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地方交易場所行業發展和監管工作要點发布
5月23日,重慶市地方金融局發佈《2023年重慶市地方交易場所行業發展和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通知要求:
持續強化金交所監管。
推動重慶金融資產交易所回歸交易業務本源,嚴禁新增各類非標債務融資,並持續壓降存量業務。
扎實推進異地金交所在渝展業行為,持續督促存量業務兌付和風險化解。
各地方交易場所不得開展非標債務融資業務。
2023年重慶市地方交易場所行業發展和監管工作要點
2023年是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新時代新征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重慶的起步之年。市金融監管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圍繞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一號工程”建設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設,統籌抓好“強基礎、抓規範、促發展”的工作主線,不斷提高監管效能,規範行業經營行為,守住風險底線,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有力有效服務實體。
一、進一步完善現代監管體系
(一)推進監管體系建設。一是持續完善監管制度。不斷健全我市交易場所監管制度的“四梁八柱”,細化監管標準,提升監管精准度,逐步健全多視角多維度監管制度體系,不斷提高監管透明度、法治化、規範化水準。從公司治理狀況、內控合規情形、風險防控情況、社會責任履行四個維度構建監管評價機制,並結合評價情況開展分類監管,增強監管工作準確性。二是深化監管協作機制。協同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駐渝派出機構加強監管政策傳導和重大金融風險防範,協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交易場所公司治理與業務約束,協同市場監管部門加強主體與業務資格的市場准入規範管理,協同社會信用管理部門強化機構和高管失信行為認定和信用監管威懾,配合公安司法部門加強對違法犯罪情形的調查取證,使監管服務方式從“碎片化”轉變為“一體化”,實現各部門監管協同高效運作。三是加強市、區縣聯動。市、區縣協同發力,強化市金融監管局的主監管、統籌協調職責,壓實區縣屬地管理職責,履行好協助管理和風險防控處置責任。區縣金融管理部門應聯動區級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異地交易場所在轄區展業機構情況排查,對發現的異地展業問題,立即督促展業機構停止展業並及時報告,同時對異地展業機構予以撤銷或依法取締,涉嫌非法金融活動及非法集資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查處。四是強化機構主體責任。各交易場所要強化公司治理,合法合規經營,建立健全風險防控和責任追究機制,全面落實風險防控主體責任。五是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高度重視投資者權益保護,最大限度壓縮風險敞口。區縣金融管理部門應深入開展投資者教育,提高投資者風險防範意識,針對風險事件制定應急預案和防範處置方案,確保不發生風險。
(二)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健全監管架構,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充實監管力量,逐步健全監管政策庫、業務題庫、專家人才庫、最佳實踐案例庫及典型問題案例庫等“五庫”建設,不斷提升監管人員、機構專業化能力。規範現場檢查標準,建立重點檢查專案清單,規範現場檢查方式流程。健全非現場監管機制,開展審核備案、資訊報送、重大事項報告等事項標準化建設。充分運用窗口指導、現場培訓、聯合檢查等方式,提升市區(縣)兩級監管人員依法監管、專業監管的能力。加強監管領域專業學習和崗位內部交流,適時開展監管政策宣講解讀,不斷提升監管大局觀、靈敏度和專業能力,培育形成恪盡職守、敢於監管、精於監管、嚴格問責的監管精神。嚴格落實管、查、處分離的崗位責任制,監管事務全員參與、各司其職、相互配合。
(三)繼續推進“智治”監管。強化監管科技運用,全力推動監管工作資訊化、智能化轉型。根據行業發展特點,通過運用大數據監管,增強交易場所交易系統輔助監管功能,完成行業全要素資訊數據收集、分析研判及風險預警,提高風險監測預警防控能力,實現監管精准施策,提高監管效率。加強監管智能化數位化建設,在完善系統一期的基礎上,全面推進地方交易場所監管資訊系統二期建設。各交易場所應根據業務實際,積極配合監管部門做好設立變更、監管評級、檔案管理的模組建設,並做好需求梳理、功能測試及線上運行等工作。
二、進一步嚴格規範日常監管
(一)規範准入變更管理。根據清整聯辦〔2017〕30號文、清整聯辦〔2020〕39號文、渝府發〔2013〕44號文等相關要求,依法依規審慎開展機構准入、重大事項變更工作。一是強化事前合規輔導。區縣金融管理部門加強地方交易場所設立變更計畫管理,提前介入做好設立變更政策的事前輔導,對不符合相關監管規定的變更事項及時糾偏。交易場所應樹立變更事項事前溝通意識,主動接受監管部門事前合規輔導,確保變更事項依法合規。二是嚴格准入變更管理。按照清整聯辦有關政策要求,加強源頭治理,堅持服務實體本源、聚焦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依法合規開展機構准入、變更工作。支持引入“治理完善、資源豐富、實力較強、業務同源”的大型龍頭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參與交易場所發展。三是加強高管管理。加強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管理,機構應依法依規配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相關人員應審慎勤勉履行職責。
(二)加強非現場監管。一是嚴格資訊報送管理。嚴格落實日常資訊報送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強化公司治理和風險資訊報告,嚴肅處理疏報、瞞報、漏報、不報行為。交易場所應高度重視非現場監管各項資訊、數據及事項報送,加強數據管理,明確責任高管,安排專人對接具體報送工作,嚴格落實報送內容、程式、時限上的監管要求。二是加強風險監測分析。加強對報送資訊的分析,按月排查風險點,對公司治理不規範、經營行為不合規不審慎的納入預警分析重點,定期形成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報告。通過全市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臺、金融風險監測平臺、國家資訊中心“信用中國”系統和市場監管部門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等管道開展常態化風險監測。積極回應社會監督,及時發現行業機構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並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置。
(三)強化現場檢查。綜合運用日常巡查與重點抽查、全面檢查與專項檢查、例行檢查與突擊檢查、明察與暗訪多種現場檢查方式,及時發現經營違規情形。聚焦資本金審慎管理、業務範圍、展業規範、交易秩序、資訊報送等監管要點開展現場檢查,特別是股東違規佔用資本金、違規結算、重大報批事項瞞報漏報等違規問題的檢查。加強檢查結果運用,持續跟進整改落實情況,確保監督檢查見實效。
(四)強化處置執行。輕微違規及時糾偏,重大違規採取監管措施。借鑒金融監管成熟規制實踐,根據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結果,探索完善金融監管工具箱,對機構綜合運用約見談話、發警示函、監管扣分降級、責令限期改正、暫停變更事項、停止違規交易行為、取消違規交易品種、撤銷交易品種核准、向社會或行業公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通報主管部門或股東單位、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取消地方金融業務許可等監管措施,在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對負有責任的董監高運用約見談話、警告、降低履職評價、責令處分、計入誠信檔案、向社會或行業公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暫停履行職務、責令更換、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相關職務直至撤銷任職資格等監管措施,抬升機構和高管的違法違規成本。參照審慎監管理念,對屢查屢犯、不配合監管、主觀故意違規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採取加密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頻率、常態化約談警醒相關負責人、每月掌握核查資金流水、暫停辦理准入變更事項等方式加重處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置。透明處置裁量機制,明確處置依據和從嚴從重的裁量標準,科學合理裁量,確保處置公開公平公正。實行現場檢查、處置決定和處置執行職能、人員及崗位三分離,提升查處效能。加強處置行為再監督,保障處置執行到位。
(五)推進重點領域整治和風險處置工作。一是持續強化金交所監管。推動重慶金融資產交易所回歸交易業務本源,嚴禁新增各類非標債務融資,並持續壓降存量業務。扎實推進異地金交所在渝展業行為,持續督促存量業務兌付和風險化解。二是強化“偽金交所”違規金融活動整治。各區縣要切實落實清整聯辦有關要求,積極會同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強化“偽金交所”違規金融活動排查整治,切實防範處置風險。要依託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等工作機制,暢通投訴舉報管道,常態化開展摸底排查,發現一起,整治一起。各區縣不得以任何形式審批設立或變相設立“偽金交所”,嚴禁新增。各地方交易場所不得開展非標債務融資業務。三是加大風險防控。開展行業掃黑除惡鬥爭,嚴厲查處非法集資等開展禁止類業務的交易場所,切實維護規範有序的交易場所秩序及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守住行業風險底線。
(六)強化監管引導作用。積極引導行業在理念、機制、交易組織等方面強化服務,增強自身惠企惠民力度,延伸正向帶動影響服務對象的惠企惠民力度,逐步構建以交易場所為中心、四向輻射帶動力強的惠企惠民服務圈層,推動行業惠企惠民落實落細。對行業機構惠企惠民的新機制、新舉措,探索建立事前審批的“綠色通道”,適時開展行業機構惠企惠民優秀評比,將行業機構惠企惠民機制、能力、成效建設納入年度監管評價,對評價結果好的,給予正向監管激勵,並納入典型案例庫做好正向宣傳;對評價結果差的,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完善強化。行業機構要提高站位,積極謀劃落地惠企惠民新機制、新舉措,既講經濟價值又講社會價值,增強服務對象、群眾的獲得感。
三、進一步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一)提升行業機構發展品質。交易場所應回歸交易本源,突出經營主業主線,圍繞主要交易品種做強交易規模,不斷提升增值服務水準,通過切實服務實體深化核心競爭力,逐步形成“品牌效應”,提升自身發展質效。鼓勵商品類交易場所立足於商品現貨、資源稟賦和產業需求,按照監管要求完善交易模式,在合規前提下探索可持續的商業模式,探索期現結合可行模式,切實促進大宗商品自由流轉和公平交易,防範脫實入虛;鼓勵權益類交易場所切實發揮自身職能定位,促進各類權益資產的有序流轉與降費增效,有力引導合規資金扶持實體產業,推動脫虛向實;支持交易場所引戰重組,對股東實力較弱、經營欠佳的交易場所通過深挖現有股東資源或引入行業龍頭企業實現轉型升級。積極引導、推動交易場所啟動對環境權益、員工權益、消費者權益等“三權益”維護較好的可持續發展企業給予專門標識,對其產權股權、資產交易開設綠色通道、給予費用減免等支持,延伸正向帶動交易主體對“三權益”的關注、建設和保障。
(二)助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交易場所應圍繞國家對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西部陸海新通道等建設的戰略部署及對重慶的戰略定位,聚焦主要交易品種,深入摸清市場供給、需求狀況,著力解決市場交易痛點難點問題,構建專業化、市場化、數智化服務體系,強化對供給、需求間的交易撮合服務能力,通過加大成渝兩地交易場所資源整合、業務合作,加大行業發展模式和產品創新研究,不斷擴大對成渝雙城經濟圈、西部陸海新通道要素資源合理流動及市場化配置的服務能力。支持聯交所、土交所與成都相關交易場所開展跨區域合作互聯,用活用好“川渝共同產權市場互聯網平臺”,爭取合力打造統一的國有產權和公共資源、農村產權等要素交易市場。支持成渝兩地商品類交易場所按照錯位發展原則開展戰略合作,做強交易規模,共建具有區域影響力的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平臺。
(三)支持西部金融中心建設。加強行業調研,引導交易場所圍繞《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規劃》、《重慶市金融改革發展“十四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實施路徑,謀劃開展具體政策、專案和業務,開拓創新、積極作為,助推西部金融中心建設。支持聯合產權交易所積極探索碳排放權等綠色金融機制,持續推動我市碳交易市場擴容增效,完善配套交易細則,升級碳排放權交易系統,適配碳市場交易方式改革,深化川渝綠色資源交易合作;支持土交所積極探索自然資源資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與綠色金融聯動,助力我市綠色金融中心建設;探索建設西部數據資產交易所,在健全數據資源產權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範的基礎上,建立大數據產權交易和行業自律機制,助力我市數字金融中心建設;支持油氣交易中心與期貨交易所開展期現合作,支持LNG工廠原料氣等成熟交易增量擴面、研究開展化工化肥用氣和發電用氣等專場交易,帶動交易結構進一步優化,助力我市產業金融中心建設。鼓勵交易場所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金融科技措施,改造交易流程,做實交易驗證,創新產品服務,完善風控措施,助力我市科創金融中心建設。支持依託現有交易場所開展跨境商品交易、物流交易及投融資對接服務,研究探索有關政策創新、規範銜接、模式創新,助力我市貿易金融中心建設。
四、進一步著力黨建引領促監管
(一)不斷強化黨建引領。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市第六次黨代會和市委六屆二次全會要求,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立足政治機關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正確政治方向,黨建、業務工作同步學、同步抓,激勵黨員履職擔當、幹在實處、走在前列,強化黨支部基層戰鬥堡壘作用。依靠黨建統領行業發展和監管,對標黨建要求轉作風、辦實事,深刻剖析工作業務問題中的思想、意識、作風問題根源,形成“問題發現靠黨建、問題發生查黨建、問題解決看黨建”的工作格局,為新時代新征程新交易場所發展監管提供重要保障。強化行業意識形態建設,加強與行業支部聯建,發揮黨建在機構公司治理、日常經營等方面的引領作用,支持非公黨建發展,把穩行業發展政治方向,強化機構政治責任、政治擔當。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和“黨風廉政建設”。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嚴格公私分開、履職回避、反腐倡廉等紀律要求,為監管工作提供可靠政治保證。
(二)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以黨建引領充分發揮協會“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能,建構以行業協會為核心的自我治理機制,在行業領域內逐步建立合規審慎的自律制度,協助做好諮詢、投訴協調,強化行業正面宣傳引導。強化對會員及其經營活動的政策傳導解讀和一線監督檢查職能。牽頭引才引智,持續彙聚專家人才充實行業協會專家智庫,發揮智庫輔助監管、謀劃行業發展服務功能。深入開展行業調研,爭取在創新產品服務和發展模式等方面形成研究成果。暢通交流合作管道,聚力提升協會服務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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