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金融、跨境結算多地航運金融支持政策助力 歷史時刻到來!中國超希臘成世界第一大船東國
歷史時刻到來!中國超希臘成世界第一大船東國
克拉克森研究最新數據顯示,按總噸位計算,中國已經正式超過長期“霸榜”的希臘,成為世界最大的船東國。
長期以來,擁有眾多知名船王以及船東公司的希臘一直是世界最大的船東國。而根據克拉克森研究最新數據顯示,按總噸位計,目前中國已經以微弱優勢超過希臘成為了世界最大的船東國。
21世紀初,日本是按總噸位計的最大船東國,隨後希臘在2013年超過了日本排名第一。隨後2018年中國也超過了日本,開始了對希臘的“追擊”。
該數據公司表示,從2015年開始,中國船東所擁有的船隊規模增長強勁,尤其是幹散貨船對和集裝箱船隊的規模增長最為突出。
根據克拉克森的數據顯示,截至目前中國船東所持有的船隊規模已經達到了2.492億總噸(GT),市場份額占比為15.9%(中國船東的船隊價值約為1800億美元),略高於希臘船東的2.490億GT,市場份額占比15.8%(希臘船東的船隊價值約為1630億美元),排在第三的為日本的1.810億GT,隨後是韓國和美國都為約6600萬GT。
克拉克森研究公司(Clarksons Research)分析師斯蒂芬•戈登(Stephen Gordon)表示,因為有著其強大的貨運規模、強大的造船業以及日益活躍的金融業,因此中國的船隊規模的提升並不令人奇怪。
在航運金融政策支持方面,上海、天津、山東、廈門等地紛紛出臺航運金融支持政策。
天津重磅措施支持航運金融發展 天津市出臺《天津市鼓勵航運金融發展實施細則》
2023年,天津市出臺《天津市鼓勵航運金融發展實施細則》明確:
為天津市航運企業提供船舶融資租賃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給予一年期以上融資總量2%的獎勵
天津市經常專案跨境人民幣結算量排名前20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按照結算業務增量萬分之二的標準給予獎勵
天津市保險機構分別以上一年度船舶險和貨運險保費收入為基準,給予船舶險增量保費6%和貨運險增量保費3%的獎勵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航運金融衍生品,參加天津市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創新案例評選,對獲獎的按照我市金融政策給予獎勵。
打造輻射全球的港航供應鏈服務體系,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山東省世界級港口群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2023年,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山東省世界級港口群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方案圍繞山東省加快建設世界級港口群,提升山東港口服務國家戰略、融入新發展格局的樞紐作用和支撐能力作出具體部署。
方案要求:山東省打造輻射全球的港航供應鏈服務體系,提升航運服務業輻射能級。
在供應鏈金融方面,方案明確:建設東北亞國際航運樞紐中心,鼓勵發展船舶融資租賃、債券融資、供應鏈金融等航運金融新業態,推動建立全產業鏈航運金融平臺。鼓勵金融企業在山東港口城市設立航運金融服務機構,拓展國際結算等業務,支持開展港口、航運保險新業務。建設中國北方船舶交易和服務中心,促進船舶資源要素集聚。
加快航運金融發展!廈門市出臺兩大政策
為提高廈門市航運金融服務水準與港口航運業國際競爭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準,做強做大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廈門市出臺《廈門市加快推進航運金融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
以航運金融規模不斷擴大,航運金融品質不斷提升,航運金融要素不斷集聚為目標,《行動方案》提出了3大發展目標、五大任務,在融資信貸、租賃服務、資本市場、航運保險、匯兌結算等方面給予支持。
1.加大航運融資支撐力度
暢通銀行信貸融資管道。鼓勵銀行主動對接本市航運產業鏈上中下游企業,在合規審慎前提下提供差異化信貸產品服務。鼓勵銀行圍繞廈門港“十四五”發展目標,採取銀團貸款、組合貸款、聯合授信等模式,積極穩妥推動在建船舶、遠洋船舶抵押貸款及碼頭、船塢、船臺等資產抵質押貸款業務,助力廈門港“五大重點工程”建設。支持銀行加大對港口設備、港口港電工程、港口電力設施節能改造及港口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新購、改造和技術提升專案的融資力度。支持銀行探索金融產品創新,大力發展船舶信貸、供應鏈金融等特色航運金融業務。支持銀行切實有效降低航運企業融資成本。依託“信易貸”“產融雲”等平臺,增強對航運相關領域的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完善銀行對航運業兼併重組的信貸服務,鼓勵銀行採取聯合貸款、杠杆收購貸款等形式,支持航運龍頭企業和優質上市公司開展兼併重組。
加強租賃服務支持。吸引從事船舶、港機港電等領域的金融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專業子公司及其下設專案子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專案子公司(以下簡稱租賃機構)在廈落戶。支持租賃機構開展內貿船舶與外貿船舶融資租賃業務,研發更多航運特色融資服務產品,加大船舶融資租賃發展力度,進一步拓寬業務範圍和目標客戶群體,擴大業務規模,形成集群效應。鼓勵銀行、保險、信託、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租賃機構的支持力度。支持租賃機構在境內和境外市場增強資本實力,優化股權結構。鼓勵航運企業利用直租、售後回租、經營性租賃等方式加快先進設備技術升級、盤活存量資產。鼓勵政企聯動,支持租賃機構探索多元化租賃業務模式。
發展融資增信服務。鼓勵銀行引入保單和金融科技等增信手段。支持保險機構和本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航運企業提供增信服務。鼓勵增信基金以“批量增信、智能管理、及時分險”業務模式為符合條件的航運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服務。
提升資本市場融資能力。支持已上市港口、航運企業通過再融資、發行債券等方式,從資本市場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航運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交易所融資上市,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做強。支持航運企業通過債務融資工具融資,引導航運企業用好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各類直接融資工具,優化企業債務結構。深入挖掘儲備優質資產,鼓勵符合條件的航運、港口企業通過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盤活存量資產。吸引上市公司入股航運產業鏈上中下游企業,實現戰略融合。
推動航運產業基金發展。鼓勵專業化基金管理團隊在廈設立航運產業投資基金。引進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天使基金、創投基金、並購基金、母基金等在廈集聚,鼓勵各類基金投向本市航運業。支持設立航運基金服務信託及海事信託基金。積極爭取境內外機構在廈門發起設立人民幣國際投資基金,為航運企業參與兩岸及“一帶一路”沿線專案提供股權、債權資金支持。通過城市建設投資基金設立港口建設子基金,引入具有投資建設運營經驗的產業資本與央企,推進港口碼頭作業區、物流園區建設。支持港口建設實施主體充分利用港口建設子基金的權益性資金放大功能,降低其負債率,提升融資能力,破解投資專案資本金問題。發起設立港航基金,推進港口碼頭股權整合。(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廈門港口局,人行廈門市中心支行、廈門銀保監局、廈門證監局)
2.提高航運風險管理能力
推動航運保險發展。吸引國內外機構在廈設立航運保險專營機構、再保險總部、區域性總部以及分支機構,完善保險產業鏈條。支持保險機構開展航運保險業務,鼓勵保險機構加大航運保險產品創新與研發,進一步擴大航運產業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支持創新產品與服務在航運產業內使用和推廣。充分利用自貿區保險創新實驗室,開發關於碼頭、油污、無人船責任險等具有本地特色的新險種。盤活現有保險機構牌照資源,引入具有航運背景的戰略投資者。
提高航運業防控風險能力。鼓勵本市航運領域相關企業利用遠期避險、套期保值等手段,綜合應用遠期、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規避價格風險和匯率風險。提升航運領域相關企業利用期貨及金融衍生品管理風險的能力。
3.提升航運結算業務水準
大力發展資金結算業務。積極開辦與航運相關的外匯業務,拓展如物流金融、賬款融資、匯率避險等外匯業務新品種。依託交通物流樞紐優勢,支持各類金融機構探索基於海上/陸上運輸、多式聯運的國際貿易融資結算新模式。持續推動金融機構參與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用好用足自貿區政策,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範圍,做強做大人民幣代理清算規模,進一步拓展“一帶一路”沿線合作國家和地區範圍。鼓勵本市有條件的金融機構設立航運金融中心,為廈門航運經濟的發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為進一步推進航運金融創新發展,加快金融與航運融合,推動航運業高質量發展,廈門市同步出臺了《廈門市加快航運金融發展若干措施》,制定了加大新增船舶運力金融支持力度等11條具體措施。
航運金融發展若干措施在信貸、融資租賃、航運資本市場、結算、保險方面給予支持
1.加大航運信貸支持力度
加大新增船舶運力金融支持力度。對本市水路運輸企業新建或從本市以外購置的,符合一定條件、自有並合法經營、且船齡在10年(含)以內的船舶,每年按照貸款金額的2%給予補助,平均每載重噸補貼最高不超過175元。對船舶融資租賃的補助標準參照上述貸款補助標準執行。
增強增信服務。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航運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規定的航運企業開展的新增單戶500萬元以下(含)且擔保費率低於1%/年(含)的融資擔保業務,按規定予以擔保費補助。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航運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給予一定存量與增量業務獎勵。設立首貸續貸專項增信子基金,對符合條件的小微航運企業首貸貸款予以1%貼息。設立自貿區航運中小微企業融資增信基金,通過不低於50%的風險分擔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航運企業提供增信融資服務。
2.促進融資租賃發展
鼓勵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擴大船舶、港機港電設備業務規模。對經營滿1年(含)以上、年實際租賃額達5000萬元及以上的租賃機構購入船舶、港機港電設備並被本市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租賃使用的,按規定給予業務獎勵。單家企業單筆業務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每年度含其他租賃業務總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支持租賃機構發展。對新設立、收購控股或從本市以外新遷入的租賃機構,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支持租賃機構增強資本實力,提高市場競爭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對增資後累計實收資本達到高一級實收資本規模的,按規定給予增資獎勵。鼓勵符合條件的租賃機構通過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籌措資金,符合條件的可享受上市相關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租賃機構,給予購租房補貼。
3.加快航運資本市場發展
提升航運企業直接融資能力。對本市列入省或市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名單並於當年度完成股改的航運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後備航運企業因改制上市將盈餘公積、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後備航運企業在改制上市過程中,相關部門可開設“綠色通道”。對航運企業新三板掛牌、申請上市輔導備案、獲得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受理等不同階段,依法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募資(含再融資)並返投本市40%(含)以上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成功發行綠色債券的航運企業,按照發行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家企業獎勵金額累計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支持航運產業基金發展。鼓勵專業化基金管理團隊在本市設立航運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引導基金可以按規定給予一定比例出資。對投向本市水路運輸、碼頭等航運相關專案的產業投資基金(本市各級政府參與出資的產業投資基金除外),按照該產業投資基金對每個投資專案投資金額的0.5%給予補助,單個投資專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補助金額按照40%、30%、30%分3年撥付。對符合上述投向、政府參與出資的產業投資基金可在現有返投認定的計算標準基礎上增加20%。對符合條件的航運產業投資基金可以申請享受市、區關於股權投資類企業發展的扶持政策。搭建投融資對接平臺,在各基金集聚區開展資本與航運企業投融資對接會,利用本市“信易貸”“產融雲”等線上平臺,拓寬資本與航運企業對接管道。
4.增強航運防風險能力
加快發展航運保險。對國內外機構在本市設立航運保險專營機構、再保險總部、區域性總部以及分支機構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鼓勵保險機構拓展、創新航運保險業務,針對船舶險、貨運險、保賠保險、集裝箱保險、船舶污染責任險,以上一年度航運保險保費收入為基準,對補貼年度超過基準的增量保費對保險公司(含分支機構)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增量保費的3%,單家保險機構每年獲得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大力發展再保險業務。探索組建航運保險共同體,全面提升航運保險風險管理能力和承保能力。
5.加快發展航運保險。對國內外機構在本市設立航運保險專營機構、再保險總部、區域性總部以及分支機構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鼓勵保險機構拓展、創新航運保險業務,針對船舶險、貨運險、保賠保險、集裝箱保險、船舶污染責任險,以上一年度航運保險保費收入為基準,對補貼年度超過基準的增量保費對保險公司(含分支機構)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增量保費的3%,單家保險機構每年獲得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大力發展再保險業務。探索組建航運保險共同體,全面提升航運保險風險管理能力和承保能力。
為加快構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新格局,提升航運服務業能級,促進航運服務業更高質量發展,上海發佈《提升上海航運服務業能級 助力國際航運中心建設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在航運保險、要素市場、融資匯兌方面給予支持。
1.提升航運保險服務水準
推動航運保險產品創新,探索研究對新能源船舶險、船舶建造險等重點險種的支持政策。建設具備全球服務能力的國際航運保險要素交易平臺,支持智能跨境貿易保險平臺對接全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提高產品創新和精准定價能力。依託上海保險交易所打造離岸再保險業務窗口,提升航運保險承保和服務能力。鼓勵航運保險機構參與國際海上保險聯盟和“海上保險波塞冬原則”各項事務,並加強規則對接。(責任單位:上海銀保監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委、臨港新片區管委會、上海保險交易所、上海航運保險協會等)
2.培育航運要素交易市場
積極推動航運指數期貨品種上市,穩妥構建航運衍生產品體系,探索開發船用綠色燃料相關金融衍生產品。加強集裝箱艙位交易平臺市場推廣,推動多元主體參與共建平臺。以船舶交易全產業鏈服務為依託,打造船舶資產專業產權交易場所。支持上海航運交易所與數據交易等專業平臺合作,探索新型要素交易服務。(責任單位:上海期貨交易所、上海航運交易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交通委、上海證監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等)
3.提高融資匯兌便利水準
支持在滬銀行編制跨境金融服務專屬方案,優先使用人民幣,更好適配國際航運相關匯兌結算融資等需求。支持航運供應鏈企業加入上海票據交易所供應鏈票據平臺,降低供應鏈融資成本。支持航運服務企業通過上市、掛牌、並購重組、發行債券等方式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含金融租賃)設立專業子公司和特殊專案公司。(責任單位: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上海票據交易所等)
雖然目前中國船東的市場份額排名第一,占到了15.9%,這個數字相對於中國的貿易實力(占全球進口的22%,集裝箱出口的33%)來看,仍然偏低,中國船東們還要加油。
來源:跨境金融助手整理自中國船東協會、天津政務資訊發佈、供應鏈行業金融、廈門金融、上海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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