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提议对外国投资者综合账户征收特别税,成立税收条约履行委员会
上述拟议变更概述如下:
对外国投资者使用的综合账户征收特别税
“综合账户”是指由全球证券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在韩国证券公司)设立并管理的单一账户,目的是合并来自多个客户的交易订单和结算。该账户以全球证券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的名义持有。
对于外国投资者使用的综合账户,提案建议收入支付人可以参照综合账户持有人(而不是收入的受益所有人)预扣税款,并且收入支付人在预扣税款时不能适用条约豁免或条约税率。但是,如果受益所有人或收入支付人希望根据适用的税收协定申请豁免或降低税率,受益所有人或者收入支付人可以在预扣税款当月最后一天起的5年内向对收入支付人具有管辖权的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
拟议修正案适用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支付的收入。韩国金融当局正在寻求废除目前的外国投资者登记制度(这被认为是不方便的,不符合国际标准),以及在付款后立即通过综合账户报告投资细节的要求(T+2)。拟议的修正案减少了经营综合账户的证券公司的负担,也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减轻税收负担的机会,允许收入支付人首先预扣税款,而无需评估每个受益所有人的潜在税收条约申请,并随后提交退税申请。
成立税务协定执行协商委员会
为有效实施和管理税收协定的实施(包括相互协商程序),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提案建议授权经济和财政部成立税收协定实施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将与税收协定的另一缔约国合作,就下列事项进行讨论并达成协议:(一)有关税收协定的适用和解释需要讨论的事项;(二)缔约国双方税法重大变更的通知;(三)与有关税收条约的执行及国际税收合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