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跨境保險糾紛調解機制正式建成運行
爲認真落實第二十一届粵港澳深四地保險監管聯席會議有關精神,推動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保險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切實保障保險消費者和保險機構合法權益,助力大灣區保險業高質量發展,2023年6月29日上午,粵港澳深地區保險糾紛調解工作合作備忘錄簽約儀式暨交流座談會在廣州舉行。廣東、香港、澳門、深圳四地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糾紛調解組織代表齊聚一堂,就當前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合作展開交流研討,幷現場簽署《粵港澳深地區保險糾紛調解工作合作備忘錄》。
廣東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裴光,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政策及發展部副總監陳慎雄、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黃立峰、深圳銀保監局一級巡視員胡艶超等領導出席會議幷致辭。廣東銀保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吳慶參加會議。
廣東銀保監局裴光局長表示,粵港澳深調解組織簽署保險糾紛調解合作備忘錄,是四地落實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舉措,也是四地協力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積極成果。今年以來,隨著疫後經濟恢復,大灣區內人員交流更加緊密,金融産品和服務跨境流動更爲頻繁,未來伴隨跨境創新産品推出,跨境金融業務將進一步增長。合作備忘錄簽訂,正當其時、非常必要,將對大灣區保險業務發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産生積極深遠影響。希望四地調解組織以合作簽約爲起點,推動合作舉措落實落細,爲跨境保險消費維權作出應有貢獻。期待四地監管部門以此爲契機,加强金融消保監管合作,共同維護四地金融穩定。
香港保險業監管局陳慎雄副總監表示,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是保險監管的重要目標之一,有利于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促進保險市場健康穩定運行。粵港澳大灣區內保險消費者保護,是進一步促進區內保險市場互聯互通的重要基礎工作。《合作備忘錄》明確了粵港澳深四地保險糾紛調解機構的合作方向,建立聯絡機制以及跨境保險糾紛調解申請合作機制,將增進四地互相交流,爲更深層次的跨境消保合作探路。期待四地調解機構在今後合作互動中加强業務交流和學習,充分調動各方優勢資源,共同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保險市場繁榮發展。
澳門金融管理局黃立峰委員表示,由于粵港深澳四地存在不同的法律體系、保險監管制度及糾紛仲裁調解制度,跨境保險糾紛的處理更加困難。本次合作備忘錄的簽署,專門爲跨境保險業務建立糾紛調解機制,是落實粵港深澳四地保險監管聯席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四地保險監管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期望各方在符合當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作構建糾紛調解合作聯絡、調解申請合作等機制,積極研究建立聯合調解機制,促進四地保險業共同發展,更有效保障跨境保險消費者的權益。
深圳銀保監局胡艶超一級巡視員表示,粵港澳深四地加快保險糾紛調解合作機制建設,順應了國家加快大灣區建設發展的政策導向,有利于通過四地優勢互補,爲消費者提供一個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糾紛化解途徑,是推動四地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助力大灣區經濟更高質量融合發展的重要舉措。深圳銀保監局與廣東銀保監局、香港保監局、澳門金管局等四地金融監管部門將繼續通力合作,共同推動粵港澳深四地金融糾紛調解合作機制建設不斷完善。
會上,廣東正和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香港保險投訴局、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深圳市保險消費者權益服務中心共同簽署《粵港澳深地區保險糾紛調解工作合作備忘錄》。根據備忘錄達成的共識,簽約四方一是將建立糾紛調解合作聯絡機制,不定期召開粵港澳深保險糾紛調解工作聯席會議,交流四地保險糾紛調解工作經驗,定期交換、交流化解保險消費糾紛的制度及政策。二是建立調解申請合作機制。建立暢通、有效的跨境保險糾紛化解渠道,爲具有調解意願的跨境保險消費者提供關聯合作方的調解相關材料和聯繫方式,提升糾紛化解效率。三是研究建立聯合調解工作機制。在調解申請合作機制運行平穩、順暢的基礎上,條件成熟時,研究建立聯合調解工作機制。四是建立跨境保險糾紛調解工作研究機制。開展跨境保險糾紛調解業務交流和學習,研究建立粵港澳深四地保險糾紛投訴調解一體化在綫服務平臺,爲保險消費者提供跨境綫上服務。
本次簽約儀式暨交流座談會由廣東銀保監局牽頭指導、廣東正和消保中心組織承辦。廣東銀保監局消保處、政策法規處、自貿區監管處、産險監管處、人身保險監管處、保險中介監管處等處室,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政策及發展部、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監察廳、深圳銀保監局消保處,以及廣東正和消保中心、香港保險投訴局、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深圳市保險消費者權益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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