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北美洲首個AEO互認安排於7月1日正式實施
經中國與哥斯大黎加兩國海關深入磋商,中哥“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安排於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中國在北美洲正式實施的首個AEO互認安排。
哥斯大黎加於2010年與我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是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國家。近年來,兩國經貿互利合作不斷深化,中國已經連續數年成為哥斯大黎加第二大貿易夥伴,2023年1至5月,中哥雙邊貨物進出口額達到145.9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57.3%,雙邊貿易保持快速增長。
今年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一帶一路”倡議十周年。海關總署堅持以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為重點,全力推進AEO國際互認合作。2022年4月7日,中國海關與哥斯大黎加海關開展AEO線上認證觀摩活動,作為世界範圍內首次線上認證觀摩,打造了AEO國際互認合作領域新範例,為中哥AEO合作打下良好基礎。中哥互認安排實施後,兩國AEO企業能夠享受較低貨物查驗率、優先查驗、指定海關聯絡員負責溝通處理企業在通關中遇到的問題、在國際貿易中斷並恢復後優先通關等多項便利措施,讓AEO企業獲得更多實實在在的效益。
中國AEO企業將更加便捷高效地出口機電產品、傢俱玩具、紡織品、陶瓷玻璃等商品到哥斯大黎加,中國市場也將見到更多更優質的哥斯達黎加動物產品、光學鐘錶、醫療設備等商品,為推動兩國經貿合作高質量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環境。
附海關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74號
2023年1月,中國與哥斯大黎加兩國海關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哥斯大黎加共和國海關署關於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哥斯大黎加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制度互認的安排》(以下簡稱《互認安排》),決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互認安排》規定,中哥雙方相互認可對方海關的“經認證的經營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簡稱“AEO”),為進口自對方AEO企業的貨物提供通關便利。其中,哥斯大黎加海關認可中國海關高級認證企業為互認的AEO企業,中國海關認可經哥斯大黎加海關AEO制度認證的企業為互認的AEO企業。
二、中哥雙方海關在進口貨物通關時,相互給予對方AEO企業如下通關便利措施:適用較低的查驗率;對需要實貨檢查的貨物給予優先查驗;指定海關聯絡員,負責溝通處理AEO企業在通關中遇到的問題;在國際貿易中斷並恢復後優先通關。
三、中國AEO企業向哥斯大黎加出口貨物時,需要將AEO編碼(AEOCN+在中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的10位企業編碼,例如AEOCN1234567890)告知哥斯大黎加進口商,由其按照哥斯大黎加海關規定申報,哥斯大黎加海關確認中國海關AEO企業身份並給予相關便利措施。
四、中國企業自哥斯大黎加AEO企業進口貨物時,需要分別在進口報關單“境外發貨人”欄目中的“境外發貨人編碼”一欄和水、空運貨運艙單中的“發貨人AEO企業編碼”一欄填寫哥斯大黎加AEO企業編碼。填寫方式為:“國別代碼(CR)+AEO企業編碼(12位數字)”,例如“CR123456789012”。中國海關確認哥斯大黎加AEO企業身份並給予相關便利措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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