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重庆市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五年行动方案》发布
5月18日,重庆政府网站发布《重庆市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五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提升金融服务支撑作用 。
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联合体,开展同业授信、代理清算、跨境拆借、货币互换、银团融资、信用信息共享等业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通道金融产品开发、创新和应用,推动保理、担保、供应链金融、离岸金融等新模式、新服务、新产品在西部陆海新通道场景运用。 用好RCEP金融开放政策,推动通道沿线资本市场在债券、基金、理财等领域业务合作,扩大双向资本流动规模。 进一步提升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广铁路运单金融服务直连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为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动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建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辐射西部、服务全国,更好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要讲话和对重庆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坚持创新驱动、数字引领、开放融合、绿色生态、共建共享,加快构建更加经济、更高效率、更为安全、更可持续的西部陆海新通道,进一步发挥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作用,更高水平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更好带动西部地区开发开放,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功能定位
——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强化大通道、大物流、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内陆国际物流枢纽,提升通道互联互通和一体化水平,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支撑。持续发挥重庆作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的牵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实现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
——西部地区改革开放的重要支撑。充分发挥内陆开放高地和通道枢纽集聚辐射作用,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为着力点,深入推动产业与通道融合发展,打造通道产业链供应链服务中心。以通道共建为切入点,加强西部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放大“通道+经贸+产业”联动效应,推动西部地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域经贸合作的重要门户。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强化制度集成创新,高标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厚植对外开放新优势。打造整体智治、协同有力、高效运行的数字陆海新通道,以数字化撬动通道建设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展现通道发展新形象。深化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
——面向东盟市场的要素资源集散中心。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高效配置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搭建全要素交易平台。优化提升物流园区发展能级,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强化综合服务能力,畅通要素流动渠道,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打造要素集聚高地,增强对东盟市场的辐射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7年,重庆通道网络和物流体系更加完备,要素集散效益更加凸显,综合服务能级显著提高,对经济和产业发展带动作用显著增强,跨区域合作共建水平显著提升,为建成经济、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西部陆海新通道作出更大贡献,更好在西部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通道发展指数达到170。重庆经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行的货运量、货值、与中欧班列和长江黄金水道的联运箱量均实现倍增,与东盟的进出口额占比稳定在70%以上。数字陆海新通道基本建成,通道综合物流成本下降20%,全程物流运行时间压缩30%。重庆在国家口岸综合绩效评估中排名中西部前列,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达到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运营组织能力建设,加快形成共商共建共享合力
1.强化多层级合作共建。积极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运输协调委员会,争取国家层面给予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同发展、通道运价下浮等政策支持。协调沿线省(区、市)形成相互衔接、互补共促的政策协同机制。推动商务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合作中方工作机制秘书处在重庆常态化运行,加强国内国际合作。持续发挥中新共建陆海新通道高官会中方秘书处协调作用,带动西部地区扩大与新加坡合作。拓展通道共建合作空间,推动中东部地区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2.强化宽领域协同联动。牵头办好年度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会议,强化沿线省(区、市)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协同联动,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牵头绘制通道沿线优势“产业链图谱”,制定产业发展策略,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跨区域经贸合作。健全通道发展指数,重点完善通道沿线开放、产业等发展指数,推动构建通道全要素指标体系。牵头推动沿线省(区、市)充实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力量,实现实体化运行。
3.强化跨区域高效运营。完善运营组织体系,做大做强做优跨区域平台,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及配套条件,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品牌。健全服务体系,提高物流、贸易、产业、金融、数据等专业服务水平,协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物流枢纽节点布局,推动实现沿线省(区、市)运营体系全覆盖。深化通道重庆区域运营平台与各区县合作,建立“一区(县)一策”个性化服务机制,为全市重点产业、企业提供定制化供应链服务,打造示范标杆,建成投用主城都市区、渝东北、渝东南服务基地。
(二)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升通道支撑能级
4.织密通道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七大交通走廊”建设。重庆—北部湾走廊,建成渝湘高铁重庆至黔江段,力争开工黔江至吉首高铁,加快推动渝贵高铁前期工作,开工秀山至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等项目。重庆—滇中走廊,建成渝昆高铁、重庆至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等项目。重庆—成都—拉萨走廊,建成成渝中线高铁,拓宽成渝高速公路,改扩建渝遂高速公路铜梁至潼南段等项目。重庆—兰西—天山北坡走廊,建成渝武高速公路扩能北碚至合川段等项目。重庆—宁夏沿黄交通走廊,建成城开高速公路城口至渝陕界段等项目,加快建设渝西高铁。重庆沿长江交通走廊,建成渝万高铁,完成长江涪陵至朝天门段航道整治,开工渝宜高铁重庆段。空中走廊,建成投用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万州机场T2航站楼扩建工程。
5.建设多层级物流枢纽节点体系。加快建设“五型”国家物流枢纽,建成港口型、陆港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创建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完成鱼嘴铁路货运站南货场、江北国际机场货站、公路物流基地多式联运转运中心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万州、涪陵、黔江、江津等9个区域性物流节点设施。建成投用10个以上市外通道重要物流节点。建成投用陆海新通道重庆无水港、万州新田港二期及进港铁路、涪陵龙头港二期及进港铁路,改造投用秀山集装箱货场。支持有关企业在沿线国家(地区)布局建设一批海外仓、分拨中心等物流设施。
6.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和功能。扩大口岸开放,推动重庆港水运口岸扩大开放万州新田港区、涪陵龙头港区、江津珞璜港区。用好现有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投用重庆铁路口岸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推动智慧口岸迭代升级。争取设立重庆铁路口岸综合保税区和鱼嘴铁路货运站海关监管场所。加快建设万州机场航空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大足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海关监管场所。
(三)构建内畅外联的多式联运体系,提升通道运行效率
7.促进多通道协同联动。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统筹全市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建立与中欧班列、长江航运、航空货运等高效衔接机制,推动中转货物“当日到、当日发”,提升国际货物中转能力。加强与长江黄金水道有机协同,大力推动“水水中转”“铁水联运”,鼓励投用“130标准船型”和“江海直达船型”。加快发展高铁快运,完善高铁车站和车辆货运功能。依托江北国际机场,高效衔接国际客货运航空网络,鼓励新开并加密既有国际客货运航线。
8.强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依托果园港、新田港、龙头港、珞璜港等港口,建设一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巩固提升沪渝直达快线质效,开行重庆至洋山、宁波舟山集装箱及大宗散货直达航线。依托江北国际机场航空枢纽,探索推出“高铁+航空”联运创新产品,加密卡车航班线路。加快建立铁路、公路、海运集装箱共享调拨机制,布局设立境内外集装箱提还箱点。
9.优化物流运营组织。实施班列班车倍增计划,加密开行至北部湾港、湛江港、洋浦港等铁海联运图定班列和中老、中越等国际联运班列,织密国际航班航线。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GMS便利运输协定)和国际公路运输系统(TIR系统),开展跨境公路直达运输。推动开行重庆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及周边城市直达班列、班车、班轮。加大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对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资源统筹力度,提升规模优势,增强境内外统一议价能力。
10.推动绿色物流发展。加快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促进长距离大宗物资“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水路货运量占全社会货运量的比重。支持建设一批集卡车换电站项目。加强充换电和船舶岸电、加注氢、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等配套建设,促进新能源货运车辆、货运船舶应用。推广应用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动托盘循环共用。推动物流企业强化绿色节能和低碳管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开展节能诊断。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研发应用,推广使用循环包装。探索开发通道碳排放权交易产品,提高通道绿色金融赋能水平。
(四)推动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增强通道要素集聚辐射力
11.做大做强双向贸易。提质加工贸易,扎实推动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延伸。增量一般贸易,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扩大机电产品、时尚消费品等出口。用好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促进五金工具等商品出口。加大东盟资源型产品及优质特色农产品进口。推动扩大首次进口药品及生物制品进口品类。创新服务贸易,积极发展保税展示、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全球维修等服务贸易新业态,扩大中医药领域服务出口规模。培育数字贸易新增长点,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一批电商服务平台。支持重庆企业积极入驻东南亚、南亚、中东地区知名跨境电商平台。
12.积极融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推动本地汽车、电子信息、摩托车、通机等生产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完善海外分拨和销售网络,针对东盟、中东等市场消费行为和使用场景开发差异化产品。支持本地企业有序在通道沿线国家建设整车整机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引导本地电子企业积极开拓东盟智能家居、智能微投、智能安防等市场。推动本地轨道车辆、风力发电机组、农业机械等成套装备企业“工程+产品+服务”一体化模式“走出去”。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建设科技要素交易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规范有序交易流转。扩大重庆及东盟农产品精深加工规模,打造粮油、预制菜、火锅食材、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等特色食品加工产业链。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加快形成面向东盟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农机通机、绿色食品等4条标志性合作产业链,提升重庆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产业集聚辐射带动力。
13.提升金融服务支撑作用。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联合体,开展同业授信、代理清算、跨境拆借、货币互换、银团融资、信用信息共享等业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通道金融产品开发、创新和应用,推动保理、担保、供应链金融、离岸金融等新模式、新服务、新产品在西部陆海新通道场景运用。用好RCEP金融开放政策,推动通道沿线资本市场在债券、基金、理财等领域业务合作,扩大双向资本流动规模。进一步提升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广铁路运单金融服务直连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14.构建综合服务体系。鼓励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转型,提供物流信息共享、物流交易、贸易结算、货代报关等多功能集成的供应链服务。大力发展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等服务,提速培育大数据、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等服务外包,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会计、法律、审计、信用、公证、标准、咨询、会展、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品牌运营等专业服务做优做强,全过程专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围绕物流、金融、商贸、科技研发等重点领域,推动一批龙头带动型、高成长型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
(五)深化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15.深化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积极参与国家多式联运标准规则研究制定。大力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应用,签发量年均增长10%以上。发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势,推动完善多式联运单证标准规则和法律制度,依法依规探索开展基于多式联运“一单制”的单证、金融、保险服务。围绕陆上贸易相关环节进行全方位探索,推动铁路运输单证、联运单证物权化试点与多式联运规则、贸易金融创新等有效对接。推进中新贸易通商互信铁海联运“数字提单互联互认”合作,力争构建覆盖跨境贸易主要链条的电子化“一单制”互认机制。推进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和多式联运单证电子化应用,探索创设铁海联运货物全程保险“一单到底”。加大区块链金融服务平台西部陆海新通道融资结算应用场景的推广使用。
16.推动完善通道物流规则制度。推动国际铁海联运规则体系创新,促进铁路与海运货物类别、安全标准、货品代码、数据标准等协同互认。推动制定修订物流装备设施数字化、智慧化相关标准。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冷链集装箱运输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推动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标准化联盟,推动流通加工、设施设备、物流操作、交易流程等标准化建设。
17.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大力优化口岸和国际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通道开放度和竞争力。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依法依规探索放开或减少经营模式、牌照、业务范围、经营条件、业务许可等负面清单之外的准入限制措施。推进通道沿线直属海关跨关区业务协同,推广涉税品类化验、集团保税、稽核查、风险防控一体化便利监管模式。深入推动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口岸物流单证无纸化。建立适应成渝地区世界级机场群发展的国际航空货运便利化中转、通关系列机制。强化“7×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保障,落实RCEP关于易腐类货物6小时内放行、普通类货物48小时内放行要求。
18.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建立与RCEP成员国陆海新通道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建设陆海新通道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争取联合通道沿线省(区、市)和国家(地区)的行业协会、商会发起成立陆海新通道商会联盟。探索构建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服务平台。高水平建设中外人文交流教育试验区和对外文化贸易基地。鼓励在渝高校加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打造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联盟。打造一批陆海新通道主题经典文化和旅游线路、产品。高水平办好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论坛等会展活动,举办“驻华使节陆海新通道行”活动。
(六)搭建多跨协同的数字通道平台,推进通道整体智治
19.增强跨部门数字化协同监管能力。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升级“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推动构建口岸物流、海关、海事、外汇、税务、市场监管等跨部门数字化协同监管体系。推动电子口岸与税务系统业务协同、数据互通,以数据复用等方式简化涉税手续办理。广泛应用电子证照和电子单证,逐步实现公共部门之间“零证明”。加快建设智慧长江物流工程,强化航运全流程预期管理,服务长江流域地区参与通道建设。
20.提高跨区域数字化运营服务能力。加快通道运营数字化建设,发展数字物流、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数字信用,实现全流程、多方式、多领域实时可视可控可溯。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与长江黄金水道、中欧班列、跨境班车、航空物流、海外仓等国内外物流通道数字化平台联通,实现数据协同共享、联动运营。建设数字化供应链产业链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提单、数字舱单、数字交易等创新应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对接数字化服务平台,构建产业链供应链数字生态圈。基本建成高效、安全、完善的数字通道运营体系。
21.提升跨境数据互联互通能力。挖掘海外新能源汽车、农产品等技术贸易信息,对碰出口物流和申报数据,助力企业规避风险。深化“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推动境内外风险数据信息共享、“经认证经营者”(AEO)互认落地等合作,促进海关制度、政策和标准等数据信息共享。推动海运、铁路运输货物编码和国际贸易相关编码规则数据跨境智能转换,减少贸易和物流标准转换障碍。推动数字陆海新通道成为“一带一路”数字化建设示范工程。
22.培育数字经贸规则创新能力。推动建立以数据分类分级、安全评估、保护能力认证、跨境流动、数字贸易分层监管等为核心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创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特色进出口数字贸易平台,推动建立数据存储、处理和传输统一标准。探索以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七)提升物流园区服务功能,促进交通物流经济深度融合
23.优化物流园区布局。围绕全市综合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城市功能区,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载体、区域性物流园区为支撑、城乡配送中心为补充,完善国家物流枢纽空间结构,重塑全市物流枢纽网络体系。各区县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和物流需求,合理布局建设物流园区,明确功能定位,推动供应链整合,完善服务网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物流园区协同合作,支持共建共享物流功能设施。
24.强化物流园区与通道协同联动。推动通道运营平台和园区运营平台合作,强化通道周边区域的货源组织,支撑通道规模化运行,扩大物流园区辐射范围。引导通道运营平台与各类物流、货代、配送、储运等企业深化合作,推动通道物流业务向园区聚集。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形成的规模化物流需求,拓展中转集散、区域分拨、城乡配送等多元化业务,构建干支配有机衔接的业务体系。加强国家物流枢纽、干线通道、区域分拨网络间的衔接,提高干线运输规模和支线运输密度。
25.深化物流园区与产业融合发展。以物流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衔接电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材料等产业,整合制造业物流资源,开展从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到产品分拨配送的全过程物流服务,延伸采购、交易结算、供应链金融、分销组织等服务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集群。支持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等开放平台打造面向东盟市场的国际化产能合作示范区。重点发展一批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创新模式、代表性企业和知名品牌。
26.加快物流园区要素市场培育。打造面向东盟的要素集散中心,建立重庆东盟农产品集散中心等国际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持续完善钢材、有色金属、煤炭、塑胶颗粒、铁矿石等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扩大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规模。打造专业人才服务和培育基地,加大对供应链、贸易、口岸物流等领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快供应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一批产教结合的应用型人才。
(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不断激发市场发展活力
27.壮大生产制造产业链链主企业。聚焦西部地区和东盟市场,重点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产业等本地优势产业集群,整合、优化、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的优势企业。瞄准央企和世界500强企业,招引一批产业链长、产业幅度宽、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发挥链主企业联动上下游企业作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协同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通道跨境产能分工合作,支持企业沿通道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培育壮大一批产业链跨国公司。
28.打造物流贸易供应链龙头企业。大力培育5A级物流企业和全国100强物流企业等一批专业物流标杆企业,鼓励通过市场化兼并重组、参股控股、战略联盟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供应链服务品牌企业。引进集聚一批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功能的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加强基地货运航空公司引进力度。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各类中小企业发掘细分市场需求,深入对接西部地区和东盟市场,增强专业化市场竞争力。
29.培育高水平专业服务领军企业。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专业服务领军企业。培育壮大金融服务主体,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来渝设立功能性总部、区域总部、结算中心等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建统领,完善领导机制,强化重庆市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常态化的协调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全市通道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全市口岸物流职能职责,强化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统筹协调力度。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责任,形成上下一体、统分结合、协同发力的通道推进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聚焦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优化整合并落实物流、贸易、财税、金融、产业、土地、人才等多种政策举措,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出台我市高水平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形成政策协同合力。积极争取中央资金、重大项目、重点示范等政策支持。
(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评价体系,对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健全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加强督查和目标考核,形成系统集成、精准施策、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营造主动融入和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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