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方面28條!福州公布首批支持政策!支持中印尼經貿創新發展示範園區建設
爲推動中印尼“兩國雙園”加快發展,近期,在積極爭取國家專項政策支持的同時,福建省和福州市出臺了首批支持政策。8月6日,從中國(福建)-東盟企業合作論壇獲悉,福州公布了首批支持中印尼經貿創新發展示範園區建設的措施,共8個方面28條。
據悉,福州市首批支持政策內容主要包括提升示範園區要素保障能力、優化示範園區投資發展環境、加大示範園區科技創新力度、支持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深化拓展雙向投資合作、推動示範園區産業項目發展、强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加大財政對示範園區支持力度等。
支持園區申報國家重大項目,優先保障用地、用林、用海需求。
支持園區企業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爲來園區工作的東盟人員建立便捷綠色通道,向園區企業提供“管家式”稅收服務。
支持園區企業與高校院所開展産學研合作,支持創建知識産權示範企業。
對當年度每新增一條元洪直航印尼的集裝箱航綫,且當年度運行不少于24航次的,給予船運公司200萬元一次性補助。
對落地園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年度實際到資500萬美元以上的,按實際到資金額的2%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1000萬元;支持企業開展面向東盟的對外投資、境外承包工程和諮詢設計等業務。
優先扶持園區企業與印尼開展種植養殖、農産品加工流通、農業科研等領域合作。
發揮政府産業基金作用,引導各類資本投向園區項目;鼓勵銀行爲園區提供跨境人民幣結算“一體化”服務;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爲園區中小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服務;支持園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國際性銀行貸款、發行外債。
對新注册在園區內從事中印尼經貿合作的企業,從盈利年度起對其在園區5年內的經營貢獻予以獎勵,其中,前2年不超過企業當年度地方經濟貢獻的100%,後3年不超過企業當年度地方經濟貢獻的50%。
下一步,福州還將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緊貼園區發展需求,在推進雙方政策互惠、設施互通、産業互聯等方面,研究出臺更大力度支持政策,推動中印尼“兩國雙園”合作向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更高水平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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