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自由貿易(FT)帳戶、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帳戶體系試點,支持跨境投資。廣東省發改委發佈《關於以製造業為重點促進外資擴增量穩存量提品質的若干措施》
8月4日,廣東省發改委印發《關於以製造業為重點促進外資擴增量穩存量提品質的若干措施》。
措施明確:
加強金融支持,深化自由貿易(FT)帳戶、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帳戶體系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
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再投資。
關於以製造業為重點促進外資擴增量穩存量提品質的若干措施
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關於以製造業為重點促進外資擴增量穩存量提品質的若干政策措施》(發改外資〔2022〕1586號),進一步擴大外資流入,穩定外商投資規模,提高利用外資品質,更好發揮外資在我省以製造業當家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持續優化投資環境,擴大外商投資流入
(一)支持外商投資新開放領域。深入實施新版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加快推進製造業領域開放舉措落地見效。落實基於內地與港澳臺之間簽訂的經濟合作協定,推動進一步擴大對港澳臺投資領域開放。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可辦理固定資產投資專案備案。(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港澳辦,省政府台辦,各地市人民政府負責;以下均需各地市人民政府負責,不再一一列出)
(二)加大重大平臺開放力度。加快推動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放寬市場准入,支持推進廣州南沙開展市場准入和監管體制機制改革試點,推動在電信、金融、科研和技術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領域實現更大力度的開放。推動廣東自貿試驗區開展全國首批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試點工作。推動制定自貿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進一步推進服務業領域擴大對外開放。(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負責)
(三)高標準落實准入後國民待遇。全面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落實《廣東省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條例》,推動清理取消在要素獲取、資質許可、經營運行、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制定、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方面的內外資不一致管理措施,確保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於外資企業。(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司法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四)辦好國際產業投資合作活動。發揮“投資中國年”系列活動溢出帶動效應,舉辦粵港澳大灣區全球招商大會、中國(廣東)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國際博覽會等,為跨國公司投資和各地市招商引資搭建平臺。開展產業“雲招商”“敲門招商”,聚焦我省戰略性產業集群穩鏈、補鏈、強鏈舉辦投資促進活動。各地要結合當地發展規劃和比較優勢,科學確定國際產業投資合作重點領域和專案,加強活動保障和成果落地。(省商務廳、省貿促會負責)
(五)推動外資專案落地實施。建立省重大外資專案工作專班機制,依法依規給予專案規劃、用地、環評、能耗等政策支持,納入省重大外資專案工作專班且總投資10億美元以上的專案優先推薦列入國家重大外資專案。符合條件的重點外資簽約專案納入省利用外資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協調,全流程跟蹤服務專案落地實施。各地要積極主動對接專案,建立健全專案儲備庫,服務保障專案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二、加強投資服務,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發展
(六)提升外國人在粵工作便利度。全面落實外國人來華工作各項便利政策。各地應根據發展需要,建立外國人工作、居留“單一窗口”,實現“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和“一站服務”;並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對海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業、醫療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教育廳負責)
(七)加強用工服務保障。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與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等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申報省高職教育現代學徒制試點,加快企業所需技能人才培養。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在符合相關規劃和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等配套設施用於解決員工住房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八)加強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充分發揮省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作用,保障重要港口碼頭等運輸設施24小時運轉能力,維護國際海運物流供應鏈暢通。加強部門協同,指導各地加強與外貿外資企業及其上下游關聯企業的主動對接,堅持一事一協調,保障外商投資等企業生產物資和產品運輸暢通。(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負責)
(九)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推動大型國際展會開展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加強重點專業市場的知識產權監管保護,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機制,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效能。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進行專利申請、商標註冊以及開展知識產權交易活動。各地要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作用,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於一體的一站式綜合服務。(省知識產權局負責)
(十)加強金融支持。按照市場化原則為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和融資支持,深化自由貿易(FT)帳戶、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帳戶體系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及時依法與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等金融機構共用製造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專案資訊,定期舉辦“銀企對接”活動,積極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政銀合作信貸產品,加大對製造業融資力度。(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負責)
(十一)支持外商投資企業開拓國內國際市場。舉辦“粵貿全球”“粵貿全國”系列經貿活動。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參加廣交會、進博會、高交會、海絲會、加博會等境內知名展會以及赴境外布展參展。建設省市級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企業服務中心,為企業提供貿易通關、出口管制、貿易救濟等方面的服務和指導。(省商務廳、省貿促會、海關總署廣東分署負責)
(十二)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再投資。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優化辦稅流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申報即享受”。給予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再投資與新增外資同樣的配套支持政策。(省稅務局、省商務廳負責)
三、引導投資方向,提升外商投資品質
(十三)優化外商投資結構。實施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及配套政策,引導外商投資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等領域,對目錄範圍內的外商投資專案(含增資專案),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以及按合同隨前述設備進口的技術和配套件、備件,按規定予以免征關稅。鼓勵外資充分發揮資本和技術優勢,聚焦積體電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型儲能、高端基礎零部件、先進材料、人工智慧、商業航太、智慧養老等新賽道產業和未來產業加大投資。(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四)支持外商投資先進製造業。全面落實省重大先進製造業專案投資獎勵、先進製造業普惠性投資獎勵,支持各地市引進包括外資專案在內的先進製造業專案。對珠三角發達地區固定資產投資額5億元(含)以上且投資強度不低於400萬元/畝同時地均稅收不低於15萬元/畝的先進製造業專案、粵東粵西粵北欠發達地區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含)以上且投資強度不低於300萬元/畝同時地均稅收不低於15萬元/畝的先進製造業專案所需用地由省級指標應保盡保。優先保障先進製造業專案使用林地定額需求。(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十五)支持外商投資研發創新。鼓勵外資研發中心圍繞前沿領域、國家及廣東重大戰略需求開展基礎研究,支持外資研發中心設立開放式新平臺,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提高外資研發中心在粵研發便利度,為研發數據、物資等依法順暢跨境流動,知識產權轉讓與技術進出口,海外高端人才的引進聘用等創造良好條件。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對外開放合作,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承擔國家、省、市科技計畫專案。落實國家科技創新稅收政策,外商投資企業發生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支出可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採購設備按照規定享受免退稅優惠政策。(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委網信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負責)
(十六)加快外商投資綠色低碳升級。出臺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政策措施,鼓勵外商投資新能源、綠色低碳關鍵技術創新和示範應用等領域。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參與綠色低碳領域相關標準制修訂。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主動開展生產經營產品全生命週期的碳足跡評價,積極申領廣東碳標籤。鼓勵廣東碳市場控排企業之外的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廣東碳交易。支持外商投資開發綠色技術、設計綠色產品、建設綠色工廠,打造綠色供應鏈,創建綠色設計示範企業,做能效、水效等方面的“領跑者”。(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水利廳負責)
(十七)引導製造業外商投資企業加大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投資力度。舉辦粵東粵西粵北與珠三角區域城市經貿合作交流會(招商會),開展外商投資企業粵東粵西粵北“地方行”“園區行”。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將生產製造環節、新產品線轉移到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以“總部+基地”“研發+生產”“生產+服務”等形式延伸佈局產業鏈。優化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營商環境。保護外商投資企業基於自身發展需要的正常遷移。(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科技廳負責)
各有關部門、各地市要高度重視,加強配合,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外資擴增量、穩存量、提品質各項工作要求,精准施策,主動作為,靠前服務,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落實,促進外商投資企業更好更快發展。吸引外資大市要充分發揮優勢,加大引資力度,切實增強對促進全省製造業利用外資高質量發展的帶動作用。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