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集团于5月30日举行开市仪式,正式推出在泰国-新加坡存托凭证互联机制下的新加坡存托凭证(SDR),并与泰国证券交易所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彰显双方在存托凭证互联机制方面的合作伙伴关系。
新交所首席执行官罗文才、泰交所总裁Pakorn Peetathawatchai、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执行董事Abigail Ng,以及辉立资本集团旗下辉立证券董事总经理Luke Lim等人出席仪式,共同见证此次东盟地区首个交易所层面的存托凭证合作。
首批新加坡存托凭证由辉立证券发行,并代表SET50指数基准成分股泰国机场(AOT)、正大集团CP All和PTT勘探与生产(PTTEP)标的证券的实益拥有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新加坡存托凭证投资在海外交易所上市的标的证券。新加坡存托凭证的优势包括能够在新交所投资海外上市公司、成本简化、交易便捷、可通过中央存托(CDP)托管、可在新加坡存托凭证与标的证券直接灵活转换,以及高透明度。
新加坡存托凭证的投资者还将有权获得标的证券的附加利益,例如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
此次合作为交易所双方及市场参与者促成更多的共同投资和商业机会,并且为未来交易所之间的区域合作制定了蓝图,通过优势互补,加强跨国界和跨资产类别的市场联通。
存托凭证(Depositary Receipt,简称DR),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或境外)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于一种用于发行人融资的金融衍生工具。通常情况下,每份存托凭证代表一定数量的境外发行人发行的基础证券(如股票)。存托凭证一般用来代表公司股票,有时也用来代表债券。存托凭证持有人享有境外有价证券的收益,但可避免单个持有人跨境货币兑换、交易程式复杂等多方面的不便。
新加坡存托凭证(SDR)类似于ADR,其中值得关注的是SDR在新加坡主板、凯利板以及海外版均可以上市。
同时允许所有外国机构发行以新加坡法定货币标明面值的股票和债券,上市条件与新加坡国内公司上市条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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