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为减轻全球最低税实施影响出台新投资优惠措施草案
2023-09-13 16: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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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东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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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为有效支持全球最低税规则在泰国的实施,以及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2.0支柱二方案保持一致,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负责出台措施减轻全球最低税收征收规则实施的影响。近期,BOI公布了新措施的草案,以期减轻未来泰国根据全球最低税规则征收新税款对企业可能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措施草案》”)。企业须知
《措施草案》适用于已享受BOI优惠的现有公司以及新公司。根据《措施草案》的规定,相关优惠措施和资格条件要求归纳如下:
| 享受BOI优惠的现有公司 | 新公司 |
资格条件 | 1. 申请人所在的跨国企业(“MNE”)集团在提交BOI申请之前的会计期间内的集团合并总收入,应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1 不少于280亿泰铢/7.5亿欧元; 1.2 根据上述会计期间天数计算,平均不少于 280 亿泰铢/7.5 亿欧元(如果会计期间少于 12 个月的); 1.3 达到准备国别报告的门槛要求。 2. 申请人必须是现有享受BOI优惠的公司,并且在申请人依据《措施草案》申请相关投资优惠时,申请人的现有业务活动必须仍符合投资优惠的资格要求。 3. 如果为已享受BOI优惠的现有公司,在申请该投资优惠时,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任何其他投资促进措施授予的额外的优惠,例如效率提升措施等。 4. 申请人的企业所得税剩余免税期必须至少为1年,且累计企业所得税免税额未达到上限,且申请人必须遵守BOI规定的程序。 | 1. 与享受BOI优惠的现有公司条件要求1相同 2. 在申请人依据《措施草案》申请相关投资优惠时,申请人拟开展的活动必须符合投资促进优惠的要求。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 |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限 | 企业所得税减征期限的起算时点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如果公司已经产生了第一笔收入,是在获得新的BOI优惠证书后;或者 2. 如果公司还没有产生任何收入的,为产生第一笔收入后。
| 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减征优惠 |
注:凡根据本《措施草案》经BOI批准并给予投资优惠的项目,不得再根据任何其他措施申请额外优惠。应对建议
BEPS 2.0 支柱二方案旨在通过向达到门槛的跨国企业征收全球最低税,来应对数字化和全球化带来的税务挑战,消除因广泛使用税收优惠而引发的逐底竞争。BOI 对优惠政策的修订方案,表明了泰国致力于适应全球税收改革的同时保持投资环境竞争力的决心。此前,泰国内阁于今年年初通过了全球最低税原则的决议。对属于达到门槛的跨国公司集团内的企业,无论现有BOI 促进公司或新公司,我们建议对支柱二的影响展开全面的评估,了解全球最低税的影响并探索可用的减免方案,以帮助企业做出明智的决策。企业可以考虑转换优惠方案或与主管部门沟通谈判,为泰国投资项目争取合适的投资优惠政策。尽管BOI 积极出台了上述投资优惠的修改方案,值得注意的是泰国税务局目前尚未正式就相关事项公布立场。此外,税务局亦未就制定税收优惠措施以响应全球最低税的实施(例如国际商务中心)公布任何官方最新信息。泰国有关全球最低税的国内税收立法目前处于方案起草状态,预计将于 2025 年生效。鉴于目前多变的形势,我们提醒注意《措施草案》可能会发生变动,此外应密切关注 BOI 和税务部门的最新动态,以了解泰国支柱二方案实施相关进展。如需更多信息或支持,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德勤税务和 Gi3 专业人士。德勤税务自我检查评估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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