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專題之稅收法律法規及政策
2023-08-10 16:14:00
·
戰略發展部(企業管理中心)肖潔瓊
馬來西亞與東盟國家之間實行特惠關稅,工業產品的進口稅率為0-5%之間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實行分稅製。聯邦財政部統一管理全國稅務,負責製定稅收政策,由其下屬的內陸稅務局(征收直接稅)和皇家關稅局(征收間接稅)負責實施。直接稅包括所得稅和石油稅等;間接稅包括國產稅、關稅和進出口稅、銷售稅、服務稅和印花稅等。各州政府征收土地稅、礦產稅、森林稅、執照稅、娛樂稅和酒店稅、門牌稅等。外國公司和外國人與馬來西亞企業和公民一樣同等納稅。
稅率為24%。從2017納稅年起,對於在馬來西亞成立的中小型居民企業(實收資本不高於250萬馬幣,且不屬於擁有超過該限額的公司的企業集團),其取得的首60萬馬幣以內的所得可以適用18%的稅率,並在2019年降低至17%,超過部分適用24%的稅率。
稅率為38%,征收對象為在馬來西亞從事石油領域上遊行業的企業,包括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或馬來西亞—泰國聯合發展機構簽署石油行業相關協議的納稅個體。
馬來西亞所得稅法規定,不管是馬來西亞公民或外國人,只要一年內在馬來西亞居住超過182天,並擁有收入,就有報稅的義務。馬來西亞個人所得稅率為1%-30%,5000馬幣以內的稅率為0,超過200萬馬幣部分的稅率為30%。外國公民的稅率固定為30%。
預扣稅是非居民收款人收入的一部分,由馬來西亞的付款人直接向稅務局代扣代繳。非本地公司或個人應繳納預扣稅:特殊所得(動產的使用、技術服務、提供廠房及機械安裝服務等)為10%;利息為15%;依照合同獲得承包費用:承包商繳納10%、雇員繳納3%;傭金、保證金、中介費等10%。根據馬來西亞政府與收款人所在國之間關於雙重征稅的稅收規定,各國的預扣稅稅率各不相同。
房地產盈利稅適用於在馬來西亞出售土地和任何產權、選擇權或其他與土地相關的權利。包括出售不動產公司股份的利得。稅率為:若在購置後3年內出售,稅率30%;若在購置後第4年及第5年出售,稅率分別為20%和15%;若在購置後第6年或之後出售,稅率5%。
大多數進口貨物需繳納進口稅,稅率分從價稅率和從量稅率。馬來西亞與東盟國家之間實行特惠關稅,工業產品的進口稅率為0-5%之間;與日本實行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框架下的進口稅;與中國和韓國實行中國—東盟自貿區以及韓國—東盟自貿區的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框架下的進口稅;與澳大利亞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根據協定,馬來西亞將減免自澳進口商品97%以上的關稅。
馬來西亞對包括原油、原木、鋸材和原棕油等在內的資源性產品出口征收出口稅。從價征收的出口稅的稅率範圍為0至20%。
根據《1976年國內稅法》規定,本地製造的一些特定產品,包括煙草、酒類、撲克、麻將、汽車、四驅車和摩托車等,須繳納國內稅。
銷售稅、服務稅是2個不同的稅種。征稅門檻是從年度營業額50萬馬幣(約合80萬元人民幣)起,食品和飲料供應商為150萬馬幣。征收銷售稅的項目,稅率分為0、5%及10%三大類。其中,0稅率主要適用於農產品、生活必需品、書籍、醫療用品和環保再生製品,5%稅率主要適用於加工類食品和進口半成品,10%稅率主要適用於工業品和進口製成品。服務稅的稅率是6%,適用於在馬來西亞境內開展的所有商業服務、旅遊、交通、金融、餐飲、跨境數字經濟服務等。
印花稅是以多種文件為對象征收的,適用稅率各不相同(固定稅率或按價值征收),依據不同類型的文件以及涉及的金額而定。例如,對於財產轉讓的契約文件,印花稅按照應付對價或轉讓財產的市場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的1%至最高3%征收。對於股權轉讓文件,則按照應付對價或股權的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的0.3%征收。
2019年4月,馬來西亞國會通過2019年服務稅(修正)法案,對外國數字內容服務提供者實施6%的服務稅,2020年1月已正式實施此稅製,以年營收50萬馬幣作為實施門檻。
馬來西亞政府在2022年預算案中新增向收入超過1億林吉特征收特別稅──繁榮稅(Cukai Makmur),而所征收的稅收將撥款予公共醫療體系。繁榮稅為一次性稅,這些企業可征稅收入中首1億林吉特的稅率將維持在現有的24%的企業稅,之後的收入則征收33%繁榮稅。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