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数字中国发展形势与展望
日前,《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发布。报告指出: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 是全面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实施的起步之年。数字中国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保障资金投入、强化人才支撑、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变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深入推进 5G 网络、千兆光网规模化部署和应用,着力提升 IPv6 性能和服务能力,推动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统筹布局绿色智能的算力基础设施,推动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深化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深入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加快健全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推动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整合归集、共享利用。建设完善国家基础数据库,建设公共卫生、科技、教育等领域国家数据资源库,健全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促进公共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建立数据要素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机制。
二是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壮大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金融、贸易、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领域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支持数字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加快推动出台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的顶层设计,稳步推进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加强数字领域规则对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加快制度规则创新,完善与数字政务建设相适应的规章制度。统筹推进党政机关数字化建设,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业务高效协同。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持续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深入推进“一网通办”,着力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全国通办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深入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引导各类平台和广大网民加强优质网络文化产品创作,强化网络版权保护。加快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积极构建中华文化数据库。稳步推进智慧图书馆、智慧博物馆、智慧美术馆、公共文化云建设。创新发展线上演播、沉浸式体验、数字演艺、数字艺术等新兴业态。发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作用,推动数字文化产品、服务、技术、品牌、标准“走出去”。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纵深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积极发展数字健康,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发展。推进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普及数字生活智能化,加快建设数字家庭,构建智慧便民生活圈,打造新型数字消费业态。扎实推进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构建能力发展培养体系,提高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促进全民畅享美好数字生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打造“实时、动态、立体、鲜活”的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数字技术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中的应用。完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快推进智慧水利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行动。积极倡导绿色智慧生活方式。
三是强化数字中国关键能力。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数字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加速完善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高度协同的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在数字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引领支撑 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推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不断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基础制度,持续完善网络数据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四是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及时调整不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法律制度,持续完善数字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数字领域技术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带动数字技术产业创新。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构建科学、高效、有序的管网治网格局。深入推进“清朗”“净网”“剑网”系列专项行动,强化网络内容治理,加强网络空间行为规范,强化网络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推动网络空间持续净化。构建开放共赢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格局。积极参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中亚五国”等多边和区域机制框架内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持续推进《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等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营造开放、包容、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多层面协同、多平台支撑、多主体参与的数字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体系,推动“数字丝绸之路” 建设走深走实,积极发展“丝路电商”。继续与有关国家商签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合作备忘录,培育数字经济投资合作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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