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2)》发布:八大方面举措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
请点击下载↓重庆绿色金融发展报告.pdf
近日,由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牵头编著,重庆市内67家政府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组稿完成的《重庆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2)》正式发布。报告共八章、六万余字,对重庆绿色金融发展进行了系统成果梳理、经验总结和前景展望。
其中,第二章为重庆绿色金融政策和标准体系不断成熟,全面回顾了重庆绿色金融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重庆有关部门建立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工作机制情况。
2022 年,围绕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人行重庆营管部会同相关市级部门不断出台与完善绿色金融政策,逐步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获批、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打造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
2022年4月21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2〕8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到 2025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到 2060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80% 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实施意见》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中发挥着统领作用,为重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1+2+6+N”的政策框架搭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金融发展体系
2022 年 2 月 15 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推进区域绿色低碳财税金融一体化行动,强化跨区域绿色低碳财税政策协同,加大区域绿色低碳发展财政投入,建立跨区域合作项目地方留存部分财税利益分享机制;加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有序推动川渝碳普惠机制建设和互认对接。
2022年12月1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联合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6 号),将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作为重要工作任务,要求成渝共同推动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争创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开展跨省市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合作,探索建立环境效益和生态价值市场化交易制度;研究推动重庆、成都与新加坡的环境权益交易与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探索低碳领域跨境合作有效途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环境
效益测算方法和制度,推动成熟的碳核算方法和成果在金融系统应用等。
三、完善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总体框架
(一)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2022 年 8 月 19 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22〕180 号文印发,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总体方案》从培育发展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立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建设数字化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加强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保障体制等 5 个方面提出了 15 项举措;力求经过 5 年左右努力,在重庆市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建立可满足能源、建筑、交通、制造和农林等主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和配套激励机制,支持重庆市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为金融助推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树立典范。《总体方案》的出台标志着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正式启动。
(二)加快制定《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
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获批后,人行重庆营管部严格对照《总体方案》,立即牵头启动《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形成《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送审稿)》)。《实施细则(送审稿)》提出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能力等 10 方面 35 条具体举措,以及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政策支持等 4 方面 11 条保障措施,力求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更加健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更加有力、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更加融合、绿色金融数字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成效更加显著、绿色金融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更加高效。
(三)成立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重庆市成立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重庆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18 个市级部门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重庆营管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负责统筹谋划、协同推进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对改革创新试验进行总结提升和转化推广。
(四)完善重庆市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重庆市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支撑作用,2022年4月,重庆市金融学会印发《重庆市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工作小组分工方案(2022)》,指导会员单位成立数字绿色金融建设、绿色评价、绿色金融监管、绿色金融发展政策研究、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绿色金融标准、环境信息披露、传统非银行类绿色金融、新兴非银行类绿色金融等 10 个工作小组,分别牵头开展数字金融建设、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绿色金融标准落地等 10 大专项研究。
四、完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
2022 年,根据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0227-2021)、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提出的四要素和 11 项建议,人行重庆营管部进一步丰富完善《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模板(2022 年版)》(以下简称《披露模板》),制作发布“《披露模板》解读”“‘长江绿融通’碳核算和绿色专业服务操作”等培训视频,组织开展专项培训。2022 年,全辖 77 家金融机构包括 71 家银行、2 家财务公司、3 家金融租赁公司及 1 家信托公司)通过官网或“长江绿融通”披露气候与环境信息。
五、加大绿色金融财政奖补力度
2022 年 3 月,市财政局、重庆市金融监管局(以下简称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及开展 2022 年示范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2〕10 号),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明确将绿色金融领域纳入示范区奖补资金支持方向。部分区县出台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专项行动计划和绿色信贷财政贴息方案,积极向“长江绿融通”推送绿色项目融资需求。
2022年,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通力配合,明确对 2022 年新发放的碳减排贷款给予财政补贴,进一步降低贷款主体融资成本,切实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积极作用。
六、优化绿色金融评价机制
2022 年,人行重庆营管部进一步优化数据报送流程,完善绿色金融评价实施细则,继续按季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并将非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纳入评价范畴。
七、健全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政策体系
2022 年 8 月,重庆两江新区入围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围绕试点工作任务,两江新区因地制宜探索气候投融资工作,建立了一套试点工作机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标准体系。
八、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2022 年,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下,人行重庆营管部牵头及参与《碳排放权质押贷款业务操作规范》等 4 项国家及行业性标准制定;会同相关部门稳步推进地方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全年出台绿色金融标准 4 项,在研 7 项。推动绿色金融标准落地见效,组织开展 2022 年度绿色项目(企业)申报和融资对接,完成首批 17 家绿色金融机构认定评估。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