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地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 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
深圳落地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 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
央行、外汇局决定在北京、广东、深圳开展试点
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公告称,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更好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北京、广东、深圳开展试点,优化升级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整合现有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政策要求,惠及更多企业;
二是增大企业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
三是支持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四是简化备案流程及资金使用相关材料审核。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相关政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正式发布
6月30日,深圳人行、深圳外汇局正式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
深圳落地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 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
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同日,位于福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一家高科技企业、全球指纹识别方案主要供应商获批完成深圳首个试点业务备案。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