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成立公司稅收減免50%!新加坡公司企業所得稅減免計劃
在新加坡,一般來說,本地和外國公司按其應課稅收入的17%統一稅率征稅。但是新成立的公司可享受免稅計劃或部分免稅計劃,用於減少初創企業稅單的稅收減免。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在新加坡,新設立的初創企業普惠稅收減免政策以及註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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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年度與評估年度
在介紹新加坡公司的企業所得稅減免計劃之前,建議您對新加坡的會計年度和評估年度做相關了解:
會計年度(Financial Year):新加坡公司報稅的會計年度通常為12個月,公司註冊後的第一個會計年度最長不超過18個月,企業可以自行選擇會計年度的結束月份,如:公司在2021年5月17日註冊,通常第一個會計年度可以在2022年4月30日結束。那麽,接下來的兩個會計年度將分別在2023年4月30日和2024年4月30日結束。
考慮到有的新加坡公司為了與母公司的會計年度同步,方便後續財務做賬和並表,則會把第一個會計年度拉長或者縮短,例如:母公司的會計年度結束日是2022年7月31日,新加坡公司註冊的時間是2021年5月17日,第一個會計年度結束日可以選擇是2022年7月31日。
評估年度(Year of Assessment ,簡稱YA):YA是指所得稅被計算和被征收的年度,其評估計算的是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的應稅額,這個會計年度被稱為YA的“基礎期”。例如:
初創企業免稅計劃
新成立的公司在前3個稅務年度,每個評估年度(YA)最高可享受12.5萬新幣的稅務減免。
[註]:表中稅率適用於YA2020及以後的評估年度
依據新成立公司的3年免稅期,如果公司首次報稅時間超過註冊後的12個月,則會被拆分為2個年度,相當於占去了兩個年度的免稅額。因此,企業往往會從公司註冊當月開始計算,到公司註冊滿一個自然年時定為一個會計年度。
參與初創企業免稅(SUTE)計劃的資格要求:
所有新成立的新加坡公司都有資格享受稅務減免計劃,除了以下兩種類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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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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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房地產開發以供出售、投資或兩者兼有的公司。
除此之外,新成立的公司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享受免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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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註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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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該評估年度(YA)的新加坡稅務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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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評估年度的整個基礎期內,其總股本由不超過20名股東直接實益持有,其中:
a.所有股東均為個人;或者
b.至少一名股東為持有該公司至少10%已發行原始股的個人。
部分稅務豁免計劃
如果無法滿足申請初創企業免稅計劃的要求,成立3年後的新加坡公司還可以考慮申請部分稅務豁免(PTE)計劃。具體減免稅率如下:
[註]:表中稅率適用於YA2020及以後的評估年度
濫用免稅計劃的後果
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會處罰那些濫用該計劃且並非出於創業和真正商業原因而成立的公司。
濫用免稅計劃的行為包括:
①將現有盈利持續經營企業的收入分配給少數殼公司,使每家殼公司的應課稅收入都在免稅門檻內;
②空殼公司在沒有任何善意商業理由的情況下,向現有盈利的持續經營企業收取費用/開支,空殼公司就其從盈利的持續經營中獲得的收入申請免稅,而後者則對支付給空殼公司的費用/支出申請減稅。這些空殼公司不開展任何活動或重大活動,並且沒有或只有很少的員工。他們的賬戶通常顯示很少的交易和低資本化(通常為2新幣)。
以上幾種行為導致盈利的持續經營和空殼公司的稅收總體凈減少。
截至 2021年1月31日,已有 300 多家公司接受了可能濫用新創公司免稅計劃的審計。這導致了超過2500萬新幣的稅收追回和罰款總額。
逃稅/欺詐在新加坡是一種刑事犯罪,可依法懲處,新加坡法院對此類犯罪行為處以嚴厲的處罰。從事濫用稅收安排(例如設立空殼公司以利用新成立公司的免稅計劃)或協助他人進行濫用稅收安排的個人的企業或個人應立即披露此類濫用行為。在考慮罰款時,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會將此類披露視為減輕處罰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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