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最新發佈自貿試驗區近3年重點工作清單
商務部6月20日印發《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下稱《清單》),對20個自貿試驗區最近三年的工作重點作出具體安排。
20個自貿區包括:廣東自貿區、天津自貿區、福建自貿區、遼寧自貿區、浙江自貿區、河南自貿區、湖北自貿區、重慶自貿區、四川自貿區、陝西自貿區、山東自貿區、江蘇自貿區、廣西自貿區、河北自貿區、雲南自貿區、黑龍江自貿區、北京自貿區、湖南自貿區、安徽自貿區,上海自貿區。
上海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廣東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天津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福建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遼寧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浙江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河南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湖北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重慶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四川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陝西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山東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江蘇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廣西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河北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雲南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黑龍江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北京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湖南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安徽自貿試驗區重點工作清單(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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