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6月21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復議員提問時表示,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大灣區發展對香港金融和專業服務業帶來的龐大機,正循五大方向推展《前海金融30條》相關工作,把握當中機遇,促進業界長足發展。 許正宇表示,爲了加深金融業界對《前海金融30條》的認識,他在2023年5月18日率領約50人的香港金融業界代表團,出席在前海舉行的深港推介對接活動,讓兩地政府部門、監管機構和業界交流和聯繫。活動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前海管理局聯合主辦,除了政府和金融監管機構代表外,也有來自銀行、證券、保險、基金公司以及行業協會和組織的金融業界代表參與。 五大方向推展《前海金融30條》 許正宇表示,特區政府正循五大方向推展《前海金融30條》相關工作: 第一,民生優先。隨著大灣區的發展,粵港澳三地居民的往來將變得更方便頻密,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也將會更殷切。《前海金融30條》提出優先開展服務民生領域的金融創新,當中不少措施與我們一直爭取的政策方向一致,包括便利香港居民開立內地銀行賬戶、加快在前海設立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便利香港居民在前海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具等。 第二,突出香港的優質融資平臺功能。《前海金融30條》支持前海企業依法利用香港(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夥基金等)平臺進行融資及開拓海外業務,以及利用房地産投資信托基金(REITs)將優質地産及基礎設施項目在香港上市及進行融資。前海管理局提供多項獎勵,例如對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前海風投創投機構,給予200萬人民幣一次性獎勵,以鼓勵前海機構拓寬香港資本市場融資渠道。《前海金融30條》亦支持前海企業赴香港發行綠色債券和獲取銀行綠色融資,充分展示香港綠色融資平臺的優勢,吸引國際資金助力國家的可持續發展。 第三,發揮香港作爲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功能。《前海金融30條》支持前海銀行和企業在香港直接發行人民幣計價的證券産品,幷支持港交所前海聯合交易中心開展大宗商品跨境現貨交易人民幣計價結算業務。 第四,鼓勵深港金融機構合作。《前海金融30條》支持前海基金公司積極參與交易所買賣基金(ETF)互挂及內地與香港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互認,同時探索在股權投資範圍降低香港投資者准入要求,以及擴大香港金融機構在前海的業務範圍,惠及銀行、證券公司、保險機構、資産管理機構、私募基金等。 第五,强調發展特色金融産業。《前海金融30條》提出推動綠色金融和金融科技發展,與特區政府致力構建國際綠色科技及金融中心的政策方向一致。措施包括鼓勵兩地綠色人才交流、探索互認統一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標準,以及强化前海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監管沙盒”的協同聯動等。我們亦已預留撥款1200萬元,于2023至24年度推出“專上學生金融科技實習計劃”,讓在本港和大灣區修讀金融科技相關科目的學生在兩地的金融科技企業取得實習工作經驗,及早增進他們對投身金融科技行業的知識。 深港金融合作緊密 許正宇表示,深港金融合作一直緊密。特區政府已與深圳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推動金融互聯互通的工作專班,共同推動各項金融合作項目。2023年3月,特區政府和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後簽署了《關于深化粵港金融合作的協議》,當中包括大力推動前海合作區金融建設,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開立內地銀行賬戶,以及拓展香港金融業在前海合作區的發展空間。在現有良好的基礎上,特區政府會繼續與金融監管機構根據《前海金融30條》提出的方向,加强與深圳的合作和溝通。我們和金融監管機構會按在“成熟一項推一項”的原則,適時公布各項政策措施的具體落實細節。
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6月21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復議員提問時表示,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大灣區發展對香港金融和專業服務業帶來的龐大機,正循五大方向推展《前海金融30條》相關工作,把握當中機遇,促進業界長足發展。 許正宇表示,爲了加深金融業界對《前海金融30條》的認識,他在2023年5月18日率領約50人的香港金融業界代表團,出席在前海舉行的深港推介對接活動,讓兩地政府部門、監管機構和業界交流和聯繫。活動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前海管理局聯合主辦,除了政府和金融監管機構代表外,也有來自銀行、證券、保險、基金公司以及行業協會和組織的金融業界代表參與。 五大方向推展《前海金融30條》 許正宇表示,特區政府正循五大方向推展《前海金融30條》相關工作: 第一,民生優先。隨著大灣區的發展,粵港澳三地居民的往來將變得更方便頻密,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也將會更殷切。《前海金融30條》提出優先開展服務民生領域的金融創新,當中不少措施與我們一直爭取的政策方向一致,包括便利香港居民開立內地銀行賬戶、加快在前海設立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便利香港居民在前海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具等。 第二,突出香港的優質融資平臺功能。《前海金融30條》支持前海企業依法利用香港(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夥基金等)平臺進行融資及開拓海外業務,以及利用房地産投資信托基金(REITs)將優質地産及基礎設施項目在香港上市及進行融資。前海管理局提供多項獎勵,例如對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前海風投創投機構,給予200萬人民幣一次性獎勵,以鼓勵前海機構拓寬香港資本市場融資渠道。《前海金融30條》亦支持前海企業赴香港發行綠色債券和獲取銀行綠色融資,充分展示香港綠色融資平臺的優勢,吸引國際資金助力國家的可持續發展。 第三,發揮香港作爲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功能。《前海金融30條》支持前海銀行和企業在香港直接發行人民幣計價的證券産品,幷支持港交所前海聯合交易中心開展大宗商品跨境現貨交易人民幣計價結算業務。 第四,鼓勵深港金融機構合作。《前海金融30條》支持前海基金公司積極參與交易所買賣基金(ETF)互挂及內地與香港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互認,同時探索在股權投資範圍降低香港投資者准入要求,以及擴大香港金融機構在前海的業務範圍,惠及銀行、證券公司、保險機構、資産管理機構、私募基金等。 第五,强調發展特色金融産業。《前海金融30條》提出推動綠色金融和金融科技發展,與特區政府致力構建國際綠色科技及金融中心的政策方向一致。措施包括鼓勵兩地綠色人才交流、探索互認統一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標準,以及强化前海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監管沙盒”的協同聯動等。我們亦已預留撥款1200萬元,于2023至24年度推出“專上學生金融科技實習計劃”,讓在本港和大灣區修讀金融科技相關科目的學生在兩地的金融科技企業取得實習工作經驗,及早增進他們對投身金融科技行業的知識。 深港金融合作緊密 許正宇表示,深港金融合作一直緊密。特區政府已與深圳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推動金融互聯互通的工作專班,共同推動各項金融合作項目。2023年3月,特區政府和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後簽署了《關于深化粵港金融合作的協議》,當中包括大力推動前海合作區金融建設,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開立內地銀行賬戶,以及拓展香港金融業在前海合作區的發展空間。在現有良好的基礎上,特區政府會繼續與金融監管機構根據《前海金融30條》提出的方向,加强與深圳的合作和溝通。我們和金融監管機構會按在“成熟一項推一項”的原則,適時公布各項政策措施的具體落實細節。 離岸人民幣 前海金融 大宗商品跨境交易 融資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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