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等5個具備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主動開展試點,聚焦若干重點領域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統籌開放和安全,構建與高水準制度型開放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 天津自貿試驗區積極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發揮自貿試驗區實施制度型開放的重要載體作用,在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方面率先與國際接軌,構建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擴大對外開放,推動相關措施在自貿試驗區落地開花,進一步為國家試製度,為地方謀發展。 提升通關便利化水準 推動企業降本增效 加大培育AEO企業高級認證。為讓更多自貿試驗區企業享受經核准出口商的政策紅利,天津海關對區內積體電路、信創、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汽車等國家重點戰略及“卡脖子”技術領域產業的重點企業,聯合開展認證培育,支持其申請海關AEO高級認證。獲得海關高級認證企業資質後,天津海關及時給予其“經核准出口商”資質,企業在相關自貿協定框架下,即可自行出具原產地聲明獲得關稅減免。 試點原產地證書微小差錯便利化,天津海關在通關過程中,針對自貿試驗區企業原產地證書的微小差錯實施便利化措施,不僅因原產地證書存在印刷錯誤、打字錯誤、非關鍵性資訊遺漏等微小差錯或檔之間的細微差異而拒絕給予貨物優惠關稅待遇。 支持誠信企業擔保優先放行,天津海關支持自貿試驗區內關鍵產業、誠信資質高的重點企業在多種擔保模式下,先放行後提交原產地證書,以“先行試點、一企一策”的做法解決在報關時因暫無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不能享受協定稅率的問題。 提升預裁定便利化水準,天津海關支持自貿試驗區企業運用原產地預裁定優惠政策,主動將預裁定審核時間由6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便利區內企業申請原產地預裁定,擴大該政策在自貿試驗區覆蓋面。 空運快運貨物快速放行,天津海關積極對標RCEP條款要求,對天津自貿試驗區大通關基地的空運易腐貨物實現6小時通關,並將通關貨物品類進一步拓展至全部空運貨物,進一步提升空運口岸通關實效。 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 提升資金跨境便利化水準 持續推動外資機構落戶。推動北方首家外資私募證券基金機構註冊,目前,已有潤暉投資等頭部機構選擇落戶天津自貿試驗區。持續推動外資租賃公司在天津自貿試驗區聚集,目前,外資租賃企業數量1292家,同比增長19.7%。 積極推動離岸貿易創新發展,創新形成“外匯管理部門+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商業銀行+離岸貿易企業”四方聯合現場辦公的“天津模式”,創新推出“離岸貿易+跨境電商”業務模式,目前已推動高利爾、SEW等多家外商投資企業開展離岸貿易業務,業務結算金額超9300萬美元。 推動更多企業享受跨境支付便利化政策。截至2023年6月末,天津市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銀行達16家,試點企業增至182家,其中專精特新企業9家、小巨人企業5家,中小企業占比達70%,業務規模累計208.4億美元。 推進人員自由便利創新 吸引集聚國際人才 推行境外職業資格認可工作,建立資格認可目錄制度,2022年版目錄包含規劃、金融兩大領域,為持有目錄內境外職業資格的人員提供人才從業便利、工作許可便利、出入境便利和綜合支持保障。出臺支持自貿試驗區外籍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包括支持放寬年齡條件、支持學生創新創業、支持兼職創新創業、支持申請永久居留等舉措。 吸引集聚國際人才,落戶北方首個東南亞跨境人才服務中心,構建面向東南亞的區域性國際化人才生態體系。在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天津濱海新區)設立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示範基地,探索建設離岸科技創新中心。 確保數據安全有序流動 推進數字貿易創新發展 率先在國家超算天津中心成立聯動創新示範基地,成為全國首個數據產業化聯動創新示範基地,在激發數據要素活力方面先行先試,率先提出數據應用的“天河”模式,即“數據不離平臺;數據可用不可見;原始數據不參與交易,只交易數據增值的結果。” 從技術、法律和行業三個層面構建了數據安全與信用保障體系。其中,在技術層面,搭建“天河”大數據安全可信計算平臺,保障數據開發應用中的數據安全和用戶隱私安全,並率先在醫療健康數據領域先行先試,搭建了“天河”醫療健康數據產業化平臺,為醫療機構、數據開發與演算法應用公司、跨國藥企等提供數據存儲、開發應用等服務。 在數據跨境流動安全合規方面先行先試。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提出“支持北京、天津、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等地在實施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資訊保護認證、個人資訊出境標準合同備案等制度過程中,試點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動的一般數據清單,建設服務平臺,提供數據跨境流動合規服務。”基地積極探索運用隱私安全計算等技術,探索數據跨境流動的安全合規路徑,與制藥領域某知名跨國企業在華機構達成戰略合作,開展腫瘤疾病數據的真實世界應用,在確保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的前提下探索數據跨境應用。 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企業獲得感不斷增強 監管執法寬嚴相濟,聚焦當下監管執法領域存在的問題,寓監管於服務,發佈柔性執法“三張清單”。首批行政執法免於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三張清單,涵蓋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衛生健康、城市管理等8大領域。清單明確了不同情形下行政執法裁量權的統一標準,操作流程,提升了執法的規範性和透明度。 優化政務審批服務,率先實行最簡告知承諾制,優化升級告知承諾方式,採取審批、監管部門聯合發文形式推行“最簡告知承諾制”。試點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清單式管理,梳理“證照分離”改革清單,大力推動照後簡證和簡化審批,有效破除涉企經營“辦證難”“准入不准營”難題。 提升法治建設水準,修訂《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進一步提煉深化自貿區創新舉措,支持重點產業創新發展,明確在自貿試驗區建立同國際投資和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積極探索建立“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推動糾紛公正、高效、便利解決,以專業的司法力量推動高水準對外開放。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加大資源投入和人才保障,建成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分中心等一批高水準專業機構,在制度機制等方面大膽改革創新,創新監管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國率先研發知識產權網格化監督管理平臺。 提高環境績效ESG評價水準,推動環境績效的自願性機制建立,發佈全國首個省級ESG評價標準《企業ESG評價指南(試行版)》,針對93家天津市企業進行評價,發佈《天津市企業ESG評價報告》《天津市ESG30指數》。對國內八大重點控排行業,即石化、有色、化工、造紙、電力、建材、鋼鐵、航空,進一步細化評價標準,編制八大行業ESG評價指南。 下一步,天津自貿試驗區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貿試驗區建設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作為制度創新高地的突破和先導作用,主動對標對表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認真組織落實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商務人員臨時入境、數字貿易、營商環境等領域制度型開放試點任務,在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方面率先與國際接軌,推進高水準全方位制度型開放,更好發揮高水準改革開放“試驗田”作用。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等5個具備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主動開展試點,聚焦若干重點領域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統籌開放和安全,構建與高水準制度型開放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 天津自貿試驗區積極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發揮自貿試驗區實施制度型開放的重要載體作用,在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方面率先與國際接軌,構建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擴大對外開放,推動相關措施在自貿試驗區落地開花,進一步為國家試製度,為地方謀發展。 提升通關便利化水準 推動企業降本增效 加大培育AEO企業高級認證。為讓更多自貿試驗區企業享受經核准出口商的政策紅利,天津海關對區內積體電路、信創、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汽車等國家重點戰略及“卡脖子”技術領域產業的重點企業,聯合開展認證培育,支持其申請海關AEO高級認證。獲得海關高級認證企業資質後,天津海關及時給予其“經核准出口商”資質,企業在相關自貿協定框架下,即可自行出具原產地聲明獲得關稅減免。 試點原產地證書微小差錯便利化,天津海關在通關過程中,針對自貿試驗區企業原產地證書的微小差錯實施便利化措施,不僅因原產地證書存在印刷錯誤、打字錯誤、非關鍵性資訊遺漏等微小差錯或檔之間的細微差異而拒絕給予貨物優惠關稅待遇。 支持誠信企業擔保優先放行,天津海關支持自貿試驗區內關鍵產業、誠信資質高的重點企業在多種擔保模式下,先放行後提交原產地證書,以“先行試點、一企一策”的做法解決在報關時因暫無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不能享受協定稅率的問題。 提升預裁定便利化水準,天津海關支持自貿試驗區企業運用原產地預裁定優惠政策,主動將預裁定審核時間由6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便利區內企業申請原產地預裁定,擴大該政策在自貿試驗區覆蓋面。 空運快運貨物快速放行,天津海關積極對標RCEP條款要求,對天津自貿試驗區大通關基地的空運易腐貨物實現6小時通關,並將通關貨物品類進一步拓展至全部空運貨物,進一步提升空運口岸通關實效。 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 提升資金跨境便利化水準 持續推動外資機構落戶。推動北方首家外資私募證券基金機構註冊,目前,已有潤暉投資等頭部機構選擇落戶天津自貿試驗區。持續推動外資租賃公司在天津自貿試驗區聚集,目前,外資租賃企業數量1292家,同比增長19.7%。 積極推動離岸貿易創新發展,創新形成“外匯管理部門+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商業銀行+離岸貿易企業”四方聯合現場辦公的“天津模式”,創新推出“離岸貿易+跨境電商”業務模式,目前已推動高利爾、SEW等多家外商投資企業開展離岸貿易業務,業務結算金額超9300萬美元。 推動更多企業享受跨境支付便利化政策。截至2023年6月末,天津市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銀行達16家,試點企業增至182家,其中專精特新企業9家、小巨人企業5家,中小企業占比達70%,業務規模累計208.4億美元。 推進人員自由便利創新 吸引集聚國際人才 推行境外職業資格認可工作,建立資格認可目錄制度,2022年版目錄包含規劃、金融兩大領域,為持有目錄內境外職業資格的人員提供人才從業便利、工作許可便利、出入境便利和綜合支持保障。出臺支持自貿試驗區外籍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包括支持放寬年齡條件、支持學生創新創業、支持兼職創新創業、支持申請永久居留等舉措。 吸引集聚國際人才,落戶北方首個東南亞跨境人才服務中心,構建面向東南亞的區域性國際化人才生態體系。在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天津濱海新區)設立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示範基地,探索建設離岸科技創新中心。 確保數據安全有序流動 推進數字貿易創新發展 率先在國家超算天津中心成立聯動創新示範基地,成為全國首個數據產業化聯動創新示範基地,在激發數據要素活力方面先行先試,率先提出數據應用的“天河”模式,即“數據不離平臺;數據可用不可見;原始數據不參與交易,只交易數據增值的結果。” 從技術、法律和行業三個層面構建了數據安全與信用保障體系。其中,在技術層面,搭建“天河”大數據安全可信計算平臺,保障數據開發應用中的數據安全和用戶隱私安全,並率先在醫療健康數據領域先行先試,搭建了“天河”醫療健康數據產業化平臺,為醫療機構、數據開發與演算法應用公司、跨國藥企等提供數據存儲、開發應用等服務。 在數據跨境流動安全合規方面先行先試。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提出“支持北京、天津、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等地在實施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資訊保護認證、個人資訊出境標準合同備案等制度過程中,試點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動的一般數據清單,建設服務平臺,提供數據跨境流動合規服務。”基地積極探索運用隱私安全計算等技術,探索數據跨境流動的安全合規路徑,與制藥領域某知名跨國企業在華機構達成戰略合作,開展腫瘤疾病數據的真實世界應用,在確保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的前提下探索數據跨境應用。 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企業獲得感不斷增強 監管執法寬嚴相濟,聚焦當下監管執法領域存在的問題,寓監管於服務,發佈柔性執法“三張清單”。首批行政執法免於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三張清單,涵蓋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衛生健康、城市管理等8大領域。清單明確了不同情形下行政執法裁量權的統一標準,操作流程,提升了執法的規範性和透明度。 優化政務審批服務,率先實行最簡告知承諾制,優化升級告知承諾方式,採取審批、監管部門聯合發文形式推行“最簡告知承諾制”。試點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清單式管理,梳理“證照分離”改革清單,大力推動照後簡證和簡化審批,有效破除涉企經營“辦證難”“准入不准營”難題。 提升法治建設水準,修訂《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進一步提煉深化自貿區創新舉措,支持重點產業創新發展,明確在自貿試驗區建立同國際投資和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積極探索建立“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推動糾紛公正、高效、便利解決,以專業的司法力量推動高水準對外開放。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加大資源投入和人才保障,建成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分中心等一批高水準專業機構,在制度機制等方面大膽改革創新,創新監管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國率先研發知識產權網格化監督管理平臺。 提高環境績效ESG評價水準,推動環境績效的自願性機制建立,發佈全國首個省級ESG評價標準《企業ESG評價指南(試行版)》,針對93家天津市企業進行評價,發佈《天津市企業ESG評價報告》《天津市ESG30指數》。對國內八大重點控排行業,即石化、有色、化工、造紙、電力、建材、鋼鐵、航空,進一步細化評價標準,編制八大行業ESG評價指南。 下一步,天津自貿試驗區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貿試驗區建設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作為制度創新高地的突破和先導作用,主動對標對表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認真組織落實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商務人員臨時入境、數字貿易、營商環境等領域制度型開放試點任務,在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方面率先與國際接軌,推進高水準全方位制度型開放,更好發揮高水準改革開放“試驗田”作用。 RCEP 离岸贸易 天津自贸试验区 资金跨境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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