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为减轻全球最低税实施影响出台新投资优惠措施草案
背景介绍
企业须知
享受BOI优惠的现有公司 | 新公司 | |
资格条件 | 1. 申请人所在的跨国企业(“MNE”)集团在提交BOI申请之前的会计期间内的集团合并总收入,应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1 不少于280亿泰铢/7.5亿欧元; 1.2 根据上述会计期间天数计算,平均不少于 280 亿泰铢/7.5 亿欧元(如果会计期间少于 12 个月的); 1.3 达到准备国别报告的门槛要求。 2. 申请人必须是现有享受BOI优惠的公司,并且在申请人依据《措施草案》申请相关投资优惠时,申请人的现有业务活动必须仍符合投资优惠的资格要求。 3. 如果为已享受BOI优惠的现有公司,在申请该投资优惠时,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任何其他投资促进措施授予的额外的优惠,例如效率提升措施等。 4. 申请人的企业所得税剩余免税期必须至少为1年,且累计企业所得税免税额未达到上限,且申请人必须遵守BOI规定的程序。 | 1. 与享受BOI优惠的现有公司条件要求1相同 2. 在申请人依据《措施草案》申请相关投资优惠时,申请人拟开展的活动必须符合投资促进优惠的要求。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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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限 |
企业所得税减征期限的起算时点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如果公司已经产生了第一笔收入,是在获得新的BOI优惠证书后;或者 2. 如果公司还没有产生任何收入的,为产生第一笔收入后。 | 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减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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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建议
德勤税务自我检查评估工具
联系方式
欢迎垂询德勤泰国和老挝-中国服务部:
卢俊杰 (Anthony Visate Loh)
德勤泰国和老挝-中国服务部领导人
德勤泰国和老挝-税务&法务国别领导人
aloh@deloitte.com
谢良健 (Stan Chia)
德勤泰国和老挝-中国服务部负责人
lchia@deloitte.com
Nont Nijanatra
全球投资和创新激励 (Gi3)-高级经理
nnijanantra@deloit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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