進行貿易結算。結合外貿新業態各自特點,創新與RCEP其他成員國小額、高頻、跨時區、多幣種的人民幣結算服務。鼓勵跨境電商平臺及獨立站更多使用人民幣計價交易。鼓勵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征信機構與外綜服企業、跨境電商平臺加強合作,為中小企業提供涵蓋人民幣跨境收款、付款、收單、融資、信保等一站式服務。
三是以創新金融服務為依託,豐富人民幣區域迴圈使用場景。我國人民幣跨境結算的主要管道為一般貿易、服務貿易和外商直接投資,基本圍繞中資企業“走出去”及與國內的貿易投資往來展開。而人民幣跨境流出、境外流轉、跨境回流管道不通暢是導致境外主體持有、使用人民幣意願不強的主要癥結之一。解決這一問題關鍵在於,是否有更發達的金融機構提供更多樣、更便捷、更低成本的人民幣金融產品,創造更高流動性的金融市場。RCEP的生效實施會為暢通人民幣在區域內的迴圈使用提供更有確定性的機會。尤其是協定關於支付和清算系統的國民待遇條款、新金融服務的准入條款、參加或有權加入自律組織的國民待遇條款、資訊轉移與資訊處理的保障條款等金融服務附件的達成,將催生出亞太地區更高開放水準與更新形式的金融合作,有助於鼓勵區域本幣金融服務創新,從而進一步提高區域本幣的流通基礎、使用頻次和認可度。
鑒此,應鼓勵我國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機構加快RCEP區域佈局,穩步拓展人民幣境外服務網絡,豐富離岸市場人民幣金融服務產品種類,提供多元化離岸人民幣資產保值增值工具。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等對外開放平臺作用,引入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和服務機構,在人民幣離岸交易、跨境貿易結算、雙向融資服務等領域開展業務創新,深化本外幣合一銀行帳戶體系試點,搭建更為順暢的人民幣在岸離岸迴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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