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提議對外國投資者綜合賬戶征收特別稅,成立稅收條約履行委員會
上述擬議變更概述如下:
對外國投資者使用的綜合賬戶征收特別稅
“綜合賬戶”是指由全球證券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在韓國證券公司)設立並管理的單一賬戶,目的是合並來自多個客戶的交易訂單和結算。該賬戶以全球證券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的名義持有。
對於外國投資者使用的綜合賬戶,提案建議收入支付人可以參照綜合賬戶持有人(而不是收入的受益所有人)預扣稅款,並且收入支付人在預扣稅款時不能適用條約豁免或條約稅率。但是,如果受益所有人或收入支付人希望根據適用的稅收協定申請豁免或降低稅率,受益所有人或者收入支付人可以在預扣稅款當月最後一天起的5年內向對收入支付人具有管轄權的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
擬議修正案適用於2024年1月1日或之後支付的收入。韓國金融當局正在尋求廢除目前的外國投資者登記製度(這被認為是不方便的,不符合國際標準),以及在付款後立即通過綜合賬戶報告投資細節的要求(T+2)。擬議的修正案減少了經營綜合賬戶的證券公司的負擔,也為外國投資者提供了一個減輕稅收負擔的機會,允許收入支付人首先預扣稅款,而無需評估每個受益所有人的潛在稅收條約申請,並隨後提交退稅申請。
成立稅務協定執行協商委員會
為有效實施和管理稅收協定的實施(包括相互協商程序),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提案建議授權經濟和財政部成立稅收協定實施咨詢委員會。該委員會將與稅收協定的另一締約國合作,就下列事項進行討論並達成協議:(一)有關稅收協定的適用和解釋需要討論的事項;(二)締約國雙方稅法重大變更的通知;(三)與有關稅收條約的執行及國際稅收合作有關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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