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新投融资模式,赋能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知》指出,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重点领域,集中支持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形成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自有资金与信贷资金共同投入的有效机制。要积极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探索金融支持方式创新,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信贷支持力度,引导保险机构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相适应的保险服务。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作用,利用好各项到村的涉农补助金,建立并推行民建、民营和政府支持、政府指导相结合的村民自建自管新机制。建立健全以工代赈推进机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开展农田灌溉排水设施建设,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农田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通知》要求,要加强农田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加快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执行率。要坚持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两手抓、两手硬”,落实好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全面压实项目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健全激励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工作成效作为农田建设评价激励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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