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iCA)、資金和某些加密資產轉移信息法規
2023年6月9日,《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iCA或MICAR)以及有關資金和某些加密資產轉移信息的重訂法規以及修訂指令 (EU) 2015/849 (TFR) 在歐盟官方通訊網站上發布。
通過 MiCA(法規(EU)2023/1114),歐盟首次為加密資產市場采用統一的監管框架,該框架既適用於金融部門的傳統機構,也適用於加密生態系統中新興的參與者 從事加密資產的發行、向公眾發售和準入交易或在歐盟提供與加密資產相關的服務。 這些機構必須滿足一系列特定要求,才能受益於歐盟層面的認可,從而允許這些服務在歐盟市場上通行。
通過采用 MiCA,歐盟旨在為加密資產生態系統帶來法律確定性並支持創新,同時維護消費者保護、市場誠信和金融穩定。
MiCA 將於2024年12 月30日起全面實施,但Title III 和 IV(資產參考代幣(ART)和電子貨幣代幣(EMT)發行人的框架)除外,該框架將於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適用。
重新製定的《資金轉移條例》(條例(EU)2023/1113)(TFR)補充了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關於與虛擬資產相關的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的建議 R.15 的實施, 通過將現有的資金轉移信息規則擴展到整個歐盟範圍內的加密資產轉移。
TFR 中「加密資產」的定義與MiCA一致,涵蓋MiCA範圍內相同類別的加密資產。
TFR 要求在註冊辦事處位於歐盟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 (CASP) 的參與下進行的加密資產轉讓必須附有有關這些轉讓的發起人和受益人的信息,目的是促進 加密資產轉移的可追溯性,從而預防、偵查和調查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 CASP 將需要以安全的方式獲取、持有並與加密資產轉讓另一端的對方共享該信息,並且在轉讓之前/同時進行,並將其提供給加密資產轉讓的另一端。
TFR還將適用於通過加密ATM 執行的加密資產轉賬。
重新製定的《資金轉移條例》將於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適用。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